一种环保防水沥青及其制备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2111101449.3

文献号 : CN11377365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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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专利:

发明人 : 郑贵涛毛三鹏钱军余剑英郝亚苹黄宏海蒋方坤

申请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 :

提供了一种环保防水沥青及其制备方法。该环保防水沥青以减压渣油、催化裂化油浆、减线油、催化剂和吸附剂为原料制备而成;各原料的质量份数为:减压渣油60~80份、催化裂化油浆15~25份、减线油5~10份、催化剂0.3~1.0份、吸附剂1~5份;其中,所述催化剂为磷钼酸;所述吸附剂为天然沸石。该环保防水沥青可以赋予SBS改性沥青更为优良的高温耐热和低温抗裂性能,且可提高防水材料的抗老化性能。

权利要求 :

1.一种环保防水沥青的制备方法,包括:

(1)将60~80质量份的减压渣油加热到150℃~160℃;

(2)加入15~25质量份的催化裂化油浆和5~10质量份的减线油,在1500‑2500rpm的转速下混合20‑40min;

(3)加入0.3~1.0质量份的催化剂搅拌50‑70min;

(4)加入1~5质量份的吸附剂,搅拌10‑20min,即得所述环保防水沥青;

其中,所述催化剂为磷钼酸;所述吸附剂为天然沸石。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防水沥青的制备方法,其中,所述减压渣油的软化点大于40℃,25℃针入度不小于200dm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防水沥青的制备方法,其中,所述催化裂化油浆芳香分含量大于5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防水沥青的制备方法,其中,所述减线油包括减二线油或减三线油中的一种或两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防水沥青的制备方法,其中,所述吸附剂的细度大于800目。

说明书 :

一种环保防水沥青及其制备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防水材料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环保防水沥青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材料以其优良的高低温性能已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得到广泛应用。沥青是生产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材料最主要的原料。目前,我国防水材料生产企业主要采用70号或90号道路沥青为原料,然后掺加一定量的软组分(机油、橡胶软化油、减线油等)调合使用。将道路沥青与软组分调合成防水沥青使用,不仅成本高,而且软组分在聚合物改性沥青生产过程中易挥发,会污染环境,并导致防水材料的抗老化性能降低。
[0003] 中国专利申请CN 201811462372.0提供了一种环保型防水卷材沥青及其制备方法,采用油浆侧线油、减压蒸馏出减二线、减三线、减四线环保型软化油代替废机油等,与石油沥青调合成用于卷材的防水沥青。但该方法制备的防水卷材沥青在聚合物改性沥青生产过程中仍存在挥发性大、软化点增量高、针入度保留率较小等不足,其环保性和抗老化性需要提高。
[0004]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以减压渣油、油浆和减线油为基本原料,通过使用催化剂和吸附剂制备一种环保防水沥青,大幅度减少沥青受热时轻组分的挥发,从而提高防水材料的抗老化性能。

发明内容

[0005]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环保防水沥青及其制备方法。
[0006]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环保防水沥青,其由减压渣油、催化裂化油浆、减线油、催化剂和吸附剂制备而成;各原料的质量份数为:减压渣油60~80份、催化裂化油浆15~25份、减线油5~10份、催化剂0.3~1.0份、吸附剂1~5份。
[0007] 其中,所述减压渣油的软化点大于40℃,25℃针入度不小于200dmm。
[0008] 其中,所述催化裂化油浆芳香分含量大于50%。
[0009] 其中,所述减线油包括减二线油或减三线油中的一种或两种。
[0010] 其中,所述催化剂为磷钼酸。
[0011] 其中,所述吸附剂为天然沸石,其细度大于800目。
[0012] 本发明还提供了上述环保防水沥青的制备方法,包括:
[0013] (1)将60~80质量份的减压渣油加热到150℃~160℃;
[0014] (2)加入15~25质量份的催化裂化油浆和5~10质量份的减线油,在1500‑2500rmp(优选2000rmp)的转速下混合20‑40min(优选30min);
[0015] (3)加入0.3~1.0质量份的催化剂搅拌50‑70min(优选60min);
[0016] (4)加入1~5质量份的吸附剂,搅拌10‑20min(优选15min),即得所述环保防水沥青
[0017]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技术效果:
[0018] (1)本发明采用减压渣油和催化裂化油浆为基本原料调合防水沥青,所得沥青中饱和分和芳香分含量高,对SBS具有很好地溶解溶胀作用,使SBS在沥青中形成更完善的网络结构,可以赋予SBS改性沥青更为优良的高温耐热和低温抗裂性能。
[0019] (2)本发明采用磷钼酸作为催化剂。磷钼酸可以促进沥青发生化学反应,使沥青中部分芳香分转变为胶质,提高沥青的分子量,减少其受热后的挥发损失。
[0020] (3)本发明采用天然沸石作为吸附剂。天然沸石是自然界中分布很广的一种硅酸盐矿物,具有疏松、多孔的结构。当沥青受热后,分子量较低的饱和分发生挥发,会导致其性能劣化,并污染环境;多孔结构的天然沸石可以吸附沥青中分子量较低的饱和分,减少其挥发,提高防水材料的抗老化性能。

具体实施方式

[0021]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22] 实施例1
[0023] 将减压渣油(软化点45℃,25℃针入度216dmm)67.6份(质量份,下同)加热到160℃,加入22份催化裂化油浆(芳香分含量65%)和减三线油8份,以2000rmp的转速混合30min,然后加入磷钼酸0.4份,搅拌60min,最后加入2份天然沸石(细度1000目),搅拌
15min,即制得环保防水沥青。
[0024] 对比例1
[0025] 将减压渣油(软化点45℃,25℃针入度216dmm)70份加热到160℃,加入22份催化裂化油浆(芳香分含量65%)和减三线油8份,以2000rmp的转速混合105min,即制得防水沥青。
[0026] 对实施例1和对比例1进行薄膜烘箱老化试验(163℃,5h,下同),然后分别测试其老化前后的软化点、针入度以及老化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测试结果见表1。
[0027] 其中,下述表1‑3中,
[0028] 软化点增量=软化点老化后‑软化点老化前;
[0029] 针入度比=(针入度老化后‑针入度老化前)/针入度老化前*100%;
[0030] 质量变化率=(沥青质量老化后‑沥青质量老化前)/沥青质量老化前*100%。
[0031] 表1实施例1与对比例1老化前后的性能测试结果
[0032]
[0033] 上述薄膜烘箱老化试验结果显示,实施例1采用磷钼酸为催化剂、天然沸石为吸附剂制备的环保防水沥青老化前后软化点增量值和质量变化率均远小于对比例1,针入度比远高于对比例1,表明实施例1制备的防水沥青抗老化性能和环保性能优良。
[0034] 实施例2
[0035] 将减压渣油(软化点42℃,25℃针入度238dmm)69.4份加热到155℃,加入20份催化裂化油浆(芳香分含量60%)和减二线油6份,以2000rmp的转速混合30min,然后加入磷钼酸0.6份,搅拌60min,最后加入4份天然沸石(细度1000目),搅拌15min,即制得环保防水沥青。
[0036] 对比例2
[0037] 将减压渣油(软化点42℃,25℃针入度238dmm)74份加热到155℃,加入20份催化裂化油浆(芳香分含量60%)和减二线油6份,以2000rmp的转速混合105min,即制得防水沥青。
[0038] 对实施例2和对比例2进行薄膜烘箱老化试验,然后分别测试其老化前后的软化点、针入度以及老化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测试结果见表2。
[0039] 表2实施例2与对比例2老化前后的性能测试结果
[0040]
[0041] 表2显示,实施例2制备的环保防水沥青老化前后软化点增量值和质量变化率均远小于对比例2,针入度比远高于对比例2,表明实施例2采用磷钼酸为催化剂、天然沸石为吸附剂制备的防水沥青抗老化性能和环保性能优良。
[0042] 实施例3
[0043] 将减压渣油(软化点41℃,25℃针入度253dmm)73.2份加热到150℃,加入16份催化裂化油浆(芳香分含量65%)和减三线油5份,以2000rmp的转速混合30min,然后加入磷钼酸0.8份,搅拌60min,最后加入5份天然沸石(细度1000目),搅拌15min,即制得环保防水沥青。
[0044] 对比例3
[0045] 将减压渣油(软化点41℃,25℃针入度253dmm)79份加热到155℃,加入16份催化裂化油浆(芳香分含量65%)和减三线油5份,以2000rmp的转速混合105min,即制得防水沥青。
[0046] 对实施例3和对比例3进行薄膜烘箱老化试验,然后分别测试其老化前后的软化点、针入度以及老化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测试结果见表3。
[0047] 表3实施例3与对比例3老化前后的性能测试结果
[0048]
[0049] 表3显示,实施例3制备的环保防水沥青老化前后软化点增量值和质量变化率均远小于对比例3,针入度比远高于对比例3,表明实施例3采用磷钼酸为催化剂、天然沸石为吸附剂制备的防水沥青老化性能指标和环保性能优良。
[0050]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