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平台及其处方监管方法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2210926597.7

文献号 : CN11514832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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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伍千虎晏义学苏绪旺吴晓旭邱承志李志钢严俊兰李雄华彭坚

申请人 : 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公开一种处方平台及其处方监管方法,以提高兼容性和智能性。方法包括:处方平台获取并从第二处方中提取患者的身份信息,判断该患者是否存在当日开具且药物名称相同的第一处方,如果存在,判断第一处方是否已支付,如果是,向互联网医院医生和药师返回错误信息并将第二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若第一处方尚未支付,向患者输出告警信息并要求患者进行处方选择,如果选择第一处方,向互联网医院药师和医生分别返回冲突信息,并将第二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如果选择第二处方,确保第二处方中名称相同药物的剂量不大于线下问诊方式所开第一处方中的剂量,并在第二处方完成支付后将第一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

权利要求 :

1.一种处方平台的处方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S1、处方平台获取互联网医院药师审方后上传的第二处方,所述第二处方由互联网医院医生通过线上问诊方式开具;

步骤S2、所述处方平台从所述第二处方中提取患者的身份信息,并判断该患者是否存在当日开具的第一处方,如果是,转步骤S3;

步骤S3、所述处方平台判断所述第二处方与所述第一处方中是否存在名称相同的药物,如果是,转步骤S4;

步骤S4、所述处方平台判断所述第一处方是否已支付,如果是,向所述互联网医院医生和药师返回错误信息,并将所述第二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若所述第一处方尚未支付,转步骤S5;

步骤S5、所述处方平台向相应患者输出告警信息并要求患者进行处方选择,并根据获取的选择结果执行相应的处理,如果患者选择所述第一处方,向所述互联网医院药师和医生分别返回冲突信息,并将所述第二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如果患者选择所述第二处方,判断所述第一处方是否由线下医院通过线下问诊方式开具,如果是,转步骤S6,否则,转步骤S8;

步骤S6、所述处方平台比较所述第二处方中名称相同药物的剂量是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处方中相对应的剂量,如果是,转步骤S8;否则,转步骤S7;

步骤S7、所述处方平台向所述互联网医院医生返回错误信息,并提示更新所述第二处方以将名称相同药物的剂量调整为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处方中相对应的剂量;

步骤S8、所述处方平台跟踪所述第二处方的支付结果,并在所述第二处方完成支付后,将所述第一处方标记为失效状态后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8之前,还包括:所述处方平台根据患者的指示筛选能覆盖所述第二处方中所有药品的至少两家线下药店或线上药店供患者选择,然后由被选择的线下药店或线上药店生成支付订单以供患者支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患者的所述指示还包括取药方式,所述取药方式包括自取或邮寄,以指示被选择的线下药店或线上药店在所述订单被支付后执行相应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5中,还包括:所述处方平台在获取患者选择所述第二处方时,录入患者放弃所述第一处方的原因;

且在所述第二处方完成支付后,并在所述第一处方被删除之前,还包括:所述处方平台提取所述第一处方的相关信息生成所述第二处方的监管日志,并在所述监管日志中备注患者放弃所述第一处方的原因。

5.一种处方平台,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方法的步骤。

说明书 :

处方平台及其处方监管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专门适用于行政管理、监督或预测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或方法,具体公开一种处方平台及其处方监管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医药分离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现有用于电子处方流转的处方平台通常具有公益性质,往往需要兼顾医保用户和非医保用户;但现有的医保监管逻辑存在特定的触发条件却无法惠及非医保的自费用户。因此,现有的处方平台往往仅限于实现处方的存储以供关联的各方进行上传或查阅校验等基本功能。
[0003] 与此同时,互联网医院在不断地增加;线上处方流转的数量也随着不断地增加。互联网医院,无论是医生开方,还是药师审方,普遍存在工作量大、人员不足的问题。从而使得部分互联网医院的开方及审方等环节都容易因各种原因而导致操作不规范,进而滋生医药资源的不合理使用。
[0004] 为此,有必要研究一种能同时兼容医保用户和非医保用户的具有普惠性、且更智能的处方平台。

发明内容

[0005] 本发明目的在于公开一种处方平台及其处方监管方法,以提高兼容性和智能性。
[0006]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公开的处方平台的处方监管方法包括:
[0007] 步骤S1、处方平台获取互联网医院药师审方后上传的第二处方,所述第二处方由互联网医院医生通过线上问诊方式开具;
[0008] 步骤S2、所述处方平台从所述第二处方中提取患者的身份信息,并判断该患者是否存在当日开具的第一处方,如果是,转步骤S3;
[0009] 步骤S3、所述处方平台判断所述第二处方与所述第一处方中是否存在名称相同的药物,如果是,转步骤S4;
[0010] 步骤S4、所述处方平台判断所述第一处方是否已支付,如果是,向所述互联网医院医生和药师返回错误信息,并将所述第二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若所述第一处方尚未支付,转步骤S5;
[0011] 步骤S5、所述处方平台向相应患者输出告警信息并要求患者进行处方选择,并根据获取的选择结果执行相应的处理,如果患者选择所述第一处方,向所述互联网医院药师和医生分别返回冲突信息,并将所述第二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如果患者选择所述第二处方,判断所述第一处方是否由线下医院通过线下问诊方式开具,如果是,转步骤S6,否则,转步骤S8;
[0012] 步骤S6、所述处方平台比较所述第二处方中名称相同药物的剂量是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处方中相对应的剂量,如果是,转步骤S8;否则,转步骤S7;
[0013] 步骤S7、所述处方平台向所述互联网医院医生返回错误信息,并提示更新所述第二处方以将名称相同药物的剂量调整为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处方中相对应的剂量;
[0014] 步骤S8、所述处方平台跟踪所述第二处方的支付结果,并在所述第二处方完成支付后,将所述第一处方标记为失效状态后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
[0015]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还公开一种处方平台,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中,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
[0016]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7] 1、兼容医保用户和非医保用户的处方流转,具有普惠性。
[0018] 2、通常,处方大多是当日有效,本发明能智能地发现当日存在用药重叠的处方,能通过二选一等机制有效的规避患者通过多开处方恶意囤药;且能及时发现不同处方之间因医生或药师由于人为疏忽等原因所导致的失误。
[0019] 3、本发明还能解决一些特殊场景所导致的问题,例如:当患者在第一处方面临支付困难,而第一处方又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更新的情况下,患者可通过互联网医院重开第二处方以获取支付能力内的急用药物。
[0020] 4、通常,互联网医院的医生在通过线上问诊方式开具处方时,需参照线下医院通过线下问诊方式开具的处方;藉此,本发明可使得患者在当日以线下问诊方式开具的第一处方能为第二处方的开具提供合理的依据,并通过本发明系列步骤约束第二处方的合理用药;而且在第二处方支付完成后,则将第一处方予以从患者处方库中移除,能有效规避再次以第一处方为依据所进行的恶意拆方行为。
[0021] 5、进一步地,本发明方法在步骤S5中,处方平台在获取患者选择第二处方时,录入患者放弃第一处方的原因;且在第二处方完成支付后,并在第一处方被删除之前,处方平台提取第一处方的相关信息生成第二处方的监管日志,并在监管日志中备注患者放弃第一处方的原因;以便于后续进行追溯,进一步促进了患者及互联网医院各自进行规范化复诊。
[0022] 藉此,本发明技术方式是在上述各种合规性、人性化及平台灵活度等多种因素叠加下的最优技术方案,可广泛推广应用。
[0023] 下面将参照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0024]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25]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处方平台的处方监管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6]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可以由权利要求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0027] 实施例1
[0028] 本实施例公开一种处方平台的处方监管方法,如图1所示,包括以下步骤:
[0029] 步骤S1、处方平台获取互联网医院药师审方后上传的第二处方,第二处方由互联网医院医生通过线上问诊方式开具。
[0030] 在该步骤中,第二处方由互联网医院的医生以在线会诊的方式开具。其中,互联网医院接诊范围主要是常见病与慢性病复诊,且通常可参照线下医院以线下会诊方式所开具的处方进行延方等处理,其原因包括线下医院以线下会诊方式所开具的处方往往通过系列的检测和沟通使得所开的处方更具有权威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互联网医院的医生是否参阅了线下的历史处方无从得知,从而也就无从对互联网医生在实际开方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进行监测。
[0031] 在该步骤中,处方平台为公共服务系统的一部分,该公共服务系统可用于对接医保的核心业务系统、商保的核心业务系统、经医保管理机构审核过的两定机构(即定点医疗机构及定义药店)、及提供快递服务的物流平台等。
[0032] 步骤S2、处方平台从第二处方中提取患者的身份信息,并判断该患者是否存在当日开具的第一处方,如果是,转步骤S3。如果否,按传统的流程将第二处理存入患者处方库并跟踪后续第二处方的支付等情况。
[0033] 在该步骤中,身份信息可以是身份证号码、医保电子凭证等。
[0034] 在该步骤中,将排查的第一处方限于当日,一方面,便于减轻处理平台的数据处理压力,另一方面,基于大多处方限于当日有效,而过往已取药的历史处方容易因药物遗失或药物不良反应等原因需要重开,排查范围过大会与患者合法的利益相冲突。且若患者存在一些不良动机,则后续医保和商保等关联方可通过大数据挖掘进行监督以筛选可疑患者,并可通过相关记录予以具体分析及追溯。
[0035] 步骤S3、处方平台判断第二处方与第一处方中是否存在名称相同的药物,如果是,转步骤S4。同理,如果否,按传统的流程将第二处理存入患者处方库并跟踪后续第二处方的支付等情况。
[0036] 步骤S4、处方平台判断第一处方是否已支付,如果是,向互联网医院医生和药师返回错误信息,并将第二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若第一处方尚未支付,转步骤S5。
[0037] 在该步骤中,错误信息用于指出同样名称药物已支付,从而被系统界定为重复用药行为而不符合处方平台的要求而导致失效。
[0038] 步骤S5、处方平台向相应患者输出告警信息并要求患者进行处方选择,并根据获取的选择结果执行相应的处理,如果患者选择第一处方,向互联网医院药师和医生分别返回冲突信息,并将第二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如果患者选择第二处方,判断第一处方是否由线下医院通过线下问诊方式开具,如果是,转步骤S6,否则,转步骤S8。
[0039] 在该步骤中,冲突信息用于指出互联网医院药师和医生所经手的处方中存在与患者已选择处方中同样名称药物而被患者放弃,从而导致在处方平台失效。
[0040] 藉此,通过上述步骤,可以智能地发现当日存在用药重叠的处方,能通过二选一机制有效的规避患者通过多开处方恶意囤药;且能及时发现不同处方之间因医生或药师因人为疏忽等原因所导致的失误。
[0041] 步骤S6、处方平台比较第二处方中名称相同药物的剂量是否小于或等于第一处方中相对应的剂量,如果是,转步骤S8;否则,转步骤S7。
[0042] 步骤S7、处方平台向互联网医院医生返回错误信息,并提示更新第二处方以将名称相同药物的剂量调整为小于或等于第一处方中相对应的剂量。
[0043] 在实际场景中,互联网医院理论上可提供24小时服务,而部分线下医院却存在更新处方受制于工作时间等因素;且通常线下医院所开具的处方存在更规范化的审方等系列环节,及上述所说的线下处方的开具往往通过系列的检测和沟通而更具权威性,所以通常无需对第一处方进行更新,藉此以第一处方为第二处方的开具提供参考及约束基准。
[0044] 在本实施例中,若患者是医保用户,则后续医保系统在获取处方平台的药品清单后还可进一步检测各药品的用量是否符合医保系统的相关约束,比如: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最长不超过12周等。
[0045] 步骤S8、处方平台跟踪第二处方的支付结果,并在第二处方完成支付后,将第一处方标记为失效状态后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从而能有效规避再次以第一处方为依据所进行的恶意拆方行为。
[0046] 优选地,本实施例在步骤S8之前,还包括:
[0047] 处方平台根据患者的指示筛选能覆盖第二处方中所有药品的至少两家线下药店或线上药店供患者选择,然后由被选择的线下药店或线上药店生成支付订单以供患者支付。可选地,在具体的筛选过程中,可以优先推荐离用户最近的线下药店或价格最优惠的线上药店。其中,被推荐的任一药店需要满足能配齐该第二处方中的所有药品,以便于患者按处方要求同时用药。进一步地,基于处方中通常只显示药品的通用名称,而同一通用名称的药品往往存在多个不同厂商,因此各药店优选在药品信息中附带提供厂商信息以供患者选择。
[0048] 本实施例中,患者可通过手机等智能移动通信终端所装载的APP完成上述诸如互联网医院挂号、会诊、选方及其他与关联方的系列交互等操作。优选地,在上述患者选择配药单位的过程中,患者的指示还包括取药方式,取药方式包括自取或邮寄,以指示被选择的线下药店或线上药店在订单被支付后执行相应处理。
[0049] 优选地,本实施例在步骤S5中,处方平台在获取患者选择第二处方时,录入患者放弃第一处方的原因;且在第二处方完成支付后,并在第一处方被删除之前,处方平台提取第一处方的相关信息(如所开药品的名称及数量信息等)生成第二处方的监管日志,并在监管日志中备注患者放弃第一处方的原因。藉此,便于后续进行追溯,进一步促进了患者及互联网医院各自进行规范化复诊。
[0050] 综上,本发明实施例的本质即:处方平台获取并从第二处方中提取患者的身份信息,判断该患者是否存在当日开具且药物名称相同的第一处方,如果存在,判断第一处方是否已支付,如果是,向互联网医院医生和药师返回错误信息并将第二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若第一处方尚未支付,向患者输出告警信息并要求患者进行处方选择,如果选择第一处方,向互联网医院药师和医生分别返回冲突信息,并将第二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如果选择第二处方,确保第二处方中名称相同药物的剂量不大于线下问诊方式所开第一处方中的剂量,并在第二处方完成支付后将第一处方从患者处方库中删除。
[0051] 实施例2
[0052] 与上述方法实施例相对应的,本实施例公开一种处方平台,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中,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相对应步骤。
[0053] 综上,本发明上述各实施例所分别公开的处方平台及其处方监管方法还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54] 1、兼容医保用户和非医保用户的处方流转,具有普惠性。
[0055] 2、通常,处方大多是当日有效,本发明能智能地发现当日存在用药重叠的处方,能通过二选一等机制有效的规避患者通过多开处方恶意囤药;且能及时发现不同处方之间因医生或药师由于人为疏忽等原因所导致的失误。
[0056] 3、本发明还能解决一些特殊场景所导致的问题,例如:当患者在第一处方面临支付困难,而第一处方又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更新的情况下,患者可通过互联网医院重开第二处方以获取支付能力内的急用药物。
[0057] 4、通常,互联网医院的医生在通过线上问诊方式开具处方时,需参照线下医院通过线下问诊方式开具的处方;藉此,本发明可使得患者在当日以线下问诊方式开具的第一处方能为第二处方的开具提供合理的依据,并通过本发明系列步骤约束第二处方的合理用药;而且在第二处方支付完成后,则将第一处方予以从患者处方库中移除,能有效规避再次以第一处方为依据所进行的恶意拆方行为。
[0058] 5、进一步地,本发明方法在步骤S5中,处方平台在获取患者选择第二处方时,录入患者放弃第一处方的原因;且在第二处方完成支付后,并在第一处方被删除之前,处方平台提取第一处方的相关信息生成第二处方的监管日志,并在监管日志中备注患者放弃第一处方的原因;以便于后续进行追溯,进一步促进了患者及互联网医院各自进行规范化复诊。
[0059] 藉此,本发明技术方式是在上述各种合规性、人性化及平台灵活度等多种因素叠加下的最优技术方案,可广泛推广应用。
[0060]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