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6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局撤销该专利权。专利局经审查认为请求撤销专利权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撤销专利权的决定,并登记和公告。这就是专利权的撤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