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系统、区块链节点及介质转让专利

申请号 : CN202110806983.8

文献号 : CN11570069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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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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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相似专利:

发明人 : 寇天宇

申请人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 :

本公开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系统、区块链节点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方法包括:接收买方上传的商品的维权请求;基于所述商品的维权请求从区块链中获取卖方在交易所述商品时上传的商品介绍;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商品详情;判断所述商品介绍与所述商品详情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启动维权程序,并得到维权结果;以及,将所述维权结果上传至所述区块链。本公开实施例利用区块链技术,对买卖双方的商品交易信息进行比对审核,以确定买方所购买商品是否与卖方商品介绍是否相符,其至少可以有效维护买卖双方权益,同时保证维权过程的公正性,维权结果的可追溯性。

权利要求 :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买方上传的商品的维权请求;

基于所述商品的维权请求从区块链中获取卖方在交易所述商品时上传的商品介绍;

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商品详情;

判断所述商品介绍与所述商品详情是否一致;

若不一致,则启动维权程序,并得到维权结果;以及,将所述维权结果上传至所述区块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介绍包括商品特征和商品外观,其中所述商品特征包括商品大小、形状、瑕疵及颜色中任意之一或任意组合,所述商品外观包括商品的若干视图。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商品详情,包括:基于所述商品介绍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与所述商品介绍相对应的商品详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包括:向所述买方发送扫描指示,以使所述买方基于所述扫描指示扫描所述商品,得到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获取所述买方上传的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之后,以及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之前,还包括:识别所述扫描信息的亮度;

判断所述扫描信息的亮度是否达到预设阈值;

若达到预设阈值,则执行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的步骤;

若未达到预设阈值,则重新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直到重新获取的扫描信息的亮度达到预设阈值,再执行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的步骤。

6.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模块,其设置为接收买方上传的商品的维权请求;

第一获取模块,其设置为基于所述商品的维权请求从区块链中获取卖方在交易所述商品时上传的商品介绍;

第二获取模块,其设置为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识别模块,其设置为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商品详情;

判断模块,其设置为判断所述商品介绍与所述商品详情是否一致;

维权模块,其设置为在判断模块判断为不一致时,启动维权程序,并得到维权结果;以及,上传模块,其设置为将所述维权结果上传至所述区块链。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介绍包括商品特征和商品外观,其中所述商品特征包括商品大小、形状、瑕疵及颜色中任意之一或任意组合,所述商品外观包括商品的若干视图。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模块具体设置为,基于所述商品介绍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与所述商品介绍相对应的商品详情。

9.一种区块链节点,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所述处理器运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计算机程序时,所述处理器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

5中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处理器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

说明书 :

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系统、区块链节点及介质

技术领域

[0001] 本公开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商品维权方法、一种商品维权系统、一种区块链节点以及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由于通过线上进行商品交易,其不受地理位置的限制,并且能够较好地控制运营成本,通常以较实体店较为更低的售价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用户,但是线上商品交易相较于线下商品交易而言,如何高效实现商品维权成为一大难点。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人民的商品购买需求越来越大,对于一些能够转让和购买二手商品的平台,商品的维权问题更加凸显。
[0003] 因此,亟需提出一种能够高效实现线上商品交易维权的方案。

发明内容

[0004] 本公开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系统、区块链节点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至少解决上述问题。
[0005]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方面,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包括:
[0006] 接收买方上传的商品的维权请求;
[0007] 基于所述商品的维权请求从区块链中获取卖方在交易所述商品时上传的商品介绍;
[0008] 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0009] 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商品详情;
[0010] 判断所述商品介绍与所述商品详情是否一致;
[0011] 若不一致,则启动维权程序,并得到维权结果;以及,将所述维权结果上传至所述区块链。
[0012]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商品介绍包括商品特征和商品外观,其中所述商品特征包括商品大小、形状、瑕疵及颜色中任意之一或任意组合,所述商品外观包括商品的若干视图。
[0013]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商品详情,包括:
[0014] 基于所述商品介绍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与所述商品介绍相对应的商品详情。
[0015]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包括:
[0016] 向所述买方发送扫描指示,以使所述买方基于所述扫描指示扫描所述商品,得到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0017] 获取所述买方上传的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0018]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在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之后,以及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之前,还包括:
[0019] 识别所述扫描信息的亮度;
[0020] 判断所述扫描信息的亮度是否达到预设阈值;
[0021] 若达到预设阈值,则执行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的步骤;
[0022] 若未达到预设阈值,则重新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直到重新获取的扫描信息的亮度达到预设阈值,再执行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的步骤。
[0023]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系统,包括:
[0024] 接收模块,其设置为接收买方上传的商品的维权请求;
[0025] 第一获取模块,其设置为基于所述商品的维权请求从区块链中获取卖方在交易所述商品时上传的商品介绍;
[0026] 第二获取模块,其设置为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0027] 识别模块,其设置为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商品详情;
[0028] 判断模块,其设置为判断所述商品介绍与所述商品详情是否一致;
[0029] 维权模块,其设置为在判断模块判断为不一致时,启动维权程序,并得到维权结果;以及,
[0030] 上传模块,其设置为将所述维权结果上传至所述区块链。
[0031]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商品介绍包括商品特征和商品外观,其中所述商品特征包括商品大小、形状、瑕疵及颜色中任意之一或任意组合,所述商品外观包括商品的若干视图。
[0032]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识别模块具体设置为,基于所述商品介绍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与所述商品介绍相对应的商品详情。
[0033]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又一方面,提供一种区块链节点,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所述处理器运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计算机程序时,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
[0034]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再一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
[0035]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0036]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俩的商品维权方法,通过接收买方上传的商品的维权请求;基于所述商品的维权请求从区块链中获取卖方在交易所述商品时上传的商品介绍;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商品详情;判断所述商品介绍与所述商品详情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启动维权程序,并得到维权结果;以及,将所述维权结果上传至所述区块链。本公开实施例利用区块链技术,对买卖双方的商品交易信息进行比对审核,以确定买方所购买商品是否与卖方商品介绍是否相符,其至少可以有效维护买卖双方权益,同时保证维权过程的公正性,维权结果的可追溯性。
[0037] 本公开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公开而了解。本公开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0038]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公开技术方案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公开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并不构成对本公开技术方案的限制。
[0039] 图1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40] 图2为本公开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41] 图3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42] 图4为本公开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43] 图5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区块链节点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4] 为使本公开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公开,并不用于限制本公开。
[0045] 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开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并且,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公开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
[0046] 在后续的描述中,使用用于表示元件的诸如“模块”、“部件”或“单元”的后缀仅为了有利于本公开的说明,其本身没有特定的意义。因此,“模块”、“部件”或“单元”可以混合地使用。
[0047] 区块链(Blockchain)中的“区块”指的是信息块,这个信息块内含有一个特殊的信息就是时间戳。含有时间戳的信息块彼此互连,形成的信息块链条被称为“区块链”。区块链是基于分布式账本并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从数据角度看,区块链几乎是不可能被篡改的分布式数据库,这里的“分布式”不仅体现为数据的分布式存储,也体现为数据的分布式记录(即由系统参与者共同维护)。从技术角度看,区块链并不是一种单一技术,而是多种技术整合的结果。这些技术以新的结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新的数据记录、存储和发表的方式。
[0048]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施例利用区块链技术,设计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平台,作为区块链节点,在接收到买方的维权请求后,对买方的商品详情和交易时卖方上传的商品介绍进行比对审核,以确定买方所购买商品是否与商品介绍不相符,侵害买方权益,进而有效维护买卖双方权益。以下实施例以二手商品线上交易为例,对本公开进行阐述。
[0049] 请参照图1,图1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的流程示意图,所述方法应用于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系统,包括步骤S101‑S106。
[0050] 在步骤S101中,接收买方上传的商品的维权请求。
[0051] 本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系统为区块链节点,商品交易的信息均同步至区块链中,实现商品交易的公开透明化。其中,买方认为商品侵犯其权益,需要维权时,向系统直接发送维权请求,或者向区块链广播维权请求,系统从区块链中接收维权请求。
[0052] 在步骤S102中,基于所述商品的维权请求从区块链中获取卖方在交易所述商品时上传的商品介绍。
[0053] 具体地,卖方在发布商品交易时向区块链上传其商品介绍信息,其中,所述商品介绍包括:商品特征和商品外观,其中所述商品特征包括商品大小、形状、瑕疵及颜色中任意之一或任意组合,所述商品外观包括商品的若干视图。其中,商品外观可以通过视频、图片或文字表示商品外部或内部,多个视图可以包含左视图、右视图、前视图、后视图、侧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剖视图和内部视图中的一项或多项。
[0054]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系统设置备案模块,该备案模块可以包含用户登录模块,买方和卖方可以通过用户登录模块登录,并通过备案模块发布商品以切换成卖方身份而出售二手商品。其中,二手商品可以是通过平台购买和使用后转卖的商品。可选的,备案模块根据设置商品介绍的条件,以限制用户发布商品的要求。比如,设置条件可以包含对商品介绍的字数、图片清晰度和具体内容的规定。本实施例中,卖方可以通过备案模块在交易前上传商品介绍,以供买方查看从而购买,也可以在交易过程中上传商品介绍以便于买方了解商品的基本情况,其中,商品介绍在上传后,将向区块链广播,以保证商品信息的公开透明化,同时可以有效防止商品介绍被篡改,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0055] 可以理解的是,在交易时当买方和卖方通过当面交易的方式查看商品实物时,通过对照卖方在平台上上传的商品介绍从而确认购买商品,便于辨认商品实物的真伪和质量。
[0056] 系统在接收到买方的维权请求时,从区块链中获取待维权商品的商品介绍,并基于其判断卖方是否侵权,以维护买卖双方权益。
[0057] 在步骤S103中,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0058]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商品的扫描信息从买方处获取,以获得完成商品交易后的实际商品的状态,所述步骤S103,具体包括:
[0059] 向所述买方发送扫描指示,以使所述买方基于所述扫描指示扫描所述商品,得到扫描信息;以及,
[0060] 获取所述买方上传的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0061] 在步骤S104中,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商品详情。
[0062]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步骤S104,具体包括:
[0063] 基于所述商品介绍识别所述扫描信息,得到与所述商品介绍相对应的商品详情。
[0064] 例如,商品介绍中给出了商品的大小和形状,同时给出了正视图和俯视图,相应地基于商品介绍的所有内容对扫描信息进行识别及筛选,得到与商品介绍中内容相对应的商品详情。
[0065] 在步骤S105中,判断所述商品介绍与所述商品详情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执行步骤S106,否则,判定商品交易没有侵权行为,结束流程,在一些实施例中,将判断过程及结果上传至区块链。
[0066] 具体地,可以利用图像识别等技术,对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进行对比判断,当商品介绍与商品详情不符,说明卖方对于商品介绍有造假或混淆等情况,侵害了买方的权益,而如果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相符,则说明卖方是遵守交易规则的,同样维护了卖方的权益。
[0067] 其中,判断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是否一致,可以通过商品介绍中商品外观的商品画面(视频或图片)与商品详情中的商品画面(视频或图片)直接对比,以识别出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是否具有区别。可选的,识别模块可以通过商品介绍或商品详情中提供的图像识别出商品的形状。可选的,通过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中匹配的商品特征和商品外观进行一一对比。可选的,通过商品详情中的商品特征与商品介绍中对应的商品外观对比,通过商品详情中的商品外观与商品介绍中对应的商品介绍对比。从而当卖方或买方上传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不符时,认定买方或卖方侵权,从而做出侵权处罚,比如扣钱、勒令卖方或买方退货或信用评分。
[0068]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为便于买卖双方对于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的比对判断,系统在进行判断比对的同时,对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进行显示,以显示商品详情和商品介绍的差异,并同时将这些信息一并上传到区块链,便于后续追溯。
[0069] 在步骤S106中,启动维权程序,并得到维权结果;以及,将所述维权结果上传至所述区块链。
[0070] 其中,启动维权程序可以包括扣钱、勒令卖方或买方退货或信用评分等,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系统设置保证金,以保证金的形式进行维权,具体地,买方和卖方支付保证金,当判定为侵权时,从买方或卖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赔偿给卖方或买方,其中,卖方和买方支付保证金可以在交易前或交易时,也可以是交易后。通过保证金作为买方和卖方的交易风险赔付,维护了卖方和买方的权益,提高了二手交易市场的稳定性。
[0071] 请参照图2,图2为本公开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为提高商品维权行为的可靠性,在上一实施例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在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之后,以及识别所述扫描信息之前(步骤103之后,以及步骤S104之前),还包括步骤S201 和步骤S202。
[0072] 在步骤S201中,识别所述扫描信息的亮度;
[0073] 在步骤S202中,判断所述扫描信息的亮度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达到预设阈值,则执行步骤S104,否则,重新执行步骤S103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直到重新获取的扫描信息的亮度达到预设阈值,再执行步骤S104识别所述扫描信息的步骤。
[0074] 具体地,通过识别商品扫描信息的亮度大小,以根据亮度大小提醒买方或卖方重新扫描商品,系统可以通过设置亮度阈值或者根据是否能够识别商品特征以提醒买方或卖方调整扫描商品的亮度。可选的,卖方或买方在不同光照条件下扫描商品以调整亮度。可选的,使用时系统通过与灯光装置的控制端数据连接以传输亮度调节的信号,灯光装置的控制端可以是电源开关。本公开实施例所述的数据连接可以通过电线连接或网络连接来实现,其中显示装置、拍摄设备和灯光装置可以是安装平台的计算机上的设备,也可以是通过计算机外接或网络远程连接的设备。
[0075] 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公开实施例相应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系统,如图3所示,所述系统包括:
[0076] 接收模块31,其设置为接收买方上传的商品的维权请求;
[0077] 第一获取模块32,其设置为基于所述商品的维权请求从区块链中获取卖方在交易所述商品时上传的商品介绍;
[0078] 第二获取模块33,其设置为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0079] 识别模块34,其设置为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商品详情;以及,[0080] 判断模块35,其设置为判断所述商品介绍与所述商品详情是否一致;
[0081] 维权模块36,其设置为在判断模块判断为不一致时,启动维权程序,并得到维权结果;以及,
[0082] 上传模块37,其设置为将所述维权结果上传至所述区块链。
[0083]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商品介绍包括商品特征和商品外观,其中所述商品特征包括商品大小、形状、瑕疵及颜色中任意之一或任意组合,所述商品外观包括商品的若干视图。
[0084]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识别模块具体设置为,基于所述商品介绍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得到与所述商品介绍相对应的商品详情。
[0085]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获取模块33包括:
[0086] 发送单元,其设置为向所述买方发送扫描指示,以使所述买方基于所述扫描指示扫描所述商品,得到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0087] 获取单元,其设置为获取所述买方上传的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0088]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还包括:
[0089] 识别模块,其设置为在第二获取模块33获取扫描信息后,以及识别模块34识别扫描信息之前,识别所述扫描信息的亮度;
[0090] 所述判断模块35还设置为,判断所述扫描信息的亮度是否达到预设阈值;
[0091] 所述识别模块34还设置为,在判断模块35判断为达到预设阈值时,识别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
[0092] 重新获取模块,其设置为在判断35判断为未达到预设阈值时,重新获取所述商品的扫描信息;所述识别模块34还设置为,直到重新获取的扫描信息的亮度达到预设阈值,再识别所述商品扫描信息。
[0093] 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公开实施例相应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系统,如图4所示,所述系统包括:备案模块41、交易模块 42、投诉模块43和审核模块44;
[0094] 所述备案模块41用于卖方在交易前或交易时上传商品介绍以供买方查看;其中,备案模块41与区块链实现信息实时同步,所述交易模块42与所述备案模块41连接以供买方和卖方收、付款以进行商品交易;所述投诉模块43与所述交易模块42连接以供买方或卖方在交易后上传商品详情以进行维权;所述审核模块44分别与所述投诉模块43以及所述备案模块41连接,以通过对比所述商品介绍和所述商品详情以判断买方或卖方是否侵权。
[0095] 可选的,备案模块41可以包含用户登录模块,买方和卖方可以通过用户登录模块登录,并通过备案模块发布商品以切换成卖方身份而出售二手商品。其中,二手商品可以是通过平台购买和使用后转卖的商品。其中,卖方可以是通过上传商品介绍而发布商品,也可以是发布商品后上传商品介绍。可选的,备案模块41根据设置商品介绍的条件,以限制用户发布商品的要求。比如,设置条件可以包含对商品介绍的字数、图片清晰度和具体内容的规定。可选的,卖方可以通过备案模块41在交易前上传商品介绍,以供买方查看从而购买,也可以在交易过程中上传商品介绍以便于买方了解商品的基本情况。其中,在交易时,当买方和卖方通过当面交易的方式查看商品实物时,通过对照卖方在平台上上传的商品介绍从而确认购买商品,便于辨认商品实物的真伪和质量。交易模块与用户登录模块连接以供用户登录后进行商品交易。
[0096] 交易模块42与备案模块41连接以供用户根据商品介绍选择商品以进行购买,并且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实现买方和卖方之间的收、付款。在线下面对面或线上交易时,买方和卖方便于通过交易模块42记录的资金交易信息进行维权,并且减少了由于买方或卖方违背商品交易的诚实守信原则而造成的经济纠纷问题。
[0097] 投诉模块43与交易模块42和备案模块41的用户登录模块连接以供买方或卖方在交易后通过投诉商品的商品详情与商品介绍进行对比,对线上或线下购买或售出的商品进行投诉并上传商品详情。
[0098] 审核模块44分别与投诉模块43以及备案模块41连接以获取商品详情和商品介绍,系统通过审核模块44对买方或卖方上传的商品详情和卖方上传的商品介绍进行审核,从而确认交易后的商品是否与交易前或交易时的商品不符。可选的,卖方可以通过投诉模块43上传交易后买方退回商品的商品详情,从而提交投诉申请到审核模块。审核模块通过商品详情与卖方交易前或交易时的商品介绍进行对比,以审核买方退回的商品是否与卖方发出的商品不符。通过卖方在交易前或交易时上传的商品详情,验证了商品在线上交易后和商品线下交易时出现的问题,维护了商品交易后买方的权益以及商品退回后卖方的权益。其中,系统可以通过人员审核,也可以通过买方和卖方同意后自动批准。可选的,系统通过图像识别技术自动识别以对比商品详情和商品介绍两者图像或画面,以识别出其中不符合的情况。并且当不符合时,认定为买方或卖方侵权,侵权行为可以包含买方损坏商品、卖方商品介绍存在欺诈的情况。也可以通过商品详情或商品介绍其中一项的文字信息与另一项的图像或画面进行对比,比如颜色、形状对比。可选的,经用户投诉后确认损害了买方或卖方权益时,即卖方或买方存在违背诚信交易原则时,会对卖方或买方的个人信息进行评价或处罚。可选的,用户通过备案模块41的用户登录模块认证个人信息,其中个人信息可以包含身份证、驾证、职业证明等信息,以便于所有人查找不同用户的诚信信息,从而维护二手交易市场的稳定性。可选的,处罚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进行评分。
[0099]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商品介绍包含商品特征和商品外观。商品详情与商品介绍匹配以分别与商品特征和商品外观一一对应。可选的,商品特征与商品外观匹配,商品特征和商品外观均包含多个,从而使各商品特征针对于每个商品外观进行描述。上述方案均是为了便于买方或卖方在投诉时以及平台在审核时根据商品特征和商品介绍将商品介绍与商品详情进行对比。
[0100]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商品特征包含商品的大小、形状、瑕疵、颜色中的一种或多种。
[0101]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商品外观通过视频、图片或文字表示商品外部或内部。可选的,也可以通过视频、图片和文字中的多项来表示商品。
[0102]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投诉模块43包含扫描模块431和识别模块432;所述扫描模块431用于买方或卖方扫描商品;所述识别模块432 与所述扫描模块431连接从而根据商品识别所述商品详情。可选的,扫描模块431可以通过与拍摄设备数据连接来获取扫描商品的画面。识别模块432通过图像识别技术识别拍摄设备拍摄的商品画面。可选的,识别模块432通过识别商品详情中的商品特征与商品介绍比对。其中,审核模块通过网络分别与识别模块以及备案模块数据连接。
[0103] 审核模块44通过备案模块41获取商品介绍中的商品特征或识别商品外观中的商品特征,从而对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进行对比。可选的,识别模块可以通过商品介绍中商品外观的商品画面(视频或图片)与商品详情中的商品画面(视频或图片)直接对比,以识别出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是否具有区别。可选的,识别模块可以通过商品介绍或商品详情中提供的图像识别出商品的形状。可选的,通过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中匹配的商品特征和商品外观进行一一对比。可选的,通过商品详情中的商品特征与商品介绍中对应的商品外观对比,通过商品详情中的商品外观与商品介绍中对应的商品介绍对比。从而当卖方或买方上传商品介绍和商品详情不符时,认定买方或卖方侵权,从而做出侵权处罚,比如扣钱、勒令卖方或买方退货或信用评分,并上传到区块链。使用时,审核模块通过与显示装置数据连接以显示商品详情和商品介绍的差异。
[0104]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商品外观包含商品的多个视图。其中,多个视图可以包含左视图、右视图、前视图、后视图、侧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剖视图和内部视图中的一项或多项。
[0105]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识别模块431还可以用于识别扫描模块432扫描商品的亮度大小,以根据亮度大小提醒买方或卖方重新扫描商品。识别模块通过设置亮度阈值或者根据识别模块是否能够识别商品特征以提醒买方或卖方调整扫描商品的亮度。可选的,卖方或买方在不同光照条件下扫描商品以调整亮度。可选的,使用时识别模块通过与灯光装置的控制端数据连接以传输亮度调节的信号,灯光装置的控制端可以是电源开关。本文所述的数据连接可以通过电线连接或网络连接来实现,其中显示装置、拍摄设备和灯光装置可以是安装平台的计算机上的设备,也可以是通过计算机外接或网络远程连接的设备。
[0106]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系统还包含配送模块45,用于平台或卖方上传快递记录以跟踪商品物流过程,配送模块45与交易模块42连接以配送卖方和买方交易的商品。其中,配送模块45通过交易模块41获取买方的配送地址,并且配送模块45通过网络将配送地址发送给不同配送员以分发配送任务。可选的,卖方或买方可以通过配送模块输入配送地址。可选的,卖方通过平台输入配送地址以及本文所述上传方式均由计算机或移动终端的键盘输入。配送员可以通过其他移动终端的短信或邮件接收方式或使用平台以接收配送任务,也可以是平台通过与计算机网络连接的移动终端接收配送任务。配送任务可以是平台自动发送给各配送员,也可以是人员操作来发送给各配送员。可选的,配送模块用于平台或卖方上传快递记录以跟踪商品物流过程。其中,平台通过配送员上传快递记录。
[0107]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系统还包含保障模块46;保障模块46与交易模块41连接以供买方和卖方支付保证金;保障模块与审核模块连接以当买方或卖方侵权时,从买方或卖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赔偿给卖方或买方。其中,卖方和买方支付保证金可以在交易前或交易时,也可以是交易后。通过保证金作为买方和卖方的交易风险赔付,维护了卖方和买方的权益,提高了二手交易市场的稳定性。
[0108]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的备案模块41对应于上一实施例中的接收模块31和第一获取模块32,投诉模块43对应于第二获取模块33和识别模块34,审核模块44对应于判断模块35、维权模块36及上传模块 37。
[0109] 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公开实施例相应还提供一种区块链节点,如图5所示,所述区块链节点包括存储器51和处理器52,所述存储器 51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所述处理器52运行所述存储器51存储的计算机程序时,所述处理器52执行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
[0110] 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公开实施例相应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商品维权方法。
[0111]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文中所公开方法中的全部或某些步骤、系统、装置中的功能模块/单元可以被实施为软件、固件、硬件及其适当的组合。在硬件实施方式中,在以上描述中提及的功能模块/单元之间的划分不一定对应于物理组件的划分;例如,一个物理组件可以具有多个功能,或者一个功能或步骤可以由若干物理组件合作执行。某些物理组件或所有物理组件可以被实施为由处理器,如中央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或微处理器执行的软件,或者被实施为硬件,或者被实施为集成电路,如专用集成电路。这样的软件可以分布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计算机存储介质(或非暂时性介质)和通信介质(或暂时性介质)。如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公知的,术语计算机存储介质包括在用于存储信息(诸如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模块或其他数据)的任何方法或技术中实施的易失性和非易失性、可移除和不可移除介质。计算机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RAM、ROM、EEPROM、闪存或其他存储器技术、CD‑ROM、数字多功能盘(DVD)或其他光盘存储、磁盒、磁带、磁盘存储或其他磁存储装置、或者可以用于存储期望的信息并且可以被计算机访问的任何其他的介质。此外,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公知的是,通信介质通常包含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模块或者诸如载波或其他传输机制之类的调制数据信号中的其他数据,并且可包括任何信息递送介质。
[0112]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公开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公开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公开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