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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

申请号 CN202110714514.3 申请日 2021-06-26 公开(公告)号 CN114790271B 公开(公告)日 2024-01-19
申请人 广汉市新鸿海绵有限公司; 发明人 黄禄兵;
摘要 本 发明 属于发泡材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至少包括异氰酸酯20‑40份、聚醚多元醇30‑80份、 聚合物 多元醇10‑35份、阻燃剂1‑5份、相容剂1‑5份、催化剂0.1‑0.6份、发泡剂1‑3份和稳定剂0.5‑1份。本技术方案中 发明人 通过添加一定的相容剂,提高了海绵中整体物质之间的相容性,使无机阻燃剂与海绵本体之间能够较好的混合、粘结,进而提高海绵体整体的材料均匀性、 力 学性能和回弹性。并且通过控制加入不同的阻燃剂,不仅进一步提高海绵体的 阻燃性 ,还进一步提高了海绵体的孔隙率和耐久性、透气性。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至少包括异氰酸酯20‑40份、聚醚多元醇30‑80份、聚合物多元醇10‑35份、阻燃剂1‑5份、相容剂1‑5份、催化剂0.1‑0.6份、发泡剂1‑3份和稳定剂0.5‑1份;
所述聚醚多元醇的羟值为54‑58mg KOH/g;
所述聚合物多元醇的羟值为33‑37mg KOH/g;
所述阻燃剂为有机阻燃剂和无机阻燃剂,质量比在(1‑2):1;
有机阻燃剂为有机类阻燃剂和溴系阻燃剂的混合物,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与溴系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1‑3):1,所述溴系阻燃剂为十溴二苯乙烷;
所述无机阻燃剂为膨胀石墨
相容剂为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混合物,所述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质量比在(1‑2):1,所述硅烷偶联剂为3‑丙基三甲基硅烷,所述酞酸酯为二(三乙醇胺)酸二异丙酯;
所述稳定剂为受阻胺类光稳定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剂为胺类催化剂和/或类催化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其特征在于,所述胺类催化剂选自N,N‑二甲基环己胺、三亚乙基撑二胺、二甲基乙醇胺、五甲基二亚乙基三胺、和N,N‑二甲基哌嗪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其特征在于,所述锡类催化剂选自二月桂酸二丁基锡、辛酸亚锡和二醋酸二丁基锡中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其特征在于,所述发泡剂选自酰胺类、硬脂酸类和中的至少一种。

说明书全文

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发泡材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

背景技术

[0002] 海绵是一种多孔材料,具有优异的回弹性和良好的吸收性,不仅能够用于家具用品,还能够用于清洁用品。现有的海绵一般是通过多元醇和异氰酸酯通过交联而形成的发泡体,从而使海绵具有优异的透气性。但是海绵的阻燃性能较差,现有的技术中有在海绵中加入石墨,从而提高海绵的阻燃性的,但是石墨在长久使用过程中,由于与发泡体之间具有较差的相容性,会从中析出,不具有长久耐用性。专利申请号为201911186877.3的发明专利中公开了一种高性能洁净的海绵,该海绵的制备原料中包括有石墨,通过加入石墨提高了海绵的阻燃性和抗菌性,但是该海绵中的石墨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容易从海绵中析出,脱离海绵发泡体,降低海绵的阻燃性,降低海绵的长期耐用性的效果。

发明内容

[0003]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至少包括异氰酸酯20‑40份、聚醚多元醇30‑80份、聚合物多元醇10‑35份、阻燃剂1‑5份、相容剂1‑5份、催化剂0.1‑0.6份、发泡剂1‑3份和稳定剂0.5‑1份。
[0004] 优选的,所述阻燃剂为有机阻燃剂和/或无机阻燃剂。
[0005] 优选的,所述有机阻燃剂选自有机类阻燃剂、溴系阻燃剂、磷系阻燃剂和氮系阻燃剂中的至少一种。
[0006] 优选的,所述无机阻燃剂选自石墨、三化二锑、氢氧化镁、氢氧化、三聚氰胺、酸锌中的至少一种。
[0007] 优选的,所述相容剂的分子中至少包括有一个胺基。
[0008] 优选的,所述催化剂为胺类催化剂和/或类催化剂。
[0009] 优选的,所述胺类催化剂选自N,N‑二甲基环己胺、三亚乙基撑二胺、二甲基乙醇胺、五甲基二亚乙基三胺、和N,N‑二甲基哌嗪中的至少一种。
[0010] 优选的,所述锡类催化剂选自二月桂酸二丁基锡、辛酸亚锡和二醋酸二丁基锡中的至少一种。
[0011] 优选的,所述发泡剂选自酰胺类、硬脂酸类和中的至少一种。
[0012] 优选的,所述稳定剂中至少包括有受阻胺类光稳定剂
[0013] 有益效果:本技术方案中发明人通过添加一定的相容剂,提高了海绵中整体物质之间的相容性,使无机阻燃剂与海绵本体之间能够较好的混合、粘结,进而提高海绵体整体的材料均匀性、学性能和回弹性。并且通过控制加入不同的阻燃剂,不仅进一步提高海绵体的阻燃性,还进一步提高了海绵体的孔隙率和耐久性、透气性。

具体实施方式

[0014] 为了下面的详细描述的目的,应当理解,本发明可采用各种替代的变化和步骤顺序,除非明确规定相反。此外,除了在任何操作实例中,或者以其他方式指出的情况下,表示例如说明书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成分的量的所有数字应被理解为在所有情况下被术语“约”修饰。因此,除非相反指出,否则在以下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中阐述的数值参数是根据本发明所要获得的期望性能而变化的近似值。至少并不是试图将等同原则的适用限制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每个数值参数至少应该根据报告的有效数字的个数并通过应用普通舍入技术来解释。
[0015] 尽管阐述本发明的广泛范围的数值范围和参数是近似值,但是具体实例中列出的数值尽可能精确地报告。然而,任何数值固有地包含由其各自测试测量中发现的标准偏差必然产生的某些误差。
[0016] 当本文中公开一个数值范围时,上述范围视为连续,且包括该范围的最小值及最大值,以及这种最小值与最大值之间的每一个值。进一步地,当范围是指整数时,包括该范围的最小值与最大值之间的每一个整数。此外,当提供多个范围描述特征或特性时,可以合并该范围。换言之,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本文中所公开之所有范围应理解为包括其中所归入的任何及所有的子范围。例如,从“1至10”的指定范围应视为包括最小值1与最大值10之间的任何及所有的子范围。范围1至10的示例性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至6.1、3.5至7.8、5.5至10等。
[0017]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至少包括异氰酸酯20‑40份、聚醚多元醇30‑80份、聚合物多元醇10‑35份、阻燃剂1‑5份、相容剂1‑5份、催化剂0.1‑0.6份、发泡剂1‑3份和稳定剂0.5‑1份。
[0018]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异氰酸酯为甲苯二异氰酸酯。
[0019]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聚醚多元醇的羟值为54‑58mg KOH/g。
[0020]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聚合物多元醇的羟值为33‑37mg KOH/g。
[0021]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阻燃剂为有机阻燃剂和/或无机阻燃剂。
[0022]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阻燃剂为有机阻燃剂和无机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1‑2):1。
[0023]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有机阻燃剂选自有机硅类阻燃剂、溴系阻燃剂、磷系阻燃剂和氮系阻燃剂中的至少一种。
[0024]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有机阻燃剂为有机硅类阻燃剂和溴系阻燃剂的混合物,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与溴系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1‑3):1。
[0025]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溴系阻燃剂为十溴二苯乙烷。
[0026]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无机阻燃剂选自石墨、三氧化二锑、氢氧化镁、氢氧化铝、三聚氰胺、硼酸锌中的至少一种。
[0027]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无机阻燃剂为石墨,所述石墨为膨胀石墨。
[0028]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膨胀石墨的粒径为0.5‑1.5mm,所述膨胀石墨购于青岛天盛达石墨有限公司。
[0029] 发明人发现通过添加一定的有机类阻燃剂能够较好的提高海绵的阻燃性,尤其当添加有机硅类阻燃剂、溴系阻燃剂和膨胀石墨相混合时,不仅能够提高海绵的耐热性、阻燃性能、抑烟性和抗菌性,还能提高海绵的回弹性和耐久性。发明人认为可能得原因是有机硅类阻燃剂具有较长的分子链,且其中的硅基团具有较好的柔性,能够迁移到海绵的表面,在海绵的外层形成保护层,且能够阻止膨胀石墨迁出或脱离海绵,而有机溴系阻燃剂的分子链同时也具备一定的长度,但是不容易迁移到海绵的外部,会分散在海绵的中内部,同时阻止海绵中内部的膨胀石墨迁出或脱离,从而均匀提高整体海绵的均匀性、稳定性和阻燃性。但是有机阻燃剂过多时,会降低海绵的孔隙率、会降低海绵的透气性。
[0030]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相容剂的分子中至少包括有一个胺基。
[0031]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相容剂为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混合物,所述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质量比在(1‑2):1,所述硅烷偶联剂为3‑丙基三甲氧基硅烷,所述酞酸酯为二(三乙醇胺)酸二异丙酯。
[0032] 发明人发现通过添加一定的相容剂,将膨胀石墨经过相容剂处理,由于相容剂中含有分子作用力较大的氨基,能够更好的提高膨胀石墨在海绵中的分散性和相容性,从而提高海绵的力学强度和各方面的性能。
[0033]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催化剂为胺类催化剂和/或锡类催化剂。
[0034]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胺类催化剂选自N,N‑二甲基环己胺、三亚乙基撑二胺、二甲基乙醇胺、五甲基二亚乙基三胺、和N,N‑二甲基哌嗪中的至少一种。
[0035]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锡类催化剂选自二月桂酸二丁基锡、辛酸亚锡和二醋酸二丁基锡中的至少一种。
[0036]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发泡剂选自酰胺类、硬脂酸类和水中的至少一种。
[0037]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发泡剂为水。
[0038]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稳定剂中至少包括有受阻胺类光稳定剂。
[0039] 由于海绵体聚氨酯中含有不饱和键,在紫外光的作用下,容易引起黄变现象,降低海绵的长久耐用性,发明人发现通过添加一定量的受阻胺类光稳定剂能够较好的提高海绵的抗黄变性能,提高海绵的长久耐用性。
[0040] 另外,如果没有其它说明,所用原料都是市售得到的。
[0041] 实施例
[0042] 实施例1
[0043] 本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包括异氰酸酯20份、聚醚多元醇30份、聚合物多元醇10份、阻燃剂1份、相容剂1份、催化剂0.1份、发泡剂1份和稳定剂0.5份。
[0044] 所述异氰酸酯为甲苯二异氰酸酯,所述聚醚多元醇的羟值为54‑58mg KOH/g,为DEP‑5631E,购于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述聚合物多元醇的羟值为33‑37mg KOH/g,为CHE‑3602,购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述阻燃剂为有机阻燃剂和无机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2:1。所述有机阻燃剂为有机硅类阻燃剂和溴系阻燃剂的混合物,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与溴系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3:1,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的牌号为:道康宁FCA‑117,所述溴系阻燃剂为十溴二苯乙烷。所述无机阻燃剂为石墨,所述石墨为膨胀石墨。所述膨胀石墨的粒径为0.5‑1.5mm,所述膨胀石墨购于青岛天盛达石墨有限公司。所述相容剂为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混合物,所述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质量比在2:
1,所述硅烷偶联剂为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购于南京经天纬化工有限公司,牌号为:KH‑
551。所述酞酸酯为二(三乙醇胺)钛酸二异丙酯,购于南京品宁偶联剂有限公司。所述催化剂为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混合物,所述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质量比在1:1,所述胺类催化剂为三亚乙基撑二胺,所述锡类催化剂为二月桂酸二丁基锡,所述发泡剂为水,所述稳定剂为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所述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为UV3853。
[0045] 实施例2
[0046] 本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包括异氰酸酯30份、聚醚多元醇60份、聚合物多元醇25份、阻燃剂3份、相容剂3份、催化剂0.3份、发泡剂2份和稳定剂0.75份。
[0047] 所述异氰酸酯为甲苯二异氰酸酯,所述聚醚多元醇的羟值为54‑58mg KOH/g,为DEP‑5631E,购于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述聚合物多元醇的羟值为33‑37mg KOH/g,为CHE‑3602,购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述阻燃剂为有机阻燃剂和无机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2:1。所述有机阻燃剂为有机硅类阻燃剂和溴系阻燃剂的混合物,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与溴系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3:1,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的牌号为:道康宁FCA‑117,所述溴系阻燃剂为十溴二苯乙烷。所述无机阻燃剂为石墨,所述石墨为膨胀石墨。所述膨胀石墨的粒径为0.5‑1.5mm,所述膨胀石墨购于青岛天盛达石墨有限公司。所述相容剂为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混合物,所述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质量比在2:
1,所述硅烷偶联剂为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购于南京经天纬化工有限公司,牌号为:KH‑
551。所述酞酸酯为二(三乙醇胺)钛酸二异丙酯,购于南京品宁偶联剂有限公司。所述催化剂为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混合物,所述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质量比在1:1,所述胺类催化剂为三亚乙基撑二胺,所述锡类催化剂为二月桂酸二丁基锡,所述发泡剂为水,所述稳定剂为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所述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为UV3853。
[0048] 实施例3
[0049] 本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包括异氰酸酯40份、聚醚多元醇80份、聚合物多元醇35份、阻燃剂5份、相容剂5份、催化剂0.6份、发泡剂3份和稳定剂1份。
[0050] 所述异氰酸酯为甲苯二异氰酸酯,所述聚醚多元醇的羟值为54‑58mg KOH/g,为DEP‑5631E,购于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述聚合物多元醇的羟值为33‑37mg KOH/g,为CHE‑3602,购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述阻燃剂为有机阻燃剂和无机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2:1。所述有机阻燃剂为有机硅类阻燃剂和溴系阻燃剂的混合物,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与溴系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3:1,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的牌号为:道康宁FCA‑117,所述溴系阻燃剂为十溴二苯乙烷。所述无机阻燃剂为石墨,所述石墨为膨胀石墨。所述膨胀石墨的粒径为0.5‑1.5mm,所述膨胀石墨购于青岛天盛达石墨有限公司。所述相容剂为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混合物,所述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质量比在2:
1,所述硅烷偶联剂为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购于南京经天纬化工有限公司,牌号为:KH‑
551。所述酞酸酯为二(三乙醇胺)钛酸二异丙酯,购于南京品宁偶联剂有限公司。所述催化剂为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混合物,所述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质量比在1:1,所述胺类催化剂为三亚乙基撑二胺,所述锡类催化剂为二月桂酸二丁基锡,所述发泡剂为水,所述稳定剂为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所述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为UV3853。
[0051] 实施例4
[0052] 本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包括异氰酸酯30份、聚醚多元醇60份、聚合物多元醇25份、阻燃剂3份、相容剂3份、催化剂0.3份、发泡剂2份和稳定剂0.75份。
[0053] 所述异氰酸酯为甲苯二异氰酸酯,所述聚醚多元醇的羟值为54‑58mg KOH/g,为DEP‑5631E,购于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述聚合物多元醇的羟值为33‑37mg KOH/g,为CHE‑3602,购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述阻燃剂为无机阻燃剂,所述无机阻燃剂为石墨,所述石墨为膨胀石墨。所述膨胀石墨的粒径为0.5‑1.5mm,所述膨胀石墨购于青岛天盛达石墨有限公司。所述相容剂为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混合物,所述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质量比在2:1,所述硅烷偶联剂为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购于南京经天纬化工有限公司,牌号为:KH‑551。所述酞酸酯为二(三乙醇胺)钛酸二异丙酯,购于南京品宁偶联剂有限公司。所述催化剂为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混合物,所述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质量比在1:1,所述胺类催化剂为三亚乙基撑二胺,所述锡类催化剂为二月桂酸二丁基锡,所述发泡剂为水,所述稳定剂为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所述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为UV3853。
[0054] 实施例5
[0055] 本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包括异氰酸酯30份、聚醚多元醇60份、聚合物多元醇25份、阻燃剂3份、相容剂3份、催化剂0.3份、发泡剂2份和稳定剂0.75份。
[0056] 所述异氰酸酯为甲苯二异氰酸酯,所述聚醚多元醇的羟值为54‑58mg KOH/g,为DEP‑5631E,购于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述聚合物多元醇的羟值为33‑37mg KOH/g,为CHE‑3602,购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述阻燃剂为有机阻燃剂和无机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2:1。所述有机阻燃剂为有机硅类阻燃剂,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的牌号为:道康宁FCA‑117。所述无机阻燃剂为石墨,所述石墨为膨胀石墨。所述膨胀石墨的粒径为0.5‑1.5mm,所述膨胀石墨购于青岛天盛达石墨有限公司。所述相容剂为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混合物,所述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质量比在2:1,所述硅烷偶联剂为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购于南京经天纬化工有限公司,牌号为:KH‑551。所述酞酸酯为二(三乙醇胺)钛酸二异丙酯,购于南京品宁偶联剂有限公司。所述催化剂为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混合物,所述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质量比在1:1,所述胺类催化剂为三亚乙基撑二胺,所述锡类催化剂为二月桂酸二丁基锡,所述发泡剂为水,所述稳定剂中至少包括有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所述稳定剂为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所述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为UV3853。
[0057] 实施例6
[0058] 本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包括异氰酸酯30份、聚醚多元醇60份、聚合物多元醇25份、阻燃剂3份、相容剂3份、催化剂0.3份、发泡剂2份和稳定剂0.75份。
[0059] 所述异氰酸酯为甲苯二异氰酸酯,所述聚醚多元醇的羟值为54‑58mg KOH/g,为DEP‑5631E,购于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述聚合物多元醇的羟值为33‑37mg KOH/g,为CHE‑3602,购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述阻燃剂为有机阻燃剂和无机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2:1。所述有机阻燃剂为溴系阻燃剂,所述溴系阻燃剂为十溴二苯乙烷。所述无机阻燃剂为石墨,所述石墨为膨胀石墨。所述膨胀石墨的粒径为0.5‑1.5mm,所述膨胀石墨购于青岛天盛达石墨有限公司。所述相容剂为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混合物,所述硅烷偶联剂和酞酸酯偶联剂的质量比在2:1,所述硅烷偶联剂为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购于南京经天纬化工有限公司,牌号为:KH‑551。所述酞酸酯为二(三乙醇胺)钛酸二异丙酯,购于南京品宁偶联剂有限公司。所述催化剂为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混合物,所述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质量比在1:1,所述胺类催化剂为三亚乙基撑二胺,所述锡类催化剂为二月桂酸二丁基锡,所述发泡剂为水,所述稳定剂为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所述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为UV3853。
[0060] 实施例7
[0061] 本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包括异氰酸酯30份、聚醚多元醇60份、聚合物多元醇25份、阻燃剂3份、相容剂3份、催化剂0.3份、发泡剂2份和稳定剂0.75份。
[0062] 所述异氰酸酯为甲苯二异氰酸酯,所述聚醚多元醇的羟值为54‑58mg KOH/g,为DEP‑5631E,购于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述聚合物多元醇的羟值为33‑37mg KOH/g,为CHE‑3602,购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述阻燃剂为有机阻燃剂和无机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2:1。所述有机阻燃剂为有机硅类阻燃剂和溴系阻燃剂的混合物,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与溴系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3:1,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的牌号为:道康宁FCA‑117,所述溴系阻燃剂为十溴二苯乙烷。所述无机阻燃剂为石墨,所述石墨为膨胀石墨。所述膨胀石墨的粒径为0.5‑1.5mm,所述膨胀石墨购于青岛天盛达石墨有限公司。所述相容剂为硅烷偶联剂所述硅烷偶联剂为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购于南京经天纬化工有限公司,牌号为:KH‑551。所述催化剂为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混合物,所述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质量比在1:1,所述胺类催化剂为三亚乙基撑二胺,所述锡类催化剂为二月桂酸二丁基锡,所述发泡剂为水,所述稳定剂为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所述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为UV3853。
[0063] 实施例8
[0064] 本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优异耐久性的海绵,按重量份计,其制备原料包括异氰酸酯30份、聚醚多元醇60份、聚合物多元醇25份、阻燃剂3份、相容剂3份、催化剂0.3份、发泡剂2份和稳定剂0.75份。
[0065] 所述异氰酸酯为甲苯二异氰酸酯,所述聚醚多元醇的羟值为54‑58mg KOH/g,为DEP‑5631E,购于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述聚合物多元醇的羟值为33‑37mg KOH/g,为CHE‑3602,购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述阻燃剂为有机阻燃剂和无机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2:1。所述有机阻燃剂为有机硅类阻燃剂和溴系阻燃剂的混合物,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与溴系阻燃剂之间的质量比在3:1,所述有机硅类阻燃剂的牌号为:道康宁FCA‑117,所述溴系阻燃剂为十溴二苯乙烷。所述无机阻燃剂为石墨,所述石墨为膨胀石墨。所述膨胀石墨的粒径为0.5‑1.5mm,所述膨胀石墨购于青岛天盛达石墨有限公司。所述相容剂为酞酸酯偶联剂,所述酞酸酯为二(三乙醇胺)钛酸二异丙酯,购于南京品宁偶联剂有限公司。所述催化剂为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混合物,所述胺类催化剂和锡类催化剂的质量比在1:1,所述胺类催化剂为三亚乙基撑二胺,所述锡类催化剂为二月桂酸二丁基锡,所述发泡剂为水,所述稳定剂为受阻胺类光稳定剂,所述受阻胺类光稳定剂为UV3853。
[0066] 性能测试
[0067] 性能测试一
[0068] 孔隙率:按照实施例1‑8中的配方,以相同的方法制备海绵,选取一个100mL的烧杯,注水至50mL称重烧杯和水的质量m 1,分别剪取1cm 3(长、宽、高分别为1cm)的实施例1‑11中海绵,准确称重实施例1‑11中海绵的质量m s,用洁净镊子夹取小片海绵浸入水中,超声处理一段时间,使海绵充分与水接触,再脱除海绵孔隙中的气泡,使水充盈在海绵的孔隙之中,然后加水至初始刻度后再称重烧杯、水、海绵的质量m 2,用镊子将吸满水的海绵取出,将海绵表面的水份滤掉,再称重剩余的水、烧杯的质量m 3,分别计算各海绵的孔隙率,每个海绵测量三次取平均值,孔隙率=(m 2‑m 3‑m s)/(m 1‑m 3)×100%。
[0069] 性能测试二
[0070] 回弹性:按照实施例1‑8中的配方,以相同的方法制备海绵,按照GB/T6670‑2008标准,对实施例1‑8中海绵进行回弹率测试。
[0071] 性能测试三
[0072] 阻燃性:按照实施例1‑8中的配方,以相同的方法制备海绵,参照GB8624‑2006标准,对实施例1‑8中海绵进行阻燃性测试。
[0073] 性能测试四
[0074] 耐久性:按照实施例1‑8中的配方,以相同的方法制备海绵,并实施例1‑8中的相同大小的海绵进行反复弯折100次,观察有无颗粒、碎屑或其余物质脱出,若没有,则耐久性记录为合格,若有物质脱出,则耐久性记录为不合格。
[0075]   孔隙率(%) 回弹性(%) 燃烧等级 耐久性实施例1 93 60 A 合格
实施例2 94 62 A 合格
实施例3 93 59 A 合格
实施例4 81 43 B 不合格
实施例5 89 50 B 不合格
实施例6 84 46 B 不合格
实施例7 80 41 B 不合格
实施例8 79 37 B 不合格
[0076]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发明作其他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更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