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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敵草快二溴化物和非選擇性除草劑的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包含其之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及雜草防治方法

申请号 TW104114334 申请日 2015-05-05 公开(公告)号 TWI640250B 公开(公告)日 2018-11-11
申请人 南韓商仙文綠科技有限公司; SUN MOON GREEN SCIENCE., LTD; 发明人 金仁洙; KIM, IN-SOO;
摘要
权利要求

一種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其對於莖為10cm以上的芒硝、艾草、藜、葎草以及蛇莓具有改良之防治速效性,其中該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包含以100重量百分比的總組合物為基準,10~22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2~10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其中該敵草快二溴化物與該草銨膦的總和超過14重量百分比。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其中該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還包含農業上允許使用的一輔助劑或一載體。
一種雜草的防治方法,其中該雜草的防治方法包括將包含一敵草快二溴化物和一非選擇性除草劑作為一有效成分的一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直接撒在莖為10cm以上的芒硝、艾草、藜、葎草以及蛇莓或適用於存在莖為10cm以上的芒硝、艾草、藜、葎草以及蛇莓的棲息地的步驟,其中該非選擇性除草劑為一草銨膦,其中在該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包含以100重量百分比的總組合物為基準,10~22重量百分比的該敵草快二溴化物及2~10重量百分比的該草銨膦,其中該敵草快二溴化物與該草銨膦的總和超過14重量百分比。

说明书全文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一種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及一種雜草的防治方法,特別係關於一種包含敵草快二溴化物和非選擇性除草劑的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包含所述混合物之組合物以及利用所述組合物的雜草防治方法。
在農業及田間管理中,從雜草及其他植物危害中保護作物是為了家庭及庭園的專業用途而持續存在的問題。並且,在高爾夫球場、草坪及公園之類的場所鋪設草坪的情況下,去除這種不必要的雜草和植物可以說在美觀上非常重要。為了幫助解決這種問題,合成化學領域的研究人員提供對這種生長的抑制有效的廣泛且多樣的化學物質和化學劑型。在文獻中公開了具有多種作用方法的多種化學除草劑,且大多以商業用途使用。在“The Pesticide Manual”(第16版,2012年出版,British Crop Protection Council)中說明瞭商業除草劑及一部分開發中的除草劑。 具有可基於作用方式分類的多種類型的除草劑,尤其備受矚目的一種類型的除草劑為聯吡啶鹽。這種化合物對光系統I(PSI)進行抑制,並由對草快(paraquat)及敵草快(diquat)例示。對草快包含Gramoxone ®及Gramoxone Extra ®,並在美國以多種名稱在市場上銷售,屬於對草快的對草快二氯化物(Paraquat dichloride)作為非選擇性除草劑,被稱為克蕪蹤(Gramoxone),在雜草生育期對莖葉進行處理,其藥效快,是在韓國國內普遍使用的除草劑。但是,由於這種對草快除草劑使用於自殺,因而當前在韓國已廢除了農藥登記。 眾所周知,作為另一種除草劑活性成分而熟知的草銨膦作為非選擇性除草劑,對廣葉、花本和整個雜草具有除草效果,若在雜草長20~30cm左右時進行除草,則效果最大,並且作為接觸型,只使沾有藥液的葉和莖枯死,而不影響接觸部以外的莖葉。眾所周知,草銨膦的土壤殘留期間在野外田間條件下分解10-14天後消失。但是,就這種作為除草劑的草銨膦而言,不僅價格比較昂貴,而且被廣泛使用,而其除草效果卻表達得非常慢,從而在使用為有效的雜草防治劑方面存在問題。為瞭解決這種問題,努力與草銨膦相組合來有效防治雜草。 另一方面,通常在單獨(以單劑方式)使用除草劑和並用它們(以合劑方式)來使用方面,效果差異微小,但在一部分情況下,與單獨使用除草劑活性成分相比,與其他除草劑一同混合使用時,有時更增大其效果,像這樣,將表示可根據與結構成分的單獨功效相關的結果預測的功效或活性水準以上的情況稱為“協同作用”。但是,當混合兩種以上的除草活性物質時,出現除草劑的協同作用的情況極其受限制,反而因兩種除草劑的不同的除草特性、吸收、移行或對象等差異,與單劑處理時相比,出現除草活性低的情況多。像這樣, 將混合兩種除草活性物質時的除草效果低於單劑處理時情況稱為“拮抗作用”。並且,將混合除草活性物質時的除草效果與單劑處理時相比無變化的情況稱為“相加作用”。 對此,本發明人努力尋找用於解決作為在韓國國內廣泛使用的除草劑活性成分的草銨膦的緩慢表達的除草活性問題的方案,最終,確認到在以特定比率與上述草銨膦配合當前在韓國國內以生長調節劑的用途(並非是除草劑用途)登錄的對草快和作為具有類似的速效性(快速出現除草活性的性質)的敵草快類成分的敵草快二溴化物(diquat dibromide)而得的除草劑混合物的情況下,與多種雜草及植物中的80%以上的除草效果、30天以上的除草劑活性一同在實際上活躍地進行光照射的路面上出現平均6小時~23小時(1天以內)的快速除草活性,從而完成了本發明。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韓國登錄特許第10-0616040號 韓國公開特許第10-2013-0132933號 韓國公開特許第10-2013-0101039號 韓國公開特許第10-2005-0114651號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供具有優秀的速效性(快速出現除草活性的性質)的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 本發明的再一目的在於,提供包含上述除草劑混合物作為有效成分,從而具有優秀的速效性的除草劑組合物。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於,提供利用上述除草劑組合物來快速且持續地防治雜草的方法。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包含敵草快二溴化物和非選擇性除草劑的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非選擇性除草劑可以為草銨膦(glufosinate ammonium)。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在上述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中,敵草快二溴化物與草銨膦的混合重量比可以為2:1至5:1。 並且,本發明提供包含上述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作為有效成分的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就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而言,以100重量百分比的總組合物為基準,上述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可包含10~20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2~10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除了包含除草劑混合物之外,還可包含農業上允許使用的輔助劑或載體。 並且,本發明提供雜草的防治方法,上述雜草的防治方法包括將包含敵草快二溴化物和非選擇性除草劑作為有效成分的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直接撒在雜草或適用於存在雜草的棲息地的步驟。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非選擇性除草劑可以為草銨膦。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就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而言,以100重量百分比的總組合物為基準,上述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可包含10~20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2~10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雜草可以為雙子葉雜草或單子葉雜草。 本發明的除草劑混合物具有以特定比率配合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的特徵,根據這種特徵,在多種雜草及植物中呈現出80%以上的除草效果,並與持續30天以上的除草劑活性一同在實際上活躍地進行光照射的路面中呈現平均6小時~23小時(1天以內)的快速的除草活性,由此,與單獨使用這些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的單劑的情況相比,具有無法期待的使用上的協同作用效果優秀的優點。 尤其,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因相互作用的機制差異而可以與由敵草快二溴化物處理後的2~3天內迅速的藥效表達一同借助草銨膦來去除無陽光照射的背陰處的雜草。並且,在這些合劑的情況下,具有藥效持續期間也持續30天以上的效果,因此,只要防治一次,就無需長期使用除草劑,從而還具有減少農藥使用量的效果。
本發明的特徵為包含敵草快二溴化物和非選擇性除草劑的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上述所提及的非選擇性除草劑優選為草銨膦。 在本發明中,上述敵草快二溴化物作為敵草快系列的化合物,在當前韓國國內處於以生長調節劑的用途(並非是除草劑用途)被登錄為農藥的狀態,根據對植物處理時乾燥所接觸的部位的特性來使用為乾燥劑。這種敵草快二溴化物化合物具有根據抑制光系統I(PSI)的機制而依賴於陽光,從而具有通過生成具有細胞毒性的N-和O3來殺滅線粒體的特性,因此,化學反應作用可依存於陽光,並在短時間內乾燥所接觸的植物。 在本發明中,上述草銨膦作為當前在韓國國內以除草劑的用途登錄為農藥的成分,是價格比較昂貴,並被廣泛使用的除草劑。在對植物進行處理時,這種草銨膦具有溫度越高(依存於溫度),氨毒性積累越強,且非常緩慢地表達除草效果的特性,因而在溫度低的冬季或需要短時間內快速除草的情況下,在用作有效的雜草防治劑方面存在問題。 本發明中所使用的術語“除草劑”意味著抑制或調節植物生長的化合物,術語“除草劑混合物”意味著混合有兩種以上的用於抑制或調節植物生長的化合物的物質。 本發明中所使用的術語“非選擇性”意味著除草劑呈現出活性的植物種類不是選擇性的,而是對所有植物種類均具有活性。 並且,本發明中所使用的術語“植物”意味著包含含有種子、秧、苗木、根、塊莖、莖、杆、葉及果實的植物的所有物理部分的概念。 本發明中所使用的術語“協同作用”意味著比可基於成分的單獨功效的知識來預測的情況呈現出更優秀的活性水準的特性。 因此,本發明的“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作為組成上述混合物的各個單劑,可以被定義為比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的單獨功效呈現出無法預測的更優秀的活性水準的除草劑混合物。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可以為包含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為有效成分(活性成分)的除草劑混合物,尤其,優選地,敵草快二溴化物與草銨膦的混合重量比為2:1至5:1。 本發明還提供包含上述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為有效成分的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就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而言,以100重量百分比的總組合物為基準,上述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可包含10~20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2~10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優選地,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以15:4的重量比組成。 在本發明的再一實施例中,上述除草劑組合物除了包含協同作用除草劑混合物之外,還可包含選自由農業上允許使用的載體、有機溶劑、消泡劑、防腐劑、防凍劑、pH調節劑、著色劑及其他輔助劑組成的組中的一種以上。 首先,上述除草劑組合物可將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化合物與適當的載體、稀釋劑相混合來調劑為適當的劑型,例如,乳劑、水合劑、粉劑、粒劑等形態來使用,但優選地,將水作為溶劑的液體藥劑為適當的劑型,但根據其調劑的使用目的,也會有所變化。 使用於本發明的組合物的適當的載體可使用液體載體及固體載體。液體載體有水、乙醇類(甲醇等一元醇、乙二醇等二元醇、甘油等三元醇)、酮類(丙酮、甲基乙基酮等)、醚類(二氧六環、四氫呋喃、溶纖劑等)、脂肪烴類(汽油、煤油等)、鹵化烴類(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醯胺類(二甲基甲醯胺等)、酯類(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脂肪酸甘油酯等)、乙腈等, 在本發明中,可單獨或混合兩種以上來使用。並且,作為固體載體,除了礦物粒子(高嶺土、粘土、膨潤土、酸性白土、滑石、矽石、二氧化矽、沙子等)、植物性粉末(木本等)等之外,還可使用其他礦物質粒子。 本發明的除草劑組合物常以濃縮形態組成及流通,從而在使用之前可由使用人員稀釋。若作為表面活性劑的載體少量存在,則容易進行該稀釋過程。因此,在本發明的除草劑組合物中使用的載體中的至少一種可以為表面活性劑。例如,本發明的除草劑組合物可包含至少兩種載體,其中至少一種可以為表面活性劑。 表面活性劑可以為分散劑或滲透劑,上述表面活性劑可以為離子性或非離子性。作為表面活性劑的例,可例舉聚丙烯酸的鈉或鈣鹽類及木質素磺酸、分子中至少包含12個碳原子的脂肪酸或脂肪族胺或醯胺類和與氧化乙烯和/或氧化丙烯的縮合生成物、甘油的脂肪酸酯、山梨糖醇酐、蔗糖或季戊四醇、氧化乙烯和/或氧化丙烯和與這些的縮合物、p-辛基苯酚或p-辛基甲酚和與氧化乙烯和/或氧化丙烯的縮合生成物之類的脂肪醇或烷基酚類、這些縮合生成物的硫酸鹽類或磺酸鹽類、分子內至少包含10個碳原子的硫酸或磺酸酯的堿或鹼土金屬鹽,優選為鈉鹽,例如,月桂醇硫酸鈉、二烷基硫酸鈉、磺化蓖麻油的鈉鹽及十二烷基苯磺酸鹽之類的烷基芳基磺酸鈉、氧化乙烯的聚合物類及與氧化乙烯和氧化丙烯的共聚物類。 另一方面,在植物體的葉或莖中存在蠟成分,若想使有效成分向上述蠟層滲透或移行,就需要有機溶劑或活性劑。通常,可使用不飽和烴類、飽和烴類、乙醇類、醚類、酯類、酮類、胺類等作為有機溶劑。在本發明的情況下,由於採用使用水作為溶劑的農藥劑型,因而優選為液體藥劑。因此,可使用可與水混合的乙醇類、胺類、酯類、酮類等作為輔助溶劑。這是因為輔助溶劑的表面張力低於水,使得擴散及滲透效果突出。 作為可在本發明中使用的消泡劑,可使用聚甲基矽氧烷(Polydimethylsiloxane)之類的矽類消泡劑、羥乙基纖維素(Hydroxyethyl cellulose)之類的非矽類消泡劑或它們的混合物,但並不局限於此,可使用通常用於農藥組合物的消泡劑。 作為可在本發明中使用的防腐劑,可使用防腐粉(Preventol)及防黴劑(Proxel)之類的物質,但並不局限於此,可使用通常用於農藥組合物的物質。 作為可在本發明中使用的防凍劑,可使用乙二醇、丙二醇、二丙二醇之類的甘醇、甘油及尿素等,但並不局限於此,可使用通常用於農藥組合物的物質。 作為可在本發明中可使用的pH調節劑,可使用磷酸(Phosphoric acid),但並不局限於此,可使用通常用於農藥組合物的物質。 作為可在本發明中可使用的著色劑,可使用二氧化鈦、碳黑、氧化鋅、藍色顏料及永久紅FGR等,但並不局限於此。 實際上,本發明的除草劑組合物以敵草快二溴化物(10~20重量百分比)及草銨膦(2~10重量百分比)的合劑作為主要成分還製備了防凍液(2重量百分比)、表面活性劑1(2~6重量百分比)、表面活性劑2(3~8重量百分比)、乙醇類(1~2重量百分比)、pH調節劑(0.1~1重量百分比)、消泡劑(0.1~0.3重量百分比),剩餘餘量混合水來製備了除草劑組合物,並進行了與此相關的速效性實驗。 作為具體例,在本發明的以下實施例中,使用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作為防凍液,使用雙[2-乙基己基]磺基琥珀酸鈉(Sodium bis[2-ethylhexyl]sulfosuccinate)作為表面活性劑1,使用聚氧化乙烯壬基苯酚醚 (Polyoxyethylene nonylphenol)作為表面活性劑2,使用異丙醇(Isopropyl alcohol)作為乙醇類,並使用磷酸(Phosphoric acid)作為pH調節劑。 本發明的除草劑組合物能夠以低的適用量防治一年生雜草及多年生雜草之類的廣泛的多餘植物。多餘的植物包括草(或禾本科),例如,稗子(Echinochloa crusgalli L.)、馬唐(Digitaria sanguinalis L.)、狗尾巴草(Setaria viridis L.)、秋季狗尾巴草(Setaria faberi Herrm.)、牛筋草(Eleusine indica L.)、野燕麥(Avena fatua L.)、詹森草(Sorghum halepense L.)、匍匐冰草(Agropyronrepens L.)、車前狀臂形草(Brachiaria plantaginea)、紫黍草(Panicum purpurascens)、千金子(Leptochloa chinensis)、蟣子草(Leptochloa panicea)、一年生早熟禾(Poa annua L.)、大穗看麥娘(Alopecurus myosuroides Huds.)及科羅拉多須芒草(鵝觀草(本田)葛根(Agropyron tsukushiense(Honda)Ohwi))、包括莎草(或莎草科),例如,碎米莎草(Cyperus iria L.)、香附(Cyperus rotundus L.)、油莎草(Cyperus esculentus L.)、水莎草(Cyperus serotinus)及異型莎草(Cyperus difformis)以及闊葉,例如,檾麻(Abutilon theophrasti,MEDIC.)、圓葉牽牛(Ipomoea purpurea L.)、藜(Chenopodium album L.)、刺黃花稔(Sida spinosa L.)、馬齒莧(Portulaca oleracea L.)、皺果莧(Amaranthus viridis L.)、反枝莧(Amaranthus retroflexus L.)、決明子(Cassia obtusifolia L.)、龍葵(Solanum nigrum L.)、酸模葉蓼(Polygonum lapathifolium L.)、繁縷(Stellaria media L.)、三蕊溝繁縷(Elatine triandra,SCHK.)、蒼耳(Xanthium strumarium L.)、彎曲碎米薺(Cardamine flexuosa,WITH.)、寶蓋草(Lamium amplexicaule L.)、豚草(Ambrosia elatior L.)、牛筋草(Galium spurium L.)、田旋花(Calystegia arvensis L.)、曼陀羅(Datura stramonium)、大薊菜(Breea setosa,BIEB.,KITAM.)及鐵莧菜(Acalypha australis L.)。進而,當適用於雜草發芽前或發芽後的步驟時,本發明的除草劑組合物可提供良好的效果。 本發明的除草劑組合物可採用葉面(foliar)適用形態,並且有利於在耕地,例如,高原地帶、果園或水田田埂,在非農耕地,例如,堤壩、休耕地、空地、樹叢、工廠區、鐵路街或道路街防治多餘的植物。 除此之外,為了防治更廣泛且多樣的多餘植生,本發明的除草劑組合物可與以往眾所周知的一種以上的其他除草劑一同適用。當與其他除草劑一同適用時,組合物可與其他除草劑或除草劑一同實現製劑化,或者與其他除草劑或除草劑一同在罐內進行混合,或者與其他除草劑或除草劑一同依次適用。 作為可與本發明的協同組合物一同使用的除草劑中的一部分,可例示2,4-D、2,4-MCPA、乙草胺、氟鎖草醚、苯草醚、甲草胺、醯嘧磺隆、氯丙嘧啶酸、氯氨基吡啶酸、氨基三唑、硫氰酸銨、莎稗磷、四唑嘧磺隆、呋草黃、苄嘧磺隆、滅草松、滅草丹、雙環磺草酮、吡草酮、治草醚、雙草醚、除草定、溴丁醯草胺、溴苯腈、丁草胺、氟丙嘧草酯、仲丁靈、苯碸唑、雙醯草胺、唑草酮、整形醇、氯嘧磺隆、氯苯胺靈、醚磺隆、烯草酮、炔草酸、異惡草、稗草胺、二氯吡啶酸、氯酯磺草胺、苄草隆、環丙嘧磺隆、噻草酮、氰氟草酯、除草隆、麥草畏、敵草腈、2,4-滴丙酸-P、雙氯磺草胺、吡氟草胺、氟吡草腙、呱草丹、異戊乙淨、二甲吩草胺、二甲吩草胺-p、敵草快、氟硫草定、敵草隆、EK2612、EPTC、戊草丹、乙氧嘧磺隆、乙氧苯草胺、惡唑禾草靈、惡唑禾草靈、惡唑禾草靈+雙苯惡唑酸、四唑醯草胺、啶嘧磺隆、雙氟磺草胺、吡氟禾草靈、精吡氟禾草靈、氟吡磺隆、氟噻草胺、氟噠嗪草酯、闊草清、氟烯草酸、丙炔氟草胺、氟草隆、氟啶嘧磺隆、氟草定、氟磺胺草醚、甲醯氨磺隆、氟烯草酸(fumiclorac)、精草銨膦、草甘膦、氯吡嘧磺隆、氟吡甲禾靈、氟吡禾靈-R、咪草酸、甲氧咪草煙、甲基咪草煙、滅草煙、咪唑喹啉酸、咪唑乙煙酸、唑吡嘧磺隆、茚草酮、碘甲磺隆、碘苯腈、艾分卡巴腙、異丙隆、異惡醯草胺、異惡唑草酮、乳氟禾草靈、MCPA、MCPA酯&胺、MCPB、高2甲4氯丙酸、苯噻 醯草胺、甲基二磺隆、硝磺草酮、惡唑醯草胺、異丙甲草胺、磺草唑胺、甲磺隆、禾草敵、單嘧磺隆、MSMA、敵草胺、煙嘧磺隆、達草滅、OK-9701、嘧苯胺磺隆、氨璜靈、丙炔惡草酮、惡草酮、惡嗪草酮、乙氧氟草醚、百草枯、二甲戊靈、環戊惡草酮、烯草胺、毒莠定、氟吡醯草胺、呱草磷、丙草胺、氟嘧磺隆、環苯草酮、毒草胺、敵稗、異丙草胺、炔苯醯草胺、苄草丹、氟磺隆、雙唑草腈、吡草醚、雙唑草腈、吡唑特、吡嘧磺隆、苄草唑、嘧啶肟草醚、稗草丹、環酯草醚、嘧草醚、嘧磺苯胺、嘧唑磺草胺、二氯喹啉酸、2-氨基-3-氯-1,4-萘醌、喹禾靈-D、S-3252、苯嘧磺草胺、稀禾定、西瑪津、西草淨、SL-0401、SL-0402、s-異丙甲草胺、磺草酮、甲磺草胺、草硫膦、特呋三酮、環磺酮、特草定、甲氧噻草胺、噻草啶、禾草丹、綠草定、綠草定-酯及胺、氟樂靈、抗倒酯及三氟甲磺隆,但其種類不受特別限制。 本發明還提供雜草的防治方法,上述雜草的防治方法包括將包含敵草快二溴化物和非選擇性除草劑為有效成分的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直接撒在雜草或適用於存在雜草的棲息地的步驟。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非選擇性除草劑可以為草銨膦。 在本發明的再一實施例中,就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而言,以100重量百分比的總組合物為基準,上述協同作用除草劑組合物可包含10~20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2~10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 在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中,上述雜草可以為雙子葉雜草或單子葉雜草。 例如,本發明的上述雙子葉雜草可以為檾麻屬(Abutilon spp.)、豚草屬(Ambrosia spp.)、莧屬(Amaranthus spp.)、藜屬(Chenopodium spp.)、大戟屬(Euphorbia spp.)、豬殃殃屬(Galium spp.)、番薯屬(Ipomoea spp.)、蓼屬(Polygonum spp.)、黃花稔屬(Sida spp.)、白芥屬(Sinapis spp.)、茄 屬(Solanum spp.)、繁縷屬(Stellaria spp.)、蒲公英屬(Taraxacum spp.)、三葉草屬(Trifolium spp.)、婆婆納屬(Veronica spp.)、堇菜屬(Viola spp.)及蒼耳屬(Xanthium spp.),但其種類不受特別限制。 並且,本發明的上述單子葉雜草可以為地老虎屬(Agrotis spp.)、看麥娘屬(Alopecurus spp.)、阿披拉草屬(Apera spp.)、燕麥屬(Avena spp.)、臂形草屬(Brachiaria spp.)、雀麥屬(Bromus spp.)、馬唐屬(Digitaria spp.)、稗屬(Echinochloa spp.)、蟋蟀草屬(Eleusine spp.)、野黍屬(Eriochloa spp.)、千金子屬(Leptochloa spp.)、黑麥草屬(Lolium spp.)、露籽草屬(Ottochloa spp.)、黍屬(Panicum spp.)、雀稗屬(Paspalum spp.)、虉草屬(Phalaris spp.)、早熟禾屬(Poa spp.)、筒軸茅屬(Rottboellia spp.)、狗尾草屬(Setaria spp.)、高粱屬(Sorghum spp.)、這些草坪雜草的固有敏感性及耐性(如,乙醯輔酶A羧化酶(ACCase)和/或乙醯乳酸合成酶(ALS)耐性)生物型及廣葉單子葉雜草,例如,鴨蹠草屬(Commelina spp.)、雨久花屬(Monochoria spp.)、慈姑屬(Sagittaria spp.)及燈心草,例如莎草屬(Cyperus spp.)及藨草屬(Scirpus spp.),但其種類不受特別限制。 以下,通過實施例來對本發明進行更詳細的說明。這些實施例僅用於更加具體說明本發明,本發明的範圍並不局限於這些實施例,這對於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是顯而易見的。 實施例1 對本發明的除草劑混合物(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的合劑)的非農耕地一年生雜草及多年生雜草的防治效果試驗 <1-1>試驗目的 將選擇對非農耕地一年生雜草及多年生雜草防治優秀的藥劑及特定區域的藥效表達機製作為研究目的。 <1-2>試驗方法 1.對象雜草:非農耕地一年生雜草及多年生雜草 2.對象雜草產生情況:產生稗子、一年蓬、鐵莧菜、葎草、刺萵苣、艾草、皺葉酸模、匍匐冰草、白紫菀等,從而充分判斷除草效果。 <1-3>處理內容 如下列表1所示,將敵草快二溴化物(10~20重量百分比)及草銨膦(2~10重量百分比)的合劑作為主要成分,在其中還混合2重量百分比的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4重量百分比的雙[2-乙基己基]磺基琥珀酸鈉(Sodium bis[2-ethylhexyl]sulfosuccinate)、5.25重量百分比的聚氧化乙烯壬基苯酚(Polyoxyethylene nonylphenol)、1.75重量百分比的異丙醇(Isopropyl alcohol)、0.40重量百分比的磷酸(Phosphoric acid)、0.20重量百分比的消泡劑,並以其餘餘量混合水來製備共100重量百分比的除草劑組合物。 此時,從韓國大然化學(57-55-6)購買丙二醇,從韓國大信化工(67-63-0)購買異丙醇,從韓國SUNGHYUN化工購買磷酸,作為其餘物質,從(株)Coseal購買了雙[2-乙基己基]磺基琥珀酸鈉、聚氧化乙烯壬基苯酚(Polyoxyethylene nonylphenol)(9016-45-9)及消泡劑。作為參考,在本實驗中所使用的上述消泡劑購買了具有被稱為NKPL80的商標名(聚甲基矽氧烷、羥乙烯纖維素及水的混合物)的商品來使用,但也可使用現有的本技術領域中廣泛使用的消泡劑。 3.試驗區配置及面積:反復三次隨機區組設計(參照下列表3) 4.主要調查專案 1)藥效:調查藥劑處理後5天、15天、35天殘草量(不同草類草數及乾重) 5.施藥前/後氣象情況(參照下列表4) <1-4>調查方法(參照下列表5) <1-5>試驗成績 將對非農耕地一年生雜草及多年生雜草的、根據本發明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合劑的組合比施行防治藥效試驗的結果詳細示於以下內容中。 以下表6至表20所示的“Diquat”是指敵草快二溴化物,“Glu”是指草銨膦,使用敵草快二溴化物和草銨膦各自的單劑作為對照組。 表7 表16作為藥劑處理後經過35天的一年生雜草,分別對稗子、鐵莧菜及葎草的防治效果(草數:草/m2,乾重:g/m2,防治值:%) <1-5>歸納結果 試驗藥劑全部對在非農耕地產生的一年生雜草及多年生雜草呈現相當於對照藥劑的防治效果,由此判斷試驗藥劑全部對在非農耕地產生的一年生雜草及多年生雜草以速效性發揮藥效,從而對防治具有實用性。在當前韓國國內,沒有快速呈現藥效且藥效持續期間長的藥劑,因而在這種區域與持續性一同具有速效性的上述合劑可有用地用於除草的目的。 尤其,如表20中所示,在對藥劑處理後經過35天的一年生雜草及多年生雜草的防治效果結果中,除了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合劑的組成比為18:2重量百分比的情況之外,在所有實驗組中,均呈現約80%以上的防治值。 實施例2 根據本發明的除草劑混合物(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的合劑)的結構成分的組合比的防治的速效性比較_人為花盆栽培 在本實驗中,在溫室環境中的除草劑的除草劑效果增大,因而使用為所減少的田的比率。以在單獨使用除草劑時防治約50至70%的方式選擇試驗的比率,從而在對混合物進行試驗時,可容易檢測所有協同效果。採用以與上述實施例1相同的試驗條件。 <2-1>準備組合比不同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合劑 本發明人證明瞭為了通過上述實施例1與除草劑的持續性一同使速效性效果上升,有用地使用混合敵草快二溴化物和作為非選擇性除草劑的草銨膦而成的合劑,在本實驗中,試圖導出呈現出作為除草劑的最佳效果的這些合劑的組合比率。 為此,將按以下列表21所示的多種組合比組成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的合劑作為主要成分,其中,還混合2重量百分比的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4重量百分比的雙[2-乙基己基]磺基琥珀酸鈉(Sodium bis[2-ethylhexyl]sulfosuccinate)、5.25重量百分比的聚氧化乙烯壬基苯酚(Polyoxyethylene nonylphenol)、1.75重量百分比的異丙醇(Isopropyl alcohol)、0.40重量百分比的磷酸(Phosphoric acid)、0.20重量百分比的消泡劑,並以其餘餘量混合水來製備了共100重量百分比的除草劑組合物。 另一方面,作為對照組,將敵草快二溴化物、草銨膦及草甘膦異丙胺各自的單劑作為主要成分,混合2重量百分比的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4重量百分比的雙[2-乙基己基]磺基琥珀酸鈉(Sodium bis[2-ethylhexyl]sulfosuccinate)、5.25重量百分比的聚氧化乙烯壬基苯酚(Polyoxyethylene nonylphenol)、1.75重量百分比的異丙醇(Isopropyl alcohol)、0.40重量百分比的磷酸(Phosphoric acid)、0.20重量百分比的消泡劑,並以其餘餘量混合水來製備了共100重量百分比的除草劑組合物。 <2-1>莖為10cm以上的成熟的芒硝 執行了野外試驗。在塑膠花盆中以使芒硝成為10cm以上的方式進行栽培,並以反復三次的方式實施了試驗。 對芒硝用藥劑進行莖葉處理,若發生致死、生育遲緩、生育抑制、白化、矮化、硫化、變色等症狀,則表達本發明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的合劑的藥效。 另一方面,為了對本發明的合劑的速效性進行比較驗證,使用分別將上述敵草快二溴化物(diquat dibromide SL)、草銨膦(glufosinate ammonium SL)及草甘膦異丙胺(glyphosate isopropylamine SL)作為單劑以常規耕作法處理的組作為對照組。 將其結果呈現於下列表22中。 <2-2>發芽後15天以上的成熟的艾草 執行了野外試驗。在塑膠花盆中栽培艾草,用發芽後15天的植物進行試驗,並以反復三次的方式實施了試驗。 對艾草用藥劑進行莖葉處理,若發生致死、生育遲緩、生育抑制、白化、矮化、硫化、變色等症狀,則視為表達了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的合劑的藥效。 另一方面,為了比較驗證本發明的合劑的速效性,使用分別將上述敵草快二溴化物(diquat dibromide SL)、草銨膦(glufosinate ammonium SL)及草甘膦異丙胺(glyphosate isopropylamine SL)作為單劑以常規耕作法處理的組作為對照組。 將其結果呈現於下列表23中。 實施例3 根據本發明的除草劑混合物(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的合劑)的結構成分的組合比的防治的速效性比較_實際路面栽培 在本實驗中,在實際路面中對本發明的除草劑混合物的結構成分組合比的防治速效性進行比較實驗。在本實驗中,將除草劑以各個組合比區分 來進行試驗,為了尋找表達其中最優秀的速效性的除草劑組合比,各個實驗組維持了相同的環境條件(陽光透射量(光量)、水分、土壤等)。 為了維持相同的透光量,在因周圍沒有樹木、建築物、坡等而不產生影響的露地的正中央進行了試驗。 進行試驗期間,沒有降水,在23.6.3℃~33.2℃之間的溫暖氣溫條件下進行試驗。土壤使用沙壤土,即,選擇在周圍最容易見到的土壤來進行試驗。 試驗期間:2014年05月27日~2014年06月2日 試驗地點:京畿道利川市栗面露地 每區面積:20m2 試驗方法:反復三次隨機區組設計 另一方面,將施藥前/後氣象情況詳細呈現於下列表24中。 <3-1>準備組合比不同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合劑 本發明人證明瞭為了使速效性效果上升,有用地使用混合敵草快二溴化物和作為非選擇性除草劑的草銨膦而形成的合劑,在本實驗中,試圖導出呈現作為除草劑的最佳效果的這些合劑的組合比率。 為此,將按下表25中所示的多種組合比組成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的合劑作為主要成分,其中,還混合2重量百分比的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4重量百分比的雙[2-乙基己基]磺基琥珀酸鈉(Sodium bis[2-ethylhexyl]sulfosuccinate)、5.25重量百分比的聚氧化乙烯壬基苯酚(Polyoxyethylene nonylphenol)、1.75重量百分比的異丙醇(Isopropyl alcohol)、0.40重量百分比的磷酸(Phosphoric acid)、0.20重量百分比的消泡劑,並以其餘餘量混合水來製備了共100重量百分比的除草劑組合物。 <3-2>莖為10cm以上的成熟的一年生雜草及多年生雜草 執行了野外試驗。將一年生(芒硝、藜、葎草、萵苣、莎草等)及多年生(艾草、蛇莓、牡蒿等)的10cm以上的雜草作為對象,並以反復三次的方式實施了試驗。 對一年生(芒硝、藜、葎草、萵苣、莎草等)雜草及多年生(艾草、蛇莓、牡蒿等)雜草用藥劑進行莖葉處理,若發生致死、生育遲緩、生育抑制、白化、矮化、硫化、變色等症狀,則視為表達了本發明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的合劑的藥效。 將其結果示於下列表26至表30中(代表作物:一年生雜草一芒硝、藜、葎草、多年生雜草一艾草、蛇莓)。 表30 作為參考,一般雜草比栽培作物的生長速度快,從而若雜草形成群落,則吸收作物需攝取的養分N.P.K及微量元素等,由於作物生育變弱,使得第一次生長變慢,收穫物變少,且第二次對病蟲害的抵抗性變弱,最終有可能枯死。並且,當前由於陽光照射的時間受限,且快速生育的雜草遮擋陽光,致使栽培作物的光合性變弱,導致生育緩慢,在植物內不產生激素,從而抑制作物的矮化及作物的成熟,致使難以收穫具有商品價值的作物,最終嚴重影響農戶收入。 因此,利用非選擇性除草劑來縮短對相應作物的雜草除草效果時間(30分鐘至1小時左右)的情況下,可有助於農民的作物栽培條件,且由於 快速殺滅雜草,可在殺滅雜草的位置定植及播種所需的作物,來使農民儘早進行栽培,從而可提前得到收穫物,且如本發明,快速的速效性可對農業產生的影響力、優點非常大。 以上,以優選實施例為中心觀察了本發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本發明能夠以在不脫離本發明的本質特性的範圍內變形的形態實現。因此,所公開的實施例應在說明的觀點考慮,而不應在限定的觀點考慮。本發明的範圍示於發明要求保護範圍中,而不示於上述說明中,應解釋為在與其等同的範圍內的所有差異包括在本發明中。
第1圖表示將本發明的合劑(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4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的合劑)處理於雜草後隨著時間的經過的照片。 第2圖為將本發明的合劑(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2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4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 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8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處理於雜草的當天的照片。作為參考,在照片中,D+G SL(15+2)%意味著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以15:2的重量比率混合而成的液體藥劑,D+G SL(15+4)%意味著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以15:4的重量比率混合而成的液體藥劑,D+G SL(15+8)%意味著敵草快二溴化物及草銨膦以15:8的重量比率混合而成的液體藥劑,D SL(20)%意味著敵草快二溴化物為20重量百分比濃度的液體藥劑。 第3圖為將本發明的合劑(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2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4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8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處理於雜草後經過4天的時刻的照片。 第4圖為將本發明的合劑(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2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4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8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處理於雜草後經過7天的時刻的照片。 第5圖為將本發明的合劑(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2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4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8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處理於雜草後經過15天的時刻的照片。 第6圖為將本發明的合劑(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2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4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8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處理於雜草後經過20天的時刻的照片。 第7圖為將本發明的合劑(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2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4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 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8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處理於雜草後經過35天的時刻的照片。 第8圖為在路面處理藥劑(本發明的合劑)之前的田間全景照片。 第9圖為在路面處理藥劑(本發明的合劑)的照片。 第10圖為在下午4點處理10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4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的液體藥劑作為本發明的合劑後經過16小時的時刻的照片。 第11圖為在下午4點處理10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8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的液體藥劑作為本發明的合劑後經過16小時的時刻的照片。 第12圖為在下午4點處理10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10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液體藥劑作為本發明的合劑後經過16小時的時刻的照片。 第13圖為在下午4點處理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2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液體藥劑作為本發明的合劑後經過16小時的時刻的照片。 第14圖為在下午4點處理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4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液體藥劑作為本發明的合劑後經過16小時的時刻的照片。 第15圖為在下午4點處理15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8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液體藥劑作為本發明的合劑後經過16小時的時刻的照片。 第16圖為在下午4點處理20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2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液體藥劑作為本發明的合劑後經過16小時的時刻的照片。 第17圖為在下午4點處理20重量百分比的敵草快二溴化物和4重量百分比的草銨膦液體藥劑作為本發明的合劑後經過16小時的時刻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