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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阅读:718发布:2021-02-27

IPRDB可以提供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应用于区块链技术领域,用于解决二手车交易存在欺诈风险的问题。本发明提供的方法包括:获取二手车交易信息,将二手车交易信息记录至区块链;在接收到查看二手车交易信息的第一请求时,调取区块链上的二手车交易信息给二手车买主查看;若接收到查看备案信息的第二请求时,发送授权信息给二手车买主,使得二手车买主通过授权信息查看区块链上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获取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将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区块链;将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记录至区块链;若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满足放款触发条件,则将放款请求发送给托管机构;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区块链。,下面是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二手车卖主发布的关于待售车辆的二手车交易信息,并调用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车辆管理所和托管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

在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二手车交易信息的第一请求时,调取所述区块链上的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查看;

若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的第二请求时,发送授权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使得所述二手车买主通过所述授权信息查看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所述备案信息记录了所述待售车辆从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备案开始至今的所有车况信息,并由所述车辆管理所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

获取所述二手车买主与所述二手车卖主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托管至所述托管机构的记录,所述提车凭证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已成功提取所述待售车辆的证明信息;

若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则将放款请求发送给所述托管机构;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托管机构将托管的所述交易金额发放给所述二手车卖主的记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备案信息经过加密处理,所述授权信息包括临时密钥,所述临时密钥用于对所述备案信息进行解密;

在发送授权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之前,所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还包括:向所述车辆管理所请求获取所述备案信息当前的临时密钥;

接收所述车辆管理所反馈的所述临时密钥,并将所述临时密钥封装成所述授权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包括所述二手车买主的第一电子签名、在签订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时采集的所述二手车买主的第一人脸图片和个人语音,在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之前,还包括:对所述第一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一文本;

将所述第一文本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一比对结果;

提取所述第一人脸图片上的第一人脸特征;

将提取得到的所述第一人脸特征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二对比结果;

提取所述个人语音中的个人声纹;

将提取得到的所述个人声纹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声纹进行对比,得到第三对比结果;

若所述第一对比结果、所述第二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三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则执行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的步骤。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还包括所述二手车卖主的第二电子签名和第二人脸图片,在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之前,还包括:对所述第二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二文本;

将所述第二文本与所述待售车辆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登记的车主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四比对结果;

提取所述第二人脸图片上的第二人脸特征;

将提取得到的所述第二人脸特征与所述待售车辆的车主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五对比结果;

若所述第四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五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则执行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的步骤。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将放款请求发送给所述托管机构之前,还包括:获取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中托管的金额;

判断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中托管的金额是否等于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得到第一判断结果;

提取所述提车凭证上的落款人签名;

判断所述落款人签名是否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签名一致,得到第二判断结果;

若所述第一判断结果和所述第二判断结果均为是,则确定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

若所述第一判断结果或所述第二判断结果为否,则确定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不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

6.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交易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二手车卖主发布的关于待售车辆的二手车交易信息,并调用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车辆管理所和托管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

交易信息调取模块,用于在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二手车交易信息的第一请求时,调取所述区块链上的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查看;

授权信息发送模块,用于若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的第二请求时,发送授权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使得所述二手车买主通过所述授权信息查看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所述备案信息记录了所述待售车辆从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备案开始至今的所有车况信息,并由所述车辆管理所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

买卖合同上链模块,用于获取所述二手车买主与所述二手车卖主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信息凭证上链模块,用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托管至所述托管机构的记录,所述提车凭证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已成功提取所述待售车辆的证明信息;

放款请求发送模块,用于若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则将放款请求发送给所述托管机构;

放款记录上链模块,用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托管机构将托管的所述交易金额发放给所述二手车卖主的记录。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备案信息经过加密处理,所述授权信息包括临时密钥,所述临时密钥用于对所述备案信息进行解密;

所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还包括:

临时密钥请求模块,用于向所述车辆管理所请求获取所述备案信息当前的临时密钥;

临时密钥封装模块,用于接收所述车辆管理所反馈的所述临时密钥,并将所述临时密钥封装成所述授权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包括所述二手车买主的第一电子签名、在签订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时采集的所述二手车买主的第一人脸图片和个人语音,所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还包括:第一文字识别模块,用于对所述第一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一文本;

第一对比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文本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一比对结果;

第一特征提取模块,用于提取所述第一人脸图片上的第一人脸特征;

第二对比模块,用于将提取得到的所述第一人脸特征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二对比结果;

声纹提取模块,用于提取所述个人语音中的个人声纹;

第三对比模块,用于将提取得到的所述个人声纹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声纹进行对比,得到第三对比结果;

第一触发模块,用于若所述第一对比结果、所述第二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三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则触发所述买卖合同上链模块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9.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

5中任一项所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

说明书全文

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国内车辆数量的激增,二手车市场也逐渐活跃了起来。目前,很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车,尤其是首次购买车辆的家庭更加倾向于购买二手车作为家庭的起步车辆。
[0003] 然而,现有二手车交易市场由于信息不够透明公开,存在大量的交易乱象,比如中间商从中赚取巨额差价,二手车买主购买到高价二手车;或者,不法分子通过伪造信息等手段诈骗二手车买主,这些乱象给二手车买主造成大量的损失,这会导致人们对二手车市场失去信任,不利于二手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0004] 因此,寻找一种确保二手车交易流程真实可靠的方法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5]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以解决二手车交易存在欺诈风险的问题。
[0006]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0007] 获取二手车卖主发布的关于待售车辆的二手车交易信息,并调用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车辆管理所和托管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
[0008] 在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二手车交易信息的第一请求时,调取所述区块链上的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查看;
[0009] 若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的第二请求时,发送授权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使得所述二手车买主通过所述授权信息查看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所述备案信息记录了所述待售车辆从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备案开始至今的所有车况信息,并由所述车辆管理所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
[0010] 获取所述二手车买主与所述二手车卖主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0011]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托管至所述托管机构的记录,所述提车凭证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已成功提取所述待售车辆的证明信息;
[0012] 若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则将放款请求发送给所述托管机构;
[0013]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托管机构将托管的所述交易金额发放给所述二手车卖主的记录。
[0014]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包括:
[0015] 交易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二手车卖主发布的关于待售车辆的二手车交易信息,并调用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车辆管理所和托管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
[0016] 交易信息调取模块,用于在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二手车交易信息的第一请求时,调取所述区块链上的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查看;
[0017] 授权信息发送模块,用于若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的第二请求时,发送授权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使得所述二手车买主通过所述授权信息查看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所述备案信息记录了所述待售车辆从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备案开始至今的所有车况信息,并由所述车辆管理所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
[0018] 买卖合同上链模块,用于获取所述二手车买主与所述二手车卖主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0019] 信息凭证上链模块,用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托管至所述托管机构的记录,所述提车凭证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已成功提取所述待售车辆的证明信息;
[0020] 放款请求发送模块,用于若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则将放款请求发送给所述托管机构;
[0021] 放款记录上链模块,用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托管机构将托管的所述交易金额发放给所述二手车卖主的记录。
[0022] 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
[0023]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
[0024] 上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首先,获取二手车卖主发布的关于待售车辆的二手车交易信息,并调用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车辆管理所和托管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在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二手车交易信息的第一请求时,调取所述区块链上的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查看;若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的第二请求时,发送授权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使得所述二手车买主通过所述授权信息查看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所述备案信息记录了所述待售车辆从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备案开始至今的所有车况信息,并由所述车辆管理所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然后,获取所述二手车买主与所述二手车卖主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接着,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托管至所述托管机构的记录,所述提车凭证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已成功提取所述待售车辆的证明信息;若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则将放款请求发送给所述托管机构;最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托管机构将托管的所述交易金额发放给所述二手车卖主的记录。可见,本发明基于区块链技术,预先在车辆管理所、托管机构等多方达成共识后,在区块链上设置智能合约,通过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管理二手车交易的全流程,利用区块链技术确保全流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二手车交易的真实性,降低了二手车交易的欺诈风险。

附图说明

[0025]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6] 图1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一应用环境示意图;
[0027] 图2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一流程图;
[0028] 图3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在一个应用场景下获取与封装临时密钥的流程示意图;
[0029] 图4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在一个应用场景下对二手车买主进行身份验证的流程示意图;
[0030] 图5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在一个应用场景下对二手车卖主进行身份验证的流程示意图;
[0031] 图6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在一个应用场景下判断托管金额、提车凭证是否满足条件的流程示意图;
[0032] 图7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33] 图8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计算机设备的一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4]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35] 本申请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可应用在如图1的应用环境中,其中,客户端通过网络与服务器进行通信。该客户端可以但不限于各种个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便携式可穿戴设备。服务器可以用独立的服务器或者是多个服务器组成的服务器集群来实现。
[0036] 在一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以该方法应用在图1中的服务器为例进行说明,包括如下步骤:
[0037] 101、获取二手车卖主发布的关于待售车辆的二手车交易信息,并调用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车辆管理所和托管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
[0038] 本实施例中,当二手车卖主想要卖掉自己的车辆时,可以发布关于待售车辆的二手车交易信息,服务器获取到该二手车交易信息后,可以调用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其中,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具体可以包括该待售车辆的型号、销售价格、挂牌地点、已使用年限等信息。
[0039]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将二手车交易信息记录至区块链上之后,基于区块链的不可更改性,可以防止该二手车交易信息被篡改,为二手车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保障,同理,后续步骤中将合同或信息记录至区块链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本实施例中的区块链可以采用Hyperledger Fabri(一种开源的区块链框架)的区块链结构,该Hyperledger Fabri可以作为开发模块化体系结构的区块链应用程序的基础,有助于诸如共识和会员服务等组件实现即插即用,使用容器技术来托管构成系统应用逻辑的智能合约。基于Hyperledger Fabri的共识机制,可以预先搭建二手车交易中各个参与方的共识,并基于各个参与方的共识部署智能合约。可知,在某个应用场景下,二手车交易的各个参与方至少可以包括车辆管理所和托管机构。
[0040] 需要说明的是,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promises),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是区块链上满足触发条件会自动执行的自动化脚本代码。本实施例中,可以使用Golang语言开发智能合约,二手车卖主和二手车买主可以使用应用程序的操作界面,当需要在该操作界面上进行查询或写入区块链上数据时,可以通过应用程序调用该智能合约的接口,完成对该区块链上数据的查询和读写。
[0041] 优选地,本实施例中,可以采用Java SDK(软件开发工具包)开发出能为二手车买主、二手车卖主提供操作界面的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可以通过网络与该服务器进行通信连接。在步骤101中,二手车卖主可以使用该应用程序向该服务器上传该二手车交易信息。
[0042]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该托管机构具体可以由车辆管理所担任,也可以由指定的交易平台或金融机构担任。
[0043] 102、在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二手车交易信息的第一请求时,调取所述区块链上的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查看;
[0044] 可以理解的是,在二手车交易信息发布到区块链上之后,感兴趣的二手车买主可以从该区块链上获取到这些二手车交易信息并查看。具体地,二手车买主向服务器发起第一请求,请求查看某个二手车交易信息,服务器接收到该第一请求后,可以调取所述区块链上的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查看。
[0045] 103、若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的第二请求时,发送授权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使得所述二手车买主通过所述授权信息查看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所述备案信息记录了所述待售车辆从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备案开始至今的所有车况信息,并由所述车辆管理所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
[0046] 在二手车买主查看该二手车交易信息后,如果该二手车买主对该待售车辆感兴趣,其可以向服务器发送第二请求,请求查看该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其中该备案信息记录了所述待售车辆从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备案开始至今的所有车况信息,并由所述车辆管理所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服务器在接收到该第二请求之后,可以发送授权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使得所述二手车买主可以通过所述授权信息查看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可以理解的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窃取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任何人想要查看该备案信息时均需要先获取服务器提供的授权信息,在授权后才能查案备案信息,提高了待售车辆和二手车卖主的信息安全性。
[0047] 进一步地,所述授权信息包括临时密钥,所述车辆管理所在将所述备案信息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之前,对所述备案信息进行加密处理,所述临时密钥可用于对所述备案信息进行解密。如图3所示,在发送授权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之前,本方法还可以包括:
[0048] 201、向所述车辆管理所请求获取所述备案信息当前的临时密钥;
[0049] 202、接收所述车辆管理所反馈的所述临时密钥,并将所述临时密钥封装成所述授权信息。
[0050] 对于上述步骤201,可以理解的是,服务器在接收到该第二请求之后,可以向所述车辆管理所请求获取所述备案信息当前的临时密钥,可知,该临时密钥用于解锁该备案信息,解锁后的备案信息可被查看。这里说的临时密钥具有临时性,该临时密钥的有效期通常设置为很短,比如可以为5分钟,5分钟后,该临时密钥失效,失效后的临时密钥将无法用于解锁备案信息。
[0051] 对于上述步骤202,车辆管理所向服务器提供该备案信息当前的临时密钥,然后,服务器可以接收到所述车辆管理所反馈的所述临时密钥,并将所述临时密钥封装成所述授权信息,进而提供给所述二手车买主。
[0052] 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二手车卖主在当初购买该待售车辆并在车辆管理所中备案时,可以在该待售车辆上植入物联网芯片,该物联网芯片可以记录该待售车辆的使用年限、行车里程、车辆维修状况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实时更新到该车辆管理所的系统中,车辆管理所对这些备案信息进行管理并经过加密处理后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这样,可以使得该备案信息几乎记录了该待售车辆的全部重要信息,二手车买主可以通过该备案信息全面了解该待售车辆,更有利于二手车交易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并且,本实施例中的备案信息经过车辆管理所的管理,具有良好的权威性,进一步地确保了备案信息的真实性。
[0053] 104、获取所述二手车买主与所述二手车卖主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0054] 可以理解的是,二手车买主查看该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后,若二手车买主想要购买该待售车辆,可以通过应用程序与二手车卖主沟通交流,当两者达成共识后,可以进行二手车买卖交易,从而签订该二手车买卖合同。具体地,该二手车买卖合同可以由该应用程序提供的格式合同生成,二手车买主和二手车卖主可以直接在该应用程序上完成二手车买卖合同的签订。可知,该二手车买卖合同为电子合同。签订后,应用程序可以上传该二手车买卖合同至服务器,服务器可以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0055] 进一步地,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包括所述二手车买主的第一电子签名、在签订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时采集的所述二手车买主的第一人脸图片和个人语音,如图4所示,在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之前,本方法还可以包括:
[0056] 301、对所述第一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一文本;
[0057] 302、将所述第一文本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一比对结果;
[0058] 303、提取所述第一人脸图片上的第一人脸特征;
[0059] 304、将提取得到的所述第一人脸特征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二对比结果;
[0060] 305、提取所述个人语音中的个人声纹;
[0061] 306、将提取得到的所述个人声纹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声纹进行对比,得到第三对比结果;
[0062] 307、若所述第一对比结果、所述第二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三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则执行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的步骤。
[0063] 对于步骤301,可以理解的是,二手车买主在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时,会在二手车买卖合同上签署自己的电子签名,即该第一电子签名,服务器可以通过对该第一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一文本。
[0064] 对于步骤302,可以理解的是,识别得到的该第一文本,若该第一电子签名为二手车买主本人签署,则该第一文本的名字自然与该二手车买主的姓名一致,通过将第一文本与该二手车买主的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一对比结果。
[0065] 对于步骤303,本实施例中,在签订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时需要采集的所述二手车买主的第一人脸图片,并将该第一人脸图片提交给服务器。服务器在获取到该第一人脸图片后,可以提取该第一人脸图片上的第一人脸特征。
[0066] 对于步骤304,该二手车买主可以在服务器上预留自己的人脸特征,比如,二手车买主在上述应用程序中注册自己的账户时,服务器可以通过应用程序要求二手车买主进行实名验证,在实名验证过程中,二手车买主需要上传本人的自拍照片,从而服务器可以在该自拍照片上提取出二手车买主的人脸特征作为预留人脸特征。在执行步骤304时,服务器可以将步骤303提取得到的所述第一人脸特征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二对比结果。可知,当该第二对比结果为对比一致时,则表示签订该二手车买卖合同的人为二手车买主本人,反之,则表示签订该二手车买卖合同的人并非二手车买主本人,存在欺诈风险。
[0067] 对于步骤305,本实施例中,在签订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时需要采集的所述二手车买主的个人语音,例如服务器可以通过该应用程序询问该二手车买主“请问是否为本人”,该二手车买主通过语音回复后,应用程序可以采集到这些个人语音。然后,将该个人语音提交给服务器。服务器在获取到该个人语音后,可以提取该个人语音中的声纹,即该个人声纹。
[0068] 对于步骤306,与步骤304同理,该二手车买主可以在服务器上预留自己的声纹,比如,二手车买主在上述应用程序中注册自己的账户时,服务器可以通过应用程序要求二手车买主进行实名验证,在实名验证过程中,二手车买主需要上传本人的语音,从而服务器可以从上传的语音中提取出二手车买主的声纹作为预留声纹。在执行步骤306时,服务器可以将步骤305提取得到的所述个人声纹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声纹进行对比,得到第三对比结果。可知,当该第三对比结果为对比一致时,则表示签订该二手车买卖合同的人为二手车买主本人,反之,则表示签订该二手车买卖合同的人并非二手车买主本人,存在欺诈风险。
[0069] 对于步骤307,当所述第一对比结果、所述第二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三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时,则可以认为该二手车买主的身份是真实的,因此服务器可以确定所述二手车买主身份验证通过,服务器可以执行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的步骤。反之,若所述第一对比结果、所述第二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三对比结果中任意一个对比结果为对比不一致,则可以确定所述二手车买主身份验证不通过。
[0070] 可知,上述步骤301-307通过二手车买主的电子签名、人脸特征、声纹三个要素来综合判断签订该二手车买卖合同的人是否为二手车买主的本人,只有在三个要素的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也即三个要素均验证通过时,才能认为签订该二手车买卖合同的二手车买主的身份是真实的,大大增加了不法分子伪造二手车买卖合同的难度,提高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0071] 进一步地,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还可以包括所述二手车卖主的第二电子签名和第二人脸图片,服务器可以根据该第二电子签名和第二人脸图片对该二手车卖主进行身份验证,若身份验证通过,则可以认为该二手车卖主的身份真实性得到确认。为此,如图5所示,在步骤307之前,本方法还可以包括:
[0072] 401、对所述第二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二文本;
[0073] 402、将所述第二文本与所述待售车辆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登记的车主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四比对结果;
[0074] 403、提取所述第二人脸图片上的第二人脸特征;
[0075] 404、将提取得到的所述第二人脸特征与所述待售车辆的车主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五对比结果;
[0076] 405、若所述第四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五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则执行步骤307。
[0077] 对于上述步骤401,可以理解的是,二手车卖主在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时,会在二手车买卖合同上签署自己的电子签名,即该第二电子签名,服务器可以通过对该第二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二文本。
[0078] 对于上述步骤402,可以理解的是,识别得到的该第二文本,若该第二电子签名为二手车卖主本人签署,则该第二文本的名字自然与该待售车辆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登记的车主姓名一致,通过将第二文本与该车主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四对比结果。
[0079] 对于上述步骤403,本实施例中,在签订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时需要采集的所述二手车卖主的第二人脸图片,并将该第二人脸图片提交给服务器。服务器在获取到该第二人脸图片后,可以提取该第二人脸图片上的第二人脸特征。
[0080] 对于上述步骤404,可以理解的是,当该待售车辆的车主在车辆管理所进行车辆登记时,车辆管理所可以要求该车主进行实名验证,在实名验证过程中,需采集该车主的人脸图片,从而服务器可以从该人脸图片上提取出该车主的人脸特征作为预留人脸特征。在执行步骤404时,服务器可以将步骤403中提取得到的所述第二人脸特征与该待售车辆的车主的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五对比结果。可知,当该第五对比结果为对比一致时,则表示签订该二手车买卖合同的二手车卖主为该待售车辆的车主本人,反之,则表示签订该二手车买卖合同的二手车卖主并非该待售车辆的车主本人,存在欺诈风险。
[0081] 对于上述步骤405,当所述第四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五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时,则可以认为该二手车卖主的身份是真实的,也是该待售车辆的所有权人,因此服务器可以确定所述二手车卖主的身份验证通过,从而执行上述步骤307。反之,若所述第四对比结果或所述第五对比结果为对比不一致,则确定所述二手车卖主的身份验证不通过,不可执行上述步骤307。
[0082] 105、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托管至所述托管机构的记录,所述提车凭证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已成功提取所述待售车辆的证明信息;
[0083] 本实施例中,二手车买主和二手车卖主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后,二手车买主需要先支付交易金额,为了保证交易金额的安全,二手车买主可以通过应用程序将该交易金额托管至该托管机构中,产生该资金托管信息。其中,该资金托管信息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托管至所述托管机构的记录。
[0084] 然后,服务器可以将该资金托管信息转发给二手车卖主,二手车卖主接收到该资金托管信息后,可得知该二手车买主已付款,二手车卖主便可以约二手车买主提车,在提车后,双方可以通过应用程序确定提车完成,应用程序生成对应的提车凭证,以证明该二手车买主已成功提取该待售车辆。
[0085] 从而,服务器在获取到该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后,可以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分别将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记录至所述区块链,当然,也可以同时将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0086] 106、若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则将放款请求发送给所述托管机构;
[0087] 服务器将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上传至区块链后,此时,可以检测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是否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若满足,则服务器向该托管机构发出放款请求。可以理解的是,该放款触发条件可以预设在智能合约中,该放款触发条件的具体内容主要由各个交易方达成共识并设置,对此本实施例不作具体限定。
[0088] 考虑到可能存在托管金额不足、提车凭证不实等问题,为了进一步保证二手车交易的安全性,本实施例中可以通过设定该放款触发条件来控制二手车交易的风险,提高其安全性。进一步地,如图6所示,在步骤106之前,本方法还可以包括:
[0089] 501、获取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中托管的金额;
[0090] 502、判断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中托管的金额是否等于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得到第一判断结果;
[0091] 503、提取所述提车凭证上的落款人签名;
[0092] 504、判断所述落款人签名是否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签名一致,得到第二判断结果;
[0093] 505、若所述第一判断结果和所述第二判断结果均为是,则确定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
[0094] 506、若所述第一判断结果或所述第二判断结果为否,则确定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不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
[0095] 对于上述步骤501,可以理解的是,二手车买主向托管机构托管资金产生的资金托管信息中必然包括托管的金额,也即二手车买主托管了多少钱在托管机构上,服务器可以从该资金托管信息中获取到托管的金额。
[0096] 对于上述步骤502,在正常的二手车交易过程中,托管的金额应当与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相等,因此,为了得知托管金额是否足够,服务器可以判断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中托管的金额是否等于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得到第一判断结果。可知,若第一判断结果为是,则表示托管的金额足够;反之,若第一判断结果为否,则表示托管的金额不足。
[0097] 对于步骤503,通常来说,提车应当由二手车买主本人完成,并在提成凭证的落款人处签名,以表示二手车买主提成成功。因此,服务器可以提取所述提车凭证上的落款人签名。
[0098] 对于步骤504,在正常的二手车交易的提车环节,提车凭证的落款人签名应当与二手车买主的签名一致,因此,服务器可以判断所述落款人签名是否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签名一致,从而判断该提车凭证中记载的提车人是否为二手车买主本人。可知,服务器判断后得到第二判断结果,若该第二判断结果为是,则表示提车的人就是二手车买主本人;反之,若该第二判断结果为否,则表示提车的人并非二手车买主本人,存在欺诈风险。
[0099] 对于步骤505和步骤506,由上述内容可知,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和所述第二判断结果均为是时,可以认为托管金额充足、提车凭证属实,因此服务器可以确定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反之,当所述第一判断结果或所述第二判断结果为否,可以认为托管金额不足或者提车凭证不属实,因此服务器可以确定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不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
[0100] 107、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托管机构将托管的所述交易金额发放给所述二手车卖主的记录。
[0101] 可以理解的是,在该托管机构在接收到该放款请求之后,该托管机构一般会将托管的所述交易金额发放给所述二手车卖主,此时该放款动作将产生所述放款记录信息。具体地,该放款记录信息可以包括放款方、收款方、放款金额、放款日期等信息。在产生该放款记录信息后,服务器可以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0102] 进一步地,为了提高对二手车交易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本方法还可以包括:
[0103] 通过所述区块链上的预设通道授权所述监管机构查看所述区块链上的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所述备案信息、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所述资金托管信息、所述提车凭证和所述放款记录信息。可以理解的是,在本实施例中,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该预设通道授权查看所述区块链上的交易数据,从而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本次二手车交易过程的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若该监管机构查看发现区块链上某些交易数据存在虚假,则可以按照智能合约的约定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0104]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该区块链上可以设置通道,例如以Hyperledger fabric为框架的区块链上可以设置多通道multi-channel,不同通道上的不同节点只能查看当前通道上的交易数据,不同通道上的不同节点也只需维护本通道加入区块链的账本信息即可,而感应不到其他通道的存在,这样可以满足不同业务场景下不同交易方访问不同数据的基本要求,从而实现多业务多数据的隔离,避免无关机构节点访问数据。本实施例中,可以在该区块链上预设通道,该通道上可以包括所述监管机构、所述车辆管理所和所述托管机构,这样,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使得通道上的交易方查看该区块链上的数据,比如查看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所述备案信息、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所述资金托管信息、所述提车凭证和所述放款记录信息。
[0105] 本发明实施例中,首先,获取二手车卖主发布的关于待售车辆的二手车交易信息,并调用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车辆管理所和托管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在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二手车交易信息的第一请求时,调取所述区块链上的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查看;若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的第二请求时,发送授权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使得所述二手车买主通过所述授权信息查看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所述备案信息记录了所述待售车辆从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备案开始至今的所有车况信息,并由所述车辆管理所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然后,获取所述二手车买主与所述二手车卖主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接着,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托管至所述托管机构的记录,所述提车凭证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已成功提取所述待售车辆的证明信息;若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则将放款请求发送给所述托管机构;最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托管机构将托管的所述交易金额发放给所述二手车卖主的记录。可见,本发明基于区块链技术,预先在车辆管理所、托管机构等多方达成共识后,在区块链上设置智能合约,通过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管理二手车交易的全流程,利用区块链技术确保全流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二手车交易的真实性,降低了二手车交易的欺诈风险。
[0106]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0107] 在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该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与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一一对应。如图7所示,该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包括交易信息获取模块601、交易信息调取模块602、授权信息发送模块603、买卖合同上链模块604、信息凭证上链模块605、放款请求发送模块606和放款记录上链模块607。各功能模块详细说明如下:
[0108] 交易信息获取模块601,用于获取二手车卖主发布的关于待售车辆的二手车交易信息,并调用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智能合约根据车辆管理所和托管机构预先达成的共识建立;
[0109] 交易信息调取模块602,用于在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二手车交易信息的第一请求时,调取所述区块链上的所述二手车交易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查看;
[0110] 授权信息发送模块603,用于若接收到二手车买主查看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的第二请求时,发送授权信息给所述二手车买主,使得所述二手车买主通过所述授权信息查看所述区块链上所述待售车辆的备案信息,所述备案信息记录了所述待售车辆从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备案开始至今的所有车况信息,并由所述车辆管理所更新至所述区块链上;
[0111] 买卖合同上链模块604,用于获取所述二手车买主与所述二手车卖主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并调用所述区块链上预设的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0112] 信息凭证上链模块605,用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资金托管信息和提车凭证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托管至所述托管机构的记录,所述提车凭证为所述二手车买主已成功提取所述待售车辆的证明信息;
[0113] 放款请求发送模块606,用于若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则将放款请求发送给所述托管机构;
[0114] 放款记录上链模块607,用于调用所述智能合约的接口,将放款记录信息记录至所述区块链,所述放款记录信息为所述托管机构将托管的所述交易金额发放给所述二手车卖主的记录。
[0115] 进一步地,所述备案信息经过加密处理,所述授权信息包括临时密钥,所述临时密钥用于对所述备案信息进行解密;
[0116] 所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还可以包括:
[0117] 临时密钥请求模块,用于向所述车辆管理所请求获取所述备案信息当前的临时密钥;
[0118] 临时密钥封装模块,用于接收所述车辆管理所反馈的所述临时密钥,并将所述临时密钥封装成所述授权信息。
[0119] 进一步地,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包括所述二手车买主的第一电子签名、在签订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时采集的所述二手车买主的第一人脸图片和个人语音,所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还可以包括:
[0120] 第一文字识别模块,用于对所述第一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一文本;
[0121] 第一对比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文本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一比对结果;
[0122] 第一特征提取模块,用于提取所述第一人脸图片上的第一人脸特征;
[0123] 第二对比模块,用于将提取得到的所述第一人脸特征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二对比结果;
[0124] 声纹提取模块,用于提取所述个人语音中的个人声纹;
[0125] 第三对比模块,用于将提取得到的所述个人声纹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声纹进行对比,得到第三对比结果;
[0126] 第一触发模块,用于若所述第一对比结果、所述第二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三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则触发所述买卖合同上链模块将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记录至所述区块链。
[0127] 进一步地,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还包括所述二手车卖主的第二电子签名和第二人脸图片,所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还可以包括:
[0128] 第二文字识别模块,用于对所述第二电子签名进行文字识别,得到第二文本;
[0129] 第四对比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二文本与所述待售车辆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登记的车主姓名进行对比,得到第四比对结果;
[0130] 第二特征提取模块,用于提取所述第二人脸图片上的第二人脸特征;
[0131] 第五对比模块,用于将提取得到的所述第二人脸特征与所述待售车辆的车主在所述车辆管理所中预留人脸特征进行对比,得到第五对比结果;
[0132] 第二触发模块,用于若所述第四对比结果和所述第五对比结果均为对比一致,则触发所述第一触发模块。
[0133] 进一步地,所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还可以包括:
[0134] 托管金额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中托管的金额;
[0135] 托管金额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资金托管信息中托管的金额是否等于所述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易金额,得到第一判断结果;
[0136] 签名提取模块,用于提取所述提车凭证上的落款人签名;
[0137] 签名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落款人签名是否与所述二手车买主的预留签名一致,得到第二判断结果;
[0138]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若所述第一判断结果和所述第二判断结果均为是,则确定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
[0139]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若所述第一判断结果或所述第二判断结果为否,则确定所述资金托管信息和所述提车凭证不满足所述智能合约的放款触发条件。
[0140] 关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的具体限定可以参见上文中对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限定,在此不再赘述。上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中的各个模块可全部或部分通过软件、硬件及其组合来实现。上述各模块可以硬件形式内嵌于或独立于计算机设备中的处理器中,也可以以软件形式存储于计算机设备中的存储器中,以便于处理器调用执行以上各个模块对应的操作。
[0141]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该计算机设备可以是服务器,其内部结构图可以如图8所示。该计算机设备包括通过系统总线连接的处理器、存储器、网络接口和数据库。其中,该计算机设备的处理器用于提供计算和控制能力。该计算机设备的存储器包括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内存储器。该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存储有操作系统、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该内存储器为非易失性存储介质中的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程序的运行提供环境。该计算机设备的数据库用于存储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中涉及到的数据。该计算机设备的网络接口用于与外部的终端通过网络连接通信。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以实现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
[0142]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例如图2所示的步骤101至步骤107。或者,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的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7所示模块601至模块607的功能。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0143]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例如图2所示的步骤101至步骤107。或者,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数据处理装置的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7所示模块601至模块607的功能。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0144]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本申请所提供的各实施例中所使用的对存储器、存储、数据库或其它介质的任何引用,均可包括非易失性和/或易失性存储器。非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只读存储器(ROM)、可编程ROM(PROM)、电可编程ROM(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ROM(EEPROM)或闪存。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M)或者外部高速缓冲存储器。作为说明而非局限,RAM以多种形式可得,诸如静态RAM(SRAM)、动态RAM(DRAM)、同步DRAM(SDRAM)、双数据率SDRAM(DDRSDRAM)、增强型SDRAM(ESDRAM)、同步链路(Synchlink)DRAM(SLDRAM)、存储器总线(Rambus)直接RAM(RDRAM)、直接存储器总线动态RAM(DRDRAM)、以及存储器总线动态RAM(RDRAM)等。
[0145]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
[0146]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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