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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1-己烯和1-辛烯催化剂的重质低聚物组合物

申请号 CN202280059407.4 申请日 2022-09-01 公开(公告)号 CN117916342A 公开(公告)日 2024-04-19
申请人 切弗朗菲利浦化学公司; 发明人 O·L·西多拉;
摘要 一种具有大于55重量%的C10单烯 烃 的C10烃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含有从11至45重量%的1‑癸烯、至少0.5重量%的2‑丁基‑1‑己烯、至少1重量%的3‑丙基‑1‑庚烯、从0.5至12重量%的4‑乙基‑1‑辛烯、至少4重量%的4‑戊烯‑1‑基‑环戊烷和从2至40重量%的5‑甲基‑1‑壬烯。一种具有大于60重量%的C12单烯烃的C12烃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含有至少8重量%的1‑十二烯和至少0.5重量%的6‑庚烯‑1‑基‑环戊烷,并且所述组合物还含有庚基环戊烷和正十二烷,庚基环戊烷与正十二烷的重量比为从0:3:1至8:1。一种具有大于60重量%的C14单烯烃的C14烃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含有至少12重量%的1‑十四烯和至少0.5重量%的8‑壬烯‑1‑基‑环戊烷,并且所述组合物还含有从3至30重量%的正十四烷和壬基环戊烷。
权利要求

1.一种包含至少55重量%的C10单烯的组合物,所述C10单烯烃包含:
i)从11至45重量%的1‑癸烯;
ii)至少0.5重量%的2‑丁基‑1‑己烯;
iii)至少1重量%的3‑丙基‑1‑庚烯;
iv)从0.5至12重量%重量%的4‑乙基‑1‑辛烯;
v)至少4重量%的4‑戊烯‑1‑基‑环戊烷;和
vi)从2至40重量%的5‑甲基‑1‑壬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从12至42重量%、从12至30重
量%、从15至38重量%、从17至35重量%或从20至30重量%的1‑癸烯。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从0.5至10重量%、从0.75至
7重量%、从0.75至5重量%、从1至5重量%或从1至4重量%的4‑乙基‑1‑辛烯。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从0:1:1至3:1、从
0.2:1至2:1、从0.2:1至1.2:1、从0.3:1至1.5:1、从0.3:1至1:1,或从0.4:1至0.9:1的4‑戊烯‑1‑基‑环戊烷与1‑癸烯的重量比。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
从55至98重量%、从70至95重量%、从85至95重量%、从55至85重量%、从60至92重
量%,或从65至85重量%的C10单烯烃;和
从1至20重量%、从2至18重量%、从3至15重量%、从5至13重量%,或从7至13重量%的
戊基环戊烷。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
从0.5至12重量%、从0.75至12重量%、从1至8重量%,或从2至6重量%的2‑丁基‑1‑己烯;
从1至27重量%、从3至25重量%、从5至22重量%或从7至17重量%的3‑丙基‑1‑庚烯;
从4至40重量%、从4至37重量%、从5至34重量%、从7至30重量%,或从10至25重量%
的4‑戊烯‑1‑基环戊烷;和
从2至38重量%、从4至40重量%、从4至33重量%、从6至33重量%,或从10至28重量%
的5‑甲基‑1‑壬烯。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90重量%、至少
95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0烃。
8.一种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2单烯烃的组合物,所述C12单烯烃包含:
i)至少8重量%的1‑十二烯;和
ii)至少0.5重量%的6‑庚烯‑1‑基‑环戊烷;
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庚基环戊烷和正十二烷,庚基环戊烷与正十二烷的重量比为从0:
3:1至8:1。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2单烯烃包含:
从8至40重量%、从9至35重量%、从10至33重量%、从12至29重量%或从13至23重量%
的1‑十二烯;和
从0.5至40重量%、从1至35重量%、从2至40重量%、从2至32重量%、从3至20重量%,
或从4至15重量%的6‑庚烯‑1‑基环戊烷。
10.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组合物,其中:
所述C12单烯烃进一步包含从22至90重量%、从29至88重量%、从60至86重量%、从60至
80重量%、从35至85重量%、从33至50重量%或从33至40重量%的非环状支链C12单烯烃;并且
所述非环状支链C12单烯烃包含5‑甲基‑1‑十一烯、7‑甲基‑1‑十一烯、4‑乙基‑1‑癸烯、
6‑乙基‑1‑癸烯、3‑丙基‑1‑壬烯、5‑丙基‑1‑壬烯、2‑丁基‑1‑辛烯、3‑丁基‑1‑辛烯、4‑丁基‑
1‑辛烯,或其任何组合。
11.如权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
所述组合物包含从60至99重量%、从62至97重量%、从70至98重量%,或从75至95重
量%的C12单烯烃;并且
所述庚基环戊烷与正十二烷的重量比为从0:3:1至6:1、从0.3:1至3:1、从0.5:1至5:1、
从0.5:1至2:1、从0.8:1至8:1、从0.8:1至4:1,或从0.8:1至1.8:1。
12.如权利要求8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2单烯烃包含从0:4:1至12:1、
从0.6至10:1、从0.9:1至6:1,或从1.5:1至4:1的1‑十二烯与6‑庚烯‑1‑基‑环戊烷的重量比。
13.如权利要求8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
从0.25至25重量%、从0.5至23重量%、从1至23重量%、从3至20重量%、从1至18重
量%,或从3至10重量%的庚基环戊烷;和
从0.25至18重量%、从0.5至16重量%、从0.5至10重量%、从0.75至8重量%、从1至12
重量%、从8至14重量%,或从0.75至10重量%的正十二烷。
14.如权利要求8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90重量%、至
少95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2烃。
15.一种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4单烯烃的组合物,所述C14单烯烃包含:
i)至少12重量%的1‑十四烯;和
ii)至少0.5重量%的8‑壬烯‑1‑基‑环戊烷;
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总共从3至30重量%的正十四烷和壬基环戊烷。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总共从3至28重量%、从3至26重
量%、从4至28重量%、从5至25重量%,或从6至20重量%的正十四烷和壬基环戊烷。
17.如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4单烯烃包含:
从12至50重量%、从14至45重量%、从15至40重量%、从16至38重量%、从18至36重
量%或从20至35重量%的1‑十四烯;和
从0.5至30重量%、从0.75至28重量%、从1.5至26重量%、从2至24重量%或从5至15重
量%的8‑壬烯‑1‑基‑环戊烷。
18.如权利要求15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
所述C14单烯烃进一步包含从25至85重量%、从30至80重量%、从45至80重量%、从55至
70重量%、从36至78重量%,或从50至75重量%的非环状支链C14单烯烃;并且
所述非环状支链C14单烯烃包含7‑甲基‑1‑十三烯、6‑乙基‑1‑十二烯、5‑丙基‑1‑十一烯、4‑丁基‑1‑癸烯、3‑戊基‑1‑壬烯,或其任何组合。
19.如权利要求15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
所述组合物包含从60至99重量%、从68至96重量%、从75至98重量%,或从75至95重
量%的C14单烯烃;并且
1‑十四烯与8‑壬烯‑1‑基‑环戊烷的重量比为从0:5:1至15:1、从0.75:1至12:1、从1:1至10:1、从1.5:1至9:1,或从2:1至8:1。
20.如权利要求15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90重量%、至
少95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4烃。
21.一种C10‑14组合物,其包含:
(a)从25至47重量%、从30至42重量%或从33至39重量%的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
述的包含至少55重量%的C10单烯烃的组合物;
(b)从30至55重量%、从35至47重量%或从38至44重量%的权利要求8至14中任一项所
述的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2单烯烃的组合物;和
(c)从12至35重量%、从15至27重量%或从18至24重量%的权利要求15至20中任一项
所述的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4单烯烃的组合物。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14组合物包含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
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的C10‑14单烯烃。
23.如权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14组合物包含至少90重量%、至少95
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0‑14烃。
24.一种C10‑18组合物,其包含:
(a)从15至40重量%、从19至35重量%,或从22至30重量%的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
述的包含至少55重量%的C10单烯烃的组合物;
(b)从19至40重量%、从23至36重量%,或从27至33重量%的权利要求8至14中任一项
所述的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2单烯烃的组合物;
(c)从7至25重量%、从10至22重量%,或从13至19重量%的权利要求15至20中任一项
所述的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4单烯烃的组合物;和
(d)从至少18重量%、至少22重量%、至少25重量%、从18至40重量%、从22至36重
量%,或从25至33重量%的C16‑18烃。
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18组合物包含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
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的C10‑18单烯烃。
26.如权利要求24或25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18组合物包含至少90重量%、至少95
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0‑18烃。
27.一种C10‑12组合物,其包含:
(a)从30至60重量%、从35至55重量%,或从40至50重量%的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
述的包含至少55重量%的C10单烯烃的组合物;和
(b)从38至68重量%、从43至63重量%,或从48至58重量%的权利要求8至14中任一项
所述的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2单烯烃的组合物。
2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12组合物包含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
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的C10‑12单烯烃。
29.如权利要求27或28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12组合物包含至少90重量%、至少95
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0‑12烃。
30.一种C12‑14组合物,其包含:
(a)从45至85重量%、从55至75重量%,或从60至70重量%的权利要求8至14中任一项
所述的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2单烯烃的组合物;和
(b)从20至50重量%、从25至45重量%,或从30至40重量%的权利要求15至20中任一项
所述的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4单烯烃的组合物。
31.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2‑14组合物包含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
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的C12‑14单烯烃。
32.如权利要求30或3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2‑14组合物包含至少90重量%、至少95
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2‑14烃。

说明书全文

选择性1‑己烯和1‑辛烯催化剂的重质低聚物组合物

[0001] 相关申请的引用
[0002] 本申请作为PCT国际专利申请提交并且要求2021年9月7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号63/241,121的权益,该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公开内容通过引用以其整体并入本文。

技术领域

[0003] 本公开总体上涉及C10+烯,并且更具体地,涉及由乙烯低聚工艺产生的直链、支链和环状C10‑C14烯烃。

背景技术

[0004] 在乙烯低聚工艺中产生许多比1‑辛烯重的烃。然而,分离和鉴定C10‑C14范围内的各种单烯烃和烃是困难的。确定由乙烯低聚工艺产生的低聚物产物中C10‑C14单烯烃和烃的组成细分(compositional breakdown)将是有益的。因此,本发明总体上针对这些目的。

发明内容

[0005] 提供本发明内容是为了以简化形式介绍在本文中进一步描述的概念的选择。本发明内容并不旨在标识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必需或必要的特征。本发明内容也不旨在用于限
制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范围。
[0006] 本文描述了烯烃组合物。与本公开一致的第一组合物可以包含至少55重量%的C10单烯烃。在第一组合物中,C10单烯烃可以包含从11至45重量%的1‑癸烯、至少0.5重量%的
2‑丁基‑1‑己烯、至少1重量%的3‑丙基‑1‑庚烯、从0.5至12重量%的4‑乙基‑1‑辛烯、至少4重量%的4‑戊烯‑1‑基‑环戊烷和从2至40重量%的5‑甲基‑1‑壬烯。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认识到的,这些和其他组分的总和不超过100重量%。
[0007] 本文提供的第二组合物可以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2单烯烃。在第二组合物中,C12单烯烃可以包含至少8重量%的1‑十二烯和至少0.5重量%的6‑庚烯‑1‑基‑环戊烷,并且所述组合物可以包含庚基环戊烷和正十二烷,庚基环戊烷与正十二烷的重量比为从0:3:1至8:1。
[0008] 本文提供的第三组合物可以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4单烯烃。在第三组合物中,C14单烯烃可以包含至少12重量%的1‑十四烯和至少0.5重量%的8‑壬烯‑1‑基‑环戊烷,并且所述组合物可以包含总和为从3至30重量%的正十四烷和壬基环戊烷。
[0009] 本文还描述了C10‑C12组合物,其通常可以包含从30至60重量%的第一组合物和从38至68重量%的第二组合物;以及C12‑C14组合物,其通常可以包含从45至85重量%的第二组合物和从20至50重量%的第三组合物。类似地,与本公开一致的C10‑C14组合物通常可以含有从25至47重量%的第一组合物、从30至55重量%的第二组合物和从12至35重量%的第
三组合物。以类似的方式,本文提供的C10‑C18组合物可以包含从15至40重量%的第一组合物、从19至40重量%的第二组合物、从7至25重量%的第三组合物和从18至40重量%的C16‑C18烃。
[0010] 前述概述和以下详细描述均提供了实例并且仅是说明性的。因此,前述发明内容和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不应被视为限制性的。进一步地,除了本文阐述的那些特征或变型
之外,还可提供特征或变型。例如,某些方面可涉及具体实施方式中描述的各种特征组合和子组合。
[0011] 定义
[0012] 为了更清楚地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术语,提供了以下定义。除非另有指明,否则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公开。如果在本公开中使用了术语,但在本文中没有具体对其进行定义,则可应用来自IUPAC Compendium of Chemical Terminology第2版(1997)的定义,只要该定义不与本文中应用的任何其他公开内容或定义冲突,或不会使该定义所应用于的任何权利要
求不明确或无效。如果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的任何文件所提供的任何定义或用法与本
文所提供的定义或用法相冲突,那么以本文所提供的定义或用法为准。
[0013] 在本文中,主题的特征可以被描述为使得在特定方面内可以设想不同特征的组合。对于本文所公开的每个方面和/或特征,在有或没有特定组合的明确描述的情况下,考虑了不会不利地影响本文所述的设计、组合物、工艺和/或方法的所有组合。另外,除非另有明确陈述,否则本文所公开的任何方面和/或特征可被组合以描述与本公开一致的发明特
征。
[0014] 在本公开中,虽然组合物、工艺/方法和系统以“包括”各种材料、步骤和组分的方式来描述,但是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述组合物、工艺/方法和系统也可以“基本上由各种材料、步骤或组分组成”或“由各种材料、步骤或组分组成”。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术语“一(a/an)”和“该/所述(the)”意图包括多个替代方案,例如至少一个。
[0015] 一般地,元素族使用Chemical and Engineering News,63(5),27,1985中公布的元素周期表版本中指示的编号方案指示。在一些情况下,元素族可使用分配给所述族的通
用名称来指示;例如,金属指示第1族元素,碱土金属指示第2族元素,过渡金属指示第3‑
12族元素,以及卤素或卤离子指示第17族元素。
[0016] 对于本文公开的任何特定化合物或基团,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呈现的任何名称或结构旨在涵盖所有可由特定的一组取代基产生的构象异构体、位置异构体、立体异构体
及其混合物。除非另有指明,否则名称或结构还涵盖所有对映异构体、非对映异构体和其他光学异构体(如果有的话),无论是对映异构体还是外消旋形式,以及立体异构体的混合物,如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知的。例如,对一种己烯(或多种己烯)的一般提及包括具有六个
子和1个碳‑碳双键的所有直链或支链、无环或环状烃化合物;对戊烷的一般提及包括正戊烷、2‑甲基丁烷和2,2‑二甲基丙烷;并且对丁基的一般提及包括正丁基、仲丁基、异丁基和叔丁基。
[0017]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术语“接触”和“组合”在本文中用于描述其中材料按任何次序、以任何方式和任何时间长度接触或组合在一起的组合物、工艺/方法和系统。例如,可以将材料共混、混合、浆化、溶解、反应、处理、浸渍、复合,或者以其他方式接触或以某种其他方式或通过任何合适的方法或技术组合。
[0018] 无论何时在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烃”是指仅含有碳和氢的化合物。其他标识符可用于指示烃中特定基团的存在(例如,卤代烃指示烃中存在一个或多个卤素原子替换相等数目的氢原子)。
[0019] 无论何时在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烷烃”是指饱和的烃化合物。其他标识符可用于指示烷烃中特定基团的存在(例如,卤代烷烃指示烷烃中存在一个或多个替换相等数目的氢原子的卤素原子)。
[0020] 每当在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烯烃”是指具有至少一个碳‑碳双键的烃,该碳‑碳双键不是芳香族环或芳香族环体系的一部分。除非另有特别规定,否则术语“烯烃(olefin)”包括具有至少一个碳‑碳双键的脂族和芳族、环状和无环和/或直链和支链烃,所述碳‑碳双键不是芳族环或环系统的一部分。具有仅一个、仅两个、仅三个等碳‑碳双键的烯烃可以通过在烯烃的名称中使用术语“单”、“二”、“三”等来鉴定。可以通过一个或多个碳‑碳双键的位置进一步标识烯烃。
[0021] 如本文所用的术语“α‑烯烃”是指在最长的连续碳原子链的第一个碳原子与第二个碳原子之间具有碳‑碳双键的任何烯烃。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术语“α烯烃”包括直链和支链α烯烃和可具有多于一个非芳香族碳‑碳双键的α烯烃。如本文所用的术语“正α‑烯烃”是指在第一碳原子与第二碳原子之间具有碳‑碳双键的直链脂肪族烃单烯烃。如本文所用的术语“直链内烯烃”是指具有不在第一碳原子与第二碳原子之间的双键的直链脂肪族烃单烯烃。
[0022] 术语寡聚物是指含有2至20个单体单元的产物。术语“低聚产物”和“低聚物产物”包括通过“低聚”工艺制备的所有产物,包括“低聚物”和并非“低聚物”的产物(例如,含有多于20个单体单元的产物,或固体聚合物),但排除低聚反应区流出物流的其他非低聚物组分,诸如未反应的乙烯、有机反应介质和氢气,以及其他组分。
[0023] 本发明公开了几种类型的范围。当公开或要求保护任何类型的范围时,意图是单独公开或要求保护此类范围可合理涵盖的每个可能的数字,包括所述范围的端点以及其中
涵盖的任何子范围和子范围的组合。例如,当公开或要求保护具有一定数量碳原子的化学
部分时,其意图是单独公开或要求保护该范围可能涵盖的、与本文的公开内容一致的每个
可能的数字。例如,化合物为C1至C18烃,或在替代语言下,如本文所用的具有1至18个碳原子的烃的公开内容,是指这样的化合物,其可具有1、2、3、4、5、6、7、8、9、10、11、12、13、14、15、
16、17或18个,以及这些数字中的两个数字之间的任何范围的碳原子(例如,C10至C14烃),并且还包括这数字中的两个数字之间的范围的任何组合的碳原子(例如,C2至C4和C10至C18
烃)。同样,本文公开的所有其他范围应以类似于该实例的方式解释。
[0024] 一般来说,量、大小、配方、参数、范围或其他数量或特征为“约”或“大约”,无论是否被明确地如此陈述。无论是否被术语“约”或“大约”修饰,权利要求包括数量或特征的等同物。
[0025] 尽管在本发明的实践或测试中可以使用与本文所述的那些类似或等同的任何方法和材料,但本文描述了典型的方法和材料。
[0026] 本文提及的所有出版物和专利均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以用于描述和公开例如在出版物中描述的构建体和方法,所述构建体和方法可以与目前描述的发明结合使用。

具体实施方式

[0027] 本发明总体上涉及C10+烯烃,诸如由乙烯低聚工艺产生的直链、支链和环状C10‑C14烯烃。C10+烯烃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来生产:使乙烯和铬基催化剂体系接触以形成含有1‑己烯、1‑辛烯和C10+烯烃的低聚物产物,并随后将所述低聚物产物分离或分馏成C6烯烃(诸如1‑己烯)、C8烯烃(诸如1‑辛烯)和C10+烯烃。
[0028] C10+烯烃可以进一步分离或分馏成C10组合物、C12组合物、C14组合物和C16和/或C18馏分。可以使用任何合适的技术,诸如真空蒸馏。
[0029] 关于铬基催化剂体系、乙烯低聚工艺和低聚物产物馏分的分离的一般信息可以在例如美国专利号10,493,422、10,464,862和10,435,336中找到。
[0030] C10组合物
[0031] 本文公开的第一组合物可以包含至少55重量%的C10单烯烃。在一些方面,第一组合物可以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0单烯烃、至少65重量%的C10单烯烃、至少70重量%的C10单烯烃、至少80重量%的C10单烯烃或至少85重量%的C10单烯烃。因此,该组合物中C10单烯烃的量的说明性非限制性范围可包括从55至98重量%、从70至95重量%、从85至95重量%、从
55至85重量%、从60至92重量%,或从65至85重量%等。
[0032] 在第一组合物中,C10单烯烃可以包含从11至45重量%的1‑癸烯、至少0.5重量%的2‑丁基‑1‑己烯、至少1重量%的3‑丙基‑1‑庚烯、从0.5至12重量%的4‑乙基‑1‑辛烯、至少4重量%的4‑戊烯‑1‑基‑环戊烷和从2至40重量%的5‑甲基‑1‑壬烯。尽管不限于此,但基于该组合物中的总C10单烯烃的1‑癸烯的量通常可以在从12至42重量%的范围内。在一个方
面,例如,C10单烯烃可以含有从12至30重量%,而在另一个方面,从15至38重量%,并且在又另一个方面,从17至35重量%,并且在仍另一个方面,从20至30重量%的1‑癸烯。
[0033] 第一组合物中至少0.5重量%的C10单烯烃可以是2‑丁基‑1‑己烯。C10单烯烃中2‑丁基‑1‑己烯的量的典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0.5至12重量%、从0.75至12重量%、从1至8重量%,或从2至6重量%。另外,第一组合物中的C10单烯烃还含有至少1重量%的3‑丙基‑1‑庚烯。基于C10单烯烃,3‑丙基‑1‑庚烯的量可以在从1至27重量%;替代地,从3至25重量%;替代地,从5至22重量%;或者替代地,从7至17重量%的范围内。第一组合物还可以含有基于C10单烯烃从0.5至10重量%的4‑乙基‑1‑辛烯。例如,第一组合物可以含有基于C10单烯烃从0.75至7重量%、从0.75至5重量%、从1至5重量%,或从1至4重量%的4‑乙基‑1‑辛烯。进一步地,第一组合物可以含有至少4重量%的4‑戊烯‑1‑基‑环戊烷,其中4‑戊烯‑1‑基‑环戊烷的量的典型范围包括从4至40重量%、从4至37重量%、从5至34重量%、从7至30重量%,或从10至25重量%。如上所述,这些重量百分比是基于第一组合物中C10单烯烃的量。最后,第一组合物还可以含有基于C10单烯烃从2至40重量%的5‑甲基‑1‑壬烯。5‑甲基‑1‑壬烯的量的其他合适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2至38重量%、从4至40重量%、从4至33重量%、从6至33重量%,或从10至28重量%。
[0034] 在第一组合物中,(2‑丁基‑1‑己烯+3‑丙基‑1‑庚烯+4‑乙基‑1‑辛烯+5‑甲基‑1‑壬烯)与1‑癸烯的重量比通常落在从0.2:1至10:1的范围内。在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0.3:1至8:1的范围内,而在另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0.35:1至6:1的范围内,并且在又另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0.4:1至5:1的范围内,并且在仍另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0.8:1至5:1的范围内。另外地或替代地,第一组合物中4‑戊烯‑1‑基‑环戊烷与1‑癸烯的重量比通常在从0:1:1至3:1,诸如从0.2:1至2:1、从0.2:1至1.2:1、从0.3:1至1.5:1、从0.3:1至1:1,或从
0.4:1至0.9:1的范围内。另外地或替代地,(2‑丁基‑1‑己烯+3‑丙基‑1‑庚烯+4‑乙基‑1‑辛烯+5‑甲基‑1‑壬烯)与4‑戊烯‑1‑基环戊烷的重量比可以在从0.1:1至12:1的范围内,并且更通常,可以在从0.4:1至10:1、从4:1至10:1、从6:1至9:1、从0.3:1至4:1,或从0.4:1至3:1的范围内。
[0035] 任选地,第一组合物中的C10单烯烃还可以进一步包含2‑乙基‑1‑辛烯和/或3‑甲基‑1‑壬烯。当存在时,基于C10单烯烃,第一组合物可以包含从0.3至8重量%、从0.5至5重量%、从1至5重量%,或从0.8至4重量%的2‑乙基‑1‑辛烯。同样,当存在时,3‑甲基‑1‑壬烯可以以基于C10单烯烃从大于0至10重量%、从大于0至8重量%、从大于0至6重量%,或从2至7重量%的量存在。
[0036] 除了C10单烯烃之外,第一组合物还可含有非烯属烃,诸如烷烃,如正癸烷和戊基环戊烷。该组合物中戊基环戊烷的量可以在从1至20重量%、从2至18重量%、从3至15重量%、从5至13重量%,或从7至13重量%的范围内,但不限于此。通常,第一组合物主要为C10烃(包括C10单烯烃),并且通常第一组合物含有至少90重量%的C10烃、至少95重量%的C10烃、至少96重量%的C10烃、至少97重量%的C10烃、至少98重量%的C10烃或至少99重量%的C10烃。
[0037] C12组合物
[0038] 本文公开的第二组合物可以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2单烯烃。在一些方面,第二组合物可以包含至少65重量%的C12单烯烃、至少70重量%的C12单烯烃、至少75重量%的C12单烯烃、至少80重量%的C12单烯烃,或至少85重量%的C12单烯烃。因此,第二组合物中C12单烯烃的量的说明性非限制性范围可包括从60至99重量%、从60至95重量%、从62至97重量%、从70至98重量%、从70至95重量%、从75至95重量%、从80至97.5重量%、从80至95重量%,或从85至99重量%等。
[0039] 在第二组合物中,C12单烯烃可以包含至少8重量%的1‑十二烯和至少0.5重量%的6‑庚烯‑1‑基‑环戊烷,并且第二组合物还可以包含庚基环戊烷和正十二烷,庚基环戊烷与正十二烷的重量比为从0:3:1至8:1。尽管不限于此,但基于组合物中的总C12单烯烃的1‑十二烯的量通常可以在从8至40重量%的范围内。在一个方面,例如,C12单烯烃可以含有从9至
35重量%,而在另一个方面,从10至33重量%,并且在又另一个方面,从12至29重量%,并且在仍另一个方面,从13至23重量%的1‑十二烯。
[0040] 第二组合物中至少22重量%的C12单烯烃可以是非环状支链C12单烯烃。代表性的非环状支链C12单烯烃可以包括但不限于5‑甲基‑1‑十一烯、7‑甲基‑1‑十一烯、4‑乙基‑1‑癸烯、6‑乙基‑1‑癸烯、3‑丙基‑1‑壬烯、5‑丙基‑1‑壬烯、2‑丁基‑1‑辛烯、3‑丁基‑1‑辛烯、4‑丁基‑1‑辛烯等,以及其任何组合。在一些方面,第二组合物中从27至90重量%的C12单烯烃为非环状支链C12单烯烃,诸如从22至90重量%、从29至88重量%、从60至86重量%、从60至80重量%、从35至85重量%、从33至50重量%,或从33至40重量%等。
[0041] 第二组合物中至少0.5重量%的C12单烯烃可以是6‑庚烯‑1‑基‑环戊烷。C12单烯烃中6‑庚烯‑1‑基‑环戊烷的量的典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0.5至40重量%、从1至35重量%、从2至40重量%、从2至32重量%、从3至20重量%,或从4至15重量%。
[0042] 在第二组合物中,1‑十二烯与6‑庚烯‑1‑基‑环戊烷的重量比通常落在从0:4:1至12:1的范围内。在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0.6:1至10:1的范围内,而在另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0.6:1至4:1的范围内,并且在另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0.9:1至8:1的范围内,并且在又另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0.9:1至6:1的范围内,并且在仍另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
1.5:1至4:1的范围内。另外地或替代地,第二组合物中非环状支链C12单烯烃与6‑庚烯‑1‑基‑环戊烷的重量比通常在从0.4:1至55:1,诸如从0.6:1至50:1、从15:1至45:1、从30:1至
45:1、从0.6:1至30:1、从0.6:1至15:1或从0.9:1至11:1的范围内。
[0043] 除了C12单烯烃之外,第二组合物还可以含有非烯属烃,诸如烷烃,如庚基环戊烷和正十二烷,庚基环戊烷与正十二烷的重量比为从0:3:1至8:1。尽管不限于此,但第二组合物中正十二烷的量可以在从0.25至18重量%、从0.5至16重量%、从0.5至10重量%、从0.75至8重量%、从1至12重量%、从8至14重量%,或从0.75至10重量%的范围内。组合物中庚基环戊烷的量可以在从0.25至25重量%、从0.5至23重量%、从1至23重量%、从3至20重量%、从
1至18重量%或从3至10重量%的范围内,但不限于此。庚基环戊烷与正十二烷的重量比可
以在从0:3:1至8:1的范围内变化,并且其他合适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0:3:1至6:1、从
0.3:1至3:1、从0.5:1至5:1、从0.5:1至2:1、从0.8:1至8:1、从0.8:1至4:1或从0.8:1至1.8:
1等。
[0044] 通常,第二组合物主要为C12烃(包括C12单烯烃),并且通常第二组合物含有至少90重量%的C12烃、至少95重量%的C12烃、至少96重量%的C12烃、至少97重量%的C12烃、至少98重量%的C12烃,或至少99重量%的C12烃。
[0045] C14组合物
[0046] 本文公开的第三组合物可以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4单烯烃。在一些方面,第三组合物可以包含至少65重量%的C14单烯烃、至少70重量%的C14单烯烃、至少80重量%的C14单烯烃,或至少85重量%的C14单烯烃。因此,组合物中C14单烯烃的量的说明性非限制性范围可包括从55至98重量%、从60至99重量%、从60至80重量%、从68至96重量%、从70至95重量%、从75至98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7.5重量%等。
[0047] 在第三组合物中,C14单烯烃可以包含至少12重量%的1‑十四烯和至少0.5重量%的8‑壬烯‑1‑基‑环戊烷,并且第三组合物还可以包含总和为从3至30重量%的正十四烷和壬基环戊烷。尽管不限于此,但基于组合物中的总C14单烯烃的1‑十四烯的量通常可以在从
12至50重量%的范围内。在一个方面,例如,C14单烯烃可以含有从14至45重量%,而在另一个方面,从15至40重量%,并且在另一个方面,从16至38重量%,在又另一个方面,从18至36重量%,并且在仍另一个方面,从20至35重量%的1‑十四烯。
[0048] 第三组合物中至少22重量%的C14单烯烃可以是非环状支链C14单烯烃。代表性的非环状支链C14单烯烃可以包括但不限于7‑甲基‑1‑十三烯、6‑乙基‑1‑十二烯、5‑丙基‑1‑十一烯、4‑丁基‑1‑癸烯、3‑戊基‑1‑壬烯等,以及其任何组合。在一些方面,第三组合物中从25至85重量%的C14单烯烃为非环状支链C14单烯烃,诸如从30至80重量%、从45至80重量%、从55至70重量%、从36至78重量%,或从50至75重量%等。
[0049] 第三组合物中至少0.5重量%的C14单烯烃可以是8‑壬烯‑1‑基‑环戊烷。C14单烯烃中8‑壬烯‑1‑基‑环戊烷的量的典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0.5至30重量%、从0.75至28重量%、从1.5至26重量%、从2至24重量%,或从5至15重量%。
[0050] 在第三组合物中,1‑十四烯与8‑壬烯‑1‑基‑环戊烷的重量比通常落在从0:5:1至15:1的范围内。在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0.75:1至12:1的范围内,而在另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1:1至10:1的范围内,并且在又另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1.5:1至9:1的范围内,并且在仍另一个方面,所述比率在从2:1至8:1的范围内。另外地或替代地,第三组合物中非环状支链C14单烯烃与8‑壬烯‑1‑基‑环戊烷的重量比通常在从0.5:1至50:1、从0.75:1至45:
1、从15:1至42:1、从30:1至40:1、从0.75:1至30:1、从1:1至15:1或从1.25:1至10:1的范围内。
[0051] 除了C14单烯烃之外,第三组合物还可以含有总量为从3至30重量%的非烯属烃,诸如烷烃,如正十四烷和壬基环戊烷。尽管不限于此,但第三组合物中正十四烷的量可以在从0.5至18重量%、从1至16重量%、从2至12重量%、从1.25至15重量%或从3至9重量%的范围内。组合物中壬基环戊烷的量可以在从0.5至22重量%、从1至20重量%、从1至14重量%、从1.25至18重量%,或从3至10重量%的范围内,但不限于此。第三组合物中正十四烷和壬基环戊烷的总量可以在从3至30重量%的范围内变化,并且其他合适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从3至28重量%、从3至26重量%、从4至28重量%、从5至25重量%,或从6至20重量%等。
[0052] 通常,第三组合物主要为C14烃(包括C14单烯烃),并且通常第三组合物含有至少90重量%的C14烃、至少95重量%的C14烃、至少96重量%的C14烃、至少97重量%的C14烃、至少98重量%的C14烃,或至少99重量%的C14烃。
[0053] 含有C10至C18烯烃的组合物
[0054] 与本发明的方面一致的另一种组合物可以被称为C10‑C12组合物,并且这种组合物通常可以含有从30至60重量%的第一组合物(以及本文描述的第一组合物的任何特征)和从38至68重量%的第二组合物(以及本文描述的第二组合物的任何特征)。C10‑C12组合物中可存在其他量的第一组合物,因此例如C10‑C12组合物可以含有从35至55重量%或从40至50重量%的第一组合物。另外地或替代地,C10‑C12组合物可以含有从43至63重量%或从48至
58重量%的第二组合物。通常,C10‑C12组合物主要由第一组合物和第二组合物构成。因此,第一组合物和第二组合物总共可占C10‑C12组合物的至少90重量%、至少95重量%、至少97重量%、至少98重量%、至少99重量%或至少99.5重量%。
[0055] C10‑12组合物中C10‑12单烯烃的量的说明性非限制性范围可包括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等。类似于第一组合物和第二组合物,除了C10‑C12单烯烃之外,C10‑C12组合物还可以含有非烯属烃,诸如烷烃。通常,C10‑C12组合物主要为C10‑C12烃,并且通常C10‑C12组合物含有至少90重量%的C10‑C12烃、至少95重量%的C10‑C12烃、至少96重量%的C10‑C12烃、至少97重量%的C10‑C12烃、至少98重量%的C10‑C12烃或至少99重量%的C10‑C12烃。
[0056] 与本发明的方面一致的另一种组合物可以被称为C12‑C14组合物,并且这种组合物通常可以含有从45至85重量%的第二组合物(以及本文描述的第二组合物的任何特征)和从20至50重量%的第三组合物(以及本文描述的第三组合物的任何特征)。C12‑C14组合物中可存在其他量的第二组合物,因此例如C12‑C14组合物可以含有从55至75重量%,或从60至
70重量%的第二组合物。另外地或替代地,C12‑C14组合物可以含有从25至45重量%或从30至40重量%的第三组合物。通常,C12‑C14组合物主要由第二组合物和第三组合物构成。因此,第二组合物和第三组合物总共可占C12‑C14组合物的至少90重量%、至少95重量%、至少
97重量%、至少98重量%、至少99重量%或至少99.5重量%。
[0057] C12‑14组合物中C12‑14单烯烃的量的说明性非限制性范围可包括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等。类似于第二组合物和第三组合物,除了C12‑C14单烯烃之外,C12‑C14组合物还可以含有非烯属烃,诸如烷烃。通常,C12‑C14组合物主要为C12‑C14烃,并且通常C12‑C14组合物含有至少90重量%的C12‑C14烃、至少95重量%的C12‑C14烃、至少96重量%的C12‑C14烃、至少97重量%的C12‑C14烃、至少98重量%的C12‑C14烃或至少99重量%的C12‑C14烃。
[0058] 与本发明的方面一致的又另一种组合物可以被称为C10‑C14组合物,并且这种组合物通常可以含有从25至47重量%的第一组合物(以及本文描述的第一组合物的任何特征)、从30至55重量%的第二组合物(以及本文描述的第二组合物的任何特征)和从12至35重
量%的第三组合物(以及本文描述的第三组合物的任何特征)。C10‑C14组合物中可存在其他量的第一组合物,因此例如C10‑C14组合物可以含有从30至42重量%或从33至39重量%的第一组合物。另外地或替代地,C10‑C14组合物可以含有从35至47重量%或从38至44重量%的第二组合物。另外地或替代地,C10‑C14组合物可以含有从15至27重量%或从18至24重量%的第三组合物。通常,C10‑C14组合物主要由第一组合物、第二组合物和第三组合物构成。因此,第一组合物、第二组合物和第三组合物总共可占C10‑C14组合物的至少90重量%、至少95重量%、至少97重量%、至少98重量%、至少99重量%或至少99.5重量%。
[0059] C10‑14组合物中C10‑14单烯烃的量的说明性非限制性范围可包括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等。类似于第一、第二和第三组合物,除了C10‑C14单烯烃之外,C10‑C14组合物还可以含有非烯属烃,诸如烷烃。通常,C10‑C14组合物主要为C10‑C14烃,并且通常C10‑C14组合物含有至少90重量%的C10‑C14烃、至少95重量%的C10‑C14烃、至少96重量%的C10‑C14烃、至少97重量%的C10‑C14烃、至少98重量%的C10‑C14烃或至少99重量%的C10‑C14烃。
[0060] 与本发明的方面一致的仍另一种组合物可以被称为C10‑C18组合物,并且这种组合物通常可以含有从15至40重量%的第一组合物(以及本文描述的第一组合物的任何特征)、从19至40重量%的第二组合物(以及本文描述的第二组合物的任何特征)、从7至25重量%
的第三组合物(以及本文描述的第三组合物的任何特征)和从18至40重量%的C16‑C18烃。
C10‑C18组合物中可存在其他量的第一组合物,因此例如C10‑C18组合物可以含有从19至35重量%或从22至30重量%的第一组合物。另外地或替代地,C10‑C18组合物可以含有从23至36重量%或从27至33重量%的第二组合物。另外地或替代地,C10‑C18组合物可以含有从10至
22重量%或从13至19重量%的第三组合物。另外地或替代地,C10‑C18组合物可以含有至少
22重量%、至少25重量%、从22至36重量%或从25至33重量%的C16‑C18烃。通常,C10‑C18组合物主要由第一组合物、第二组合物、第三组合物和C16‑C18烃构成。因此,第一组合物、第二组合物、第三组合物和C16‑C18烃总共可占C10‑C18组合物的至少90重量%、至少95重量%、至少
97重量%、至少98重量%、至少99重量%或至少99.5重量%。
[0061] C10‑18组合物中C10‑18单烯烃的量的说明性非限制性范围可包括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等。类似于第一、第二和第三组合物,除了C10‑C18单烯烃之外,C10‑C18组合物还可以含有非烯属烃,诸如烷烃。通常,C10‑C18组合物主要为C10‑C18烃,并且通常C10‑C18组合物含有至少90重量%的C10‑C18烃、至少95重量%的C10‑C18烃、至少96重量%的C10‑C18烃、至少97重量%的C10‑C18烃、至少98重量%的C10‑C18烃或至少99重量%的C10‑C18烃。
[0062] 实施例
[0063] 本发明由以下实施例进一步说明,这些实施例不应被解释为以任何方式对本发明的范围施加限制。在阅读本文的描述之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各种其他方面、修改以及等效方案而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0064] 乙烯低聚实验1被用于产生低聚物产物并遵循此程序:在干燥箱中,向20‑mL玻璃2
小瓶中装入预催化剂(5μmol)(N‑次膦酰基胍三氯化铬(III)四氢呋喃络合物)、1g乙苯和
三乙基(TEA),以获得80:1的Al:Cr摩尔比。初始预催化剂浆料在搅拌15分钟时变成均匀
溶液。然后将溶液用MMAO‑21(7重量%Al于环己烷中,Al:Cr为400:1)处理,并搅拌105分钟。
然后将活化的预催化剂溶液添加到含有总共200mL环己烷和1‑庚烯的0.5‑L玻璃加料机中
(任选地,用于分析区分),并转移到加热至70℃的抽空的0.5L不锈反应器中。向反应器中装入氢气(50psig),随后装入乙烯(875psig)。反应进行至放热至85℃的目标温度,其中按需进料乙烯以维持期望的反应器压。20‑30分钟后,将低聚反应快速冷却至30℃,然后排出未反应的乙烯和氢气。收集2‑mL液体样品的样品,将其过滤,并通过GC‑FID进行分析。实验1的三次运行(一次用庚烯,两次没有用庚烯)产生标称固体。
[0065] 在配备有50m长度Agilent DB‑5GC柱的Agilent Technologies7890A仪器上收集GC‑FID数据,该柱具有0.32mm的内径和0.25μm的膜厚度。使用He作为载气在300℃下以25:1的分流比将样品(0.05μL)注射到入口中。初始柱温为40℃,以3℃/min的斜坡式升温速率直至80℃,随后以13℃/min升温速率斜坡式升温直至300℃,并且保持时间为15min。手动进行峰积分,并使用真实样品进行峰鉴定。
[0066] 表1总结了由乙烯低聚实验1(没有用庚烯)形成的产物的低聚物分布。形成的重质(>C8)低聚物的大部分落在C10至C14范围内。C10‑C14产物的总量(7.65g)为剩余较重低聚物的总量(3.06g)的两倍。主要的C6和C8产物(总共105.26g)占低聚物产物的绝大部分。C10和C12馏分以相似的量产生,而C14馏分的量为C10或C12馏分的量的约一半。
[0067] 表2中的实测分布总结了乙烯低聚实验1中产生的C10馏分的细分(以重量%计)。如果环状机理和直链机理分别受到青睐,则偏斜环状列和偏斜直链列是预示性分布。虽然不
希望受以下理论的束缚,但据信,反应区中较高的乙烯转化率、较高的1‑己烯/1‑辛烯产物比、较高的低聚温度和较低的铬含量增强了环状机理。相反地,据信,反应区中较低的低聚温度和较高的氢含量增强直链机理。
[0068] 表3总结了可能由乙烯和1‑己烯或1‑辛烯产生多达十六种C10物质的四种可能的机理。出乎意料地,3‑甲基壬烷对于直链二聚化机理是独特的,而5‑甲基壬烷对于直链三聚化机理是独特的。尽管4‑戊烯‑1‑基‑环戊烷和戊基环戊烷对于直链三聚化机理也是独特的,如表3中所示,但据信这些物质也可通过将乙烯插入到铬催化剂中间体中而形成。
[0069] 在表4的本发明栏中再现了来自表2中的实测分布的几种物质。比较栏表示来自乙烯低聚实验2的结果,乙烯低聚实验2是如上所述进行的低聚实验,不同的是铬预催化剂为
(PNP)CrCl3(THF)(PNP为Ph2PN(iPr)PPh2,其中Ph为苯基并且iPr为异丙基),低聚温度是70℃,并且不使用TEA。比较实施例使用较低温度以减少在较高温度下产生的聚合物的量。出乎意料地,本发明实施例(乙烯低聚实验1)具有显著更少的1‑癸烯和显著更多的4‑戊烯‑1‑基‑环戊烷和戊基环戊烷。有趣的是,由于较高的低聚温度有利于环状机理,如果比较实施例(乙烯低聚实验2)适合于在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同(较高)的温度下进行测试,则据信在比
较实施例中将产生甚至更少的4‑戊烯‑1‑基‑环戊烷和戊基环戊烷(基于表2‑3中的信息)。
[0070] 现在参考C12产物,表5中的实测分布总结了在乙烯低聚实验1中产生的C12馏分的细分(以重量%计)。如果环状机理和直链机理分别受到青睐,则偏斜环状列和偏斜直链列
是预示性分布。同样,虽然不希望受以下理论的束缚,但据信,反应区中较高的乙烯转化率、较高的1‑己烯/1‑辛烯产物比、较高的低聚温度和较低的铬含量增强了环状机理。相反地,据信,反应区中较低的低聚温度和较高的氢含量增强直链机理。1‑十二烯、正十二烷、庚基环戊烷和6‑庚烯‑1‑基环戊烷物质最终通过GC‑MS(与上述相同的GC方法,但分析仪不同)鉴定和定量。然而,表5中的其他化合物(例如,非环状支链C12单烯烃和非环状支链C12烷烃)被归为相关组,并且它们的总重量%是使用GC‑FID和比较分析估计的,但单个化合物并未得到独立验证。
[0071] 表6总结了可能由乙烯和1‑己烯或1‑辛烯产生多达21种C12物质的五种可能的机理。据信,大部分C12馏分(非环状支链C12单烯烃)是通过两种金属环状途径生成的。令人惊讶地,金属环状三聚化途径产生了四种独特的烯烃(6‑十二烯、5‑甲基‑1‑十一烯、4‑乙基‑
1‑癸烯、3‑丙基‑1‑壬烯),并且金属环状四聚化途径也产生了四种独特的烯烃(4‑十二烯、
7‑甲基‑1‑十一烯、6‑乙基‑1‑癸烯、5‑丙基‑1‑壬烯)。此外,与本文所述的C10馏分和C14馏分不同,令人惊讶的是,C12馏分似乎主要是通过1‑烯烃/乙烯金属环化生成的。
[0072] 在表7的本发明栏中再现了来自表5中的实测分布的几种物质。比较栏表示来自乙烯低聚实验2的结果。出乎意料地,本发明实施例(乙烯低聚实验1)具有显著更多的6‑庚烯‑
1‑基环戊烷和庚基环戊烷。有趣的是,由于较高的低聚温度有利于环状机理,如果比较实施例(乙烯低聚实验2)适合于在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同(较高)的温度下进行测试,则据信在比
较实施例中将产生甚至更少的6‑庚烯‑1‑基环戊烷和庚基环戊烷(基于表5‑6中的信息)。
[0073] 现在参考C14产物,表8中的实测分布总结了在乙烯低聚实验1中产生的C14馏分的细分(以重量%计)。如果环状机理和直链机理分别受到青睐,则偏斜环状列和偏斜直链列
是预示性分布。1‑十四烯、正十四烷、壬基环戊烷和8‑壬烯‑1‑基环戊烷物质最终通过GC‑MS鉴定。然而,表8中的其他化合物(例如,非环状支链C14单烯烃和非环状支链C14烷烃)被归为相关组,并且它们的总重量%是使用GC‑FID和比较分析估计的,但单个化合物并未得到独立验证。
[0074] 表9总结了可能由乙烯和1‑己烯或1‑辛烯产生多达十四种C14物质的四种可能的机理。据信,大部分C14馏分(非环状支链C14单烯烃)是由金属环状四聚化生成的。壬基环戊烷和8‑壬烯‑1‑基环戊烷物质似乎仅由直链机理形成。
[0075] 在表10的本发明栏中再现了来自表8中的实测分布的几种物质。比较栏表示来自乙烯低聚实验2的结果。出乎意料地,本发明实施例(乙烯低聚实验1)具有显著更多的正十
四烷、8‑壬烯‑1‑基环戊烷和壬基环戊烷。有趣的是,由于较高的低聚温度有利于环状机理,如果比较实施例(乙烯低聚实验2)适合于在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同(较高)的温度下进行测
试,则据信在比较实施例中将产生甚至更少的n‑十四烷、8‑壬烯‑1‑基环戊烷和壬基环戊烷(基于表8‑9中的信息)。
[0076] 表1
[0077]
[0078] 表2
[0079]
[0080]
[0081] 表3
[0082]
[0083] 表4
[0084] 烯烃/烷烃 本发明 比较性1‑癸烯 19 48
正癸烷 7 2
4‑戊烯‑1‑基‑环戊烷 14 5
戊基环戊烷 11 3
[0085] 表5
[0086]
[0087]
[0088] 表6
[0089]
[0090]
[0091] 表7
[0092]烯烃/烷烃 本发明 比较性
1‑十二烯 14 12
正十二烷 4 10
6‑庚烯‑1‑基环戊烷 7 1
庚基环戊烷 6 1
[0093] 表8
[0094]
[0095] 表9
[0096]
[0097] 表10
[0098]烯烃/烷烃 本发明 比较性
1‑十四烯 21 13
正十四烷 6 1
8‑壬烯‑1‑基环戊烷 8 1
壬基环戊烷 7 1
[0099] 本文参考许多方面和特定实施例描述了本发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详细描述将会想到许多变化。所有此类明显变化都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全部预期范围内。本发明的其
他方面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方面被描述为“包括”,但替代地,可“基本上由……组成”或“由……组成”):
[0100] 方面1.一种包含至少55重量%的C10单烯烃的组合物,所述C10单烯烃包含:
[0101] i)从11至45重量%的1‑癸烯;
[0102] ii)至少0.5重量%的2‑丁基‑1‑己烯;
[0103] iii)至少1重量%的3‑丙基‑1‑庚烯;
[0104] iv)从0.5至12重量%的4‑乙基‑1‑辛烯;
[0105] v)至少4重量%的4‑戊烯‑1‑基‑环戊烷;和
[0106] vi)从2至40重量%的5‑甲基‑1‑壬烯。
[0107] 方面2.如方面1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12至42重量%、从12至30重量%、从15至38重量%、从17至35重量%或从
20至30重量%的1‑癸烯。
[0108] 方面3.如方面1或2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0.5至12重量%、从0.75至12重量%、从1至8重量%或从2至6重量%的
2‑丁基‑1‑己烯。
[0109] 方面4.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1至27重量%、从3至25重量%、从5至22重量%或从7至17重量%的3‑丙基‑1‑庚烯。
[0110] 方面5.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0.5至10重量%、从0.75至7重量%、从0.75至5重量%、从1至
5重量%或从1至4重量%的4‑乙基‑1‑辛烯。
[0111] 方面6.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4至40重量%、从4至37重量%、从5至34重量%、从7至30重量%或从10至25重量%的4‑戊烯‑1‑基‑环戊烷。
[0112] 方面7.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2至38重量%、从4至40重量%、从4至33重量%、从6至33重量%或从10至28重量%的5‑甲基‑1‑壬烯。
[0113] 方面8.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进一步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0.3至8重量%、从0.5至5重量%、从1至5重量%或从
0.8至4重量%的2‑乙基‑1‑辛烯。
[0114] 方面9.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进一步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大于0至10重量%、从大于0至8重量%、从大于0至6重量%或从2至7重量%的3‑甲基‑1‑壬烯。
[0115] 方面10.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进一步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1至20重量%、从2至18重量%、从3至15重量%、从5至
13重量%或从7至13重量%的戊基环戊烷。
[0116] 方面11.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2‑丁基‑1‑己烯+3‑丙基‑1‑庚烯+4‑乙基‑1‑辛烯+5‑甲基‑1‑壬烯)与1‑癸烯的任何合适重量比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重量比,例如,从0.2:1至10:1、从0.3:1至8:1、从0.35:1至6:1、从0.4:1至5:
1,或从0.8:1至5:1。
[0117] 方面12.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4‑戊烯‑1‑基‑环戊烷与1‑癸烯的任何合适重量比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重量比,例如,从0:1:1至3:1、从0.2:1至2:1、从0.2:1至1.2:1、从0.3:1至1.5:1、从0.3:1至1:1或从0.4:1至0.9:1。
[0118] 方面13.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0单烯烃包含(2‑丁基‑1‑己烯+3‑丙基‑1‑庚烯+4‑乙基‑1‑辛烯+5‑甲基‑1‑壬烯)与4‑戊烯‑1‑基‑环戊烷的任何合适重量比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重量比,例如,从0.1:1至12:1、从0.4:1至10:1、从4:1至10:1、从6:1至9:1、从0.3:1至4:1或从0.4:1至3:1。
[0119] 方面14.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55至98重量%、从70至95重量%、从85至95重量%、从55至85重量%、从60至92重量%或从65至85重量%的C10单烯烃。
[0120] 方面15.如前述方面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至少90重量%、至少95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0烃。
[0121] 方面16.一种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2单烯烃的组合物,所述C12单烯烃包含i)至少8重量%的1‑十二烯和ii)至少0.5重量%的6‑庚烯‑1‑基‑环戊烷;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庚基环戊烷和正十二烷,庚基环戊烷与正十二烷的重量比为从0:3:1至8:1。
[0122] 方面17.如方面16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2单烯烃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8至40重量%、从9至35重量%、从10至33重量%、从12至29重量%或从
13至23重量%的1‑十二烯。
[0123] 方面18.如方面16或17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2单烯烃进一步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22至90重量%、从29至88重量%、从60至86重量%、从60至
80重量%、从35至85重量%、从33至50重量%或从33至40重量%的非环状支链C12单烯烃。
[0124] 方面19.如方面16至18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非环状支链C12单烯烃包含5‑甲基‑1‑十一烯、7‑甲基‑1‑十一烯、4‑乙基‑1‑癸烯、6‑乙基‑1‑癸烯、3‑丙基‑1‑壬烯、5‑丙基‑1‑壬烯、2‑丁基‑1‑辛烯、3‑丁基‑1‑辛烯、4‑丁基‑1‑辛烯,或其任何组合。
[0125] 方面20.如方面16至19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2单烯烃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0.5至40重量%、从1至35重量%、从2至40重量%、从2至
32重量%、从3至20重量%,或从4至15重量%的6‑庚烯‑1‑基‑环戊烷。
[0126] 方面21.如方面16至20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0.25至25重量%、从0.5至23重量%、从1至23重量%、从3至20重量%、从1至18重量%,或从3至10重量%的庚基环戊烷。
[0127] 方面22.如方面16至21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0.25至18重量%、从0.5至16重量%、从0.5至10重量%、从
0.75至8重量%、从1至12重量%、从8至14重量%,或从0.75至10重量%的正十二烷。
[0128] 方面23.如方面16至22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2单烯烃包含1‑十二烯与6‑庚烯‑1‑基‑环戊烷的任何合适重量比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重量比,例如,从0:4:1至
12:1、从0.6至10:1、从0.9:1至6:1或从1.5:1至4:1。
[0129] 方面24.如方面16至23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庚基环戊烷与正十二烷的任何合适重量比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重量比,例如,从0:3:1至6:1、从0.3:1至3:1、从0.5:1至5:1、从0.5:1至2:1、从0.8:1至8:1、从0.8:1至4:1或从0.8:1至1.8:1。
[0130] 方面25.如方面16至24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60至99重量%、从62至97重量%、从70至98重量%或从75至95重量%的C12单烯烃。
[0131] 方面26.如方面16至2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至少90重量%、至少95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
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2烃。
[0132] 方面27.一种包含至少60重量%的C14单烯烃的组合物,所述C14单烯烃包含i)至少12重量%的1‑十四烯和ii)至少0.5重量%的8‑壬烯‑1‑基‑环戊烷;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总和为从3至30重量%的正十四烷和壬基环戊烷。
[0133] 方面28.如方面27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4单烯烃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12至50重量%、从14至45重量%、从15至40重量%、从16至38重量%、从18至36重量%或从20至35重量%的1‑十四烯。
[0134] 方面29.如方面27或28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4单烯烃进一步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25至85重量%、从30至80重量%、从45至80重量%、从55至
70重量%、从36至78重量%或从50至75重量%的非环状支链C14单烯烃。
[0135] 方面30.如方面27至29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非环状支链C14单烯烃包含7‑甲基‑1‑十三烯、6‑乙基‑1‑十二烯、5‑丙基‑1‑十一烯、4‑丁基‑1‑癸烯、3‑戊基‑1‑壬烯,或其任何组合。
[0136] 方面31.如方面27至30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4单烯烃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0.5至30重量%、从0.75至28重量%、从1.5至26重量%、从2至24重量%,或从5至15重量%的8‑壬烯‑1‑基‑环戊烷。
[0137] 方面32.如方面27至31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0.5至22重量%、从1至20重量%、从1至14重量%、从1.25至18重量%,或从3至10重量%的壬基环戊烷。
[0138] 方面33.如方面27至32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0.5至18重量%、从1至16重量%、从2至12重量%、从1.25至15重量%,或从3至9重量%的正十四烷。
[0139] 方面34.如方面27至33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C14单烯烃包含1‑十四烯与8‑壬烯‑1‑基环戊烷的任何合适重量比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重量比,例如,从0:5:1至15:
1、从0.75:1至12:1、从1:1至10:1、从1.5:1至9:1,或从2:1至8:1。
[0140] 方面35.如方面27至34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正十四烷和壬基环戊烷的任何合适总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3至28重量%、从3至26重
量%、从4至28重量%、从5至25重量%或从6至20重量%。
[0141] 方面36.如方面27至3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60至99重量%、从68至96重量%、从75至98重量%,或从75至95重量%的C14单烯烃。
[0142] 方面37.如方面27至36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至少90重量%、至少95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
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4烃。
[0143] 方面38.一种组合物,其包含:i)任何合适量,例如,从25至47重量%、从30至42重量%,或从33至39重量%的本文公开的方面1至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ii)任何合适量,例如,从30至55重量%、从35至47重量%,或从38至44重量%的本文公开的方面16至26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和iii)任何合适量,例如,从12至35重量%、从15至27重量%、从
18至24重量%的本文公开的方面27至37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
[0144] 方面39.如方面38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的C10‑14单烯烃。
[0145] 方面40.如方面38或39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至少90重量%、至少95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
98重量%的C10‑14烃。
[0146] 方面41.如方面38至40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如方面1至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如方面16至26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和如方面27至37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
合物的总量为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至少95重量%、至少97重量%、至少98重量%、至少
99重量%或至少99.5重量%。
[0147] 方面42.一种组合物,其包含:i)任何合适量,例如,从15至40重量%、从19至35重量%或从22至30重量%的本文公开的方面1至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ii)任何合适量,例如,从19至40重量%、从23至36重量%或从27至33重量%的本文公开的方面16至26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iii)任何合适量,例如,从7至25重量%、从10至22重量%或从13至
19重量%的本文公开的方面27至37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和iv)任何合适总量,例如,至少18重量%、至少22重量%、至少25重量%、从18至40重量%、从22至36重量%,或从25至
33重量%的本文公开的C16烃和C18烃。
[0148] 方面43.如方面42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的C10‑18单烯烃。
[0149] 方面44.如方面42或43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至少90重量%、至少95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0‑18烃。
[0150] 方面45.如方面42至44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如方面1至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如方面16至26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如方面27至37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
合物、C16烃和C18烃的总量为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至少95重量%、至少97重量%、至少
98重量%、至少99重量%,或至少99.5重量%。
[0151] 方面46.一种组合物,其包含:i)任何合适量,例如,从30至60重量%、从35至55重量%或从40至50重量%的本文公开的方面1至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和ii)任何合适量,例如,从38至68重量%、从43至63重量%或从48至58重量%的本文公开的方面16至26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
[0152] 方面47.如方面46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的C10‑12单烯烃。
[0153] 方面48.如方面46或47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至少90重量%、至少95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0‑12烃。
[0154] 方面49.如方面46至48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如方面1至15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和如方面16至26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的总量为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
至少95重量%、至少97重量%、至少98重量%、至少99重量%或至少99.5重量%。
[0155] 方面50.一种组合物,其包含:i)任何合适量,例如,从45至85重量%、从55至75重量%,或从60至70重量%的本文公开的方面16至26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和iii)任何合适量,例如,从20至50重量%、从25至45重量%,或从30至40重量%的本文公开的方面27至37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
[0156] 方面51.如方面50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从60至99重量%、从70至98重量%、从75至95重量%或从80至95重量%的C12‑14单烯烃。
[0157] 方面52.如方面50或51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任何合适量或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如,至少90重量%、至少95重量%、至少96重量%、至少97重量%或至少98重量%的C12‑14烃。
[0158] 方面53.如方面50至52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其中如方面16至26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和如方面27至37中任一项所定义的组合物的总量为本文公开的任何量,例
如,至少95重量%、至少97重量%、至少98重量%、至少99重量%,或至少99.5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