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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和夹层玻璃

申请号 CN202080088231.6 申请日 2020-12-07 公开(公告)号 CN114845969A 公开(公告)日 2022-08-02
申请人 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冈岛萌; 岸田怜子; 角田竜太;
摘要 本 发明 提供能够提高耐候性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包含蒽醌染料和芘 酮 染料。
权利要求

1.一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包含蒽醌染料和芘染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包含光稳定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所述光稳定剂是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原子的光稳定剂。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包含热塑性树脂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包含增塑剂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所述蒽醌染料为蓝色色素。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所述芘酮染料为红色色素。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包含黄色色素作为与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这两者不同的着色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中,
所述黄色色素为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
10.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
11.一种夹层玻璃,其具备:
第1夹层玻璃部件、
第2夹层玻璃部件、以及
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
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配置在所述第1夹层玻璃部件和所述第2夹层玻璃部件之间。

说明书全文

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和夹层玻璃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用于得到夹层玻璃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此外,本发明涉及使用了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

背景技术

[0002] 夹层玻璃即使受到外部冲击而破损,玻璃的碎片的飞散量也较少,安全性优异。因此,所述夹层玻璃被广泛用于汽车路车辆、飞机、船舶建筑物等。所述夹层玻璃通过在一对玻璃板之间夹入中间膜而制造。
[0003] 近年,作为建筑物用、车辆用的夹层玻璃,需要具有设计性、遮光性或隐私保护性等的夹层玻璃。具有设计性、遮光性或隐私保护性等的夹层玻璃,可使用包含染料和颜料等着色剂的中间膜得到。
[0004] 作为具有隐私保护性的夹层玻璃的一个实例,下述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使用了具有不透明的层的多层中间膜的夹层玻璃。该夹层玻璃中,通过无法肉眼确认位于夹层玻璃的背后的人或物体的所述不透明的层,实现了隐私保护性。所述不透明的层,例如可包含无机粉末,也可以包含染料或颜料。
[0005] 下述专利文献2中公开了:2片玻璃板介由中间膜而彼此粘接而成的车辆用夹层玻璃。所述中间膜包含:赋予了对于可见光线带来透射率损失的减光功能的第1区域;和,被所述第1区域包围了的第2区域或所述第1区域的端部部分性地后退而形成得到的第2区域。所述第2区域中,所述中间膜对于可见光线具有小于所述透射率损失的透射率损失。所述第1区域,例如可包含颜料或染料。所述第1区域可以为带状的阴影区域。
[0006] 现有技术文献
[0007] 专利文献
[0008] 专利文献1:WO2006/082800A1
[0009] 专利文献2:WO2003/059837A1

发明内容

[0010] 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0011] 在使用了作为着色剂而包含染料或颜料的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中,有时耐候性较低。因此,使用了包含染料或颜料的中间膜的夹层玻璃被太阳光等长时间暴晒时,存在着色部位的色调发生变化的情况。
[0012]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够提高耐候性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此外,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使用了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
[0013] 解决问题的技术手段
[0014] 根据本发明的广泛方案,提供一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包含蒽醌染料和芘染料(本说明书中,有时将“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简称为“中间膜”)。
[0015] 本发明的中间膜的一个特定方案中,所述中间膜包含光稳定剂
[0016] 本发明的中间膜的一个特定方案中,所述光稳定剂是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原子的光稳定剂。
[0017] 本发明的中间膜的一个特定方案中,所述中间膜包含热塑性树脂
[0018] 本发明的中间膜的一个特定方案中,所述中间膜包含增塑剂
[0019] 本发明的中间膜的一个特定方案中,所述蒽醌染料为蓝色色素。
[0020] 本发明的中间膜的一个特定方案中,所述芘酮染料为红色色素。
[0021] 本发明的中间膜的一个特定方案中,所述中间膜包含黄色色素作为与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这两者不同的着色剂。
[0022] 本发明的中间膜的一个特定方案中,所述黄色色素为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
[0023] 本发明的中间膜的一个特定方案中,所述中间膜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
[0024] 根据本发明的广泛方案,提供一种夹层玻璃,其具备第1夹层玻璃部件、第2夹层玻璃部件、以及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配置在所述第1夹层玻璃部件和所述第2夹层玻璃部件之间。
[0025] 发明的效果
[0026]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包含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因此能够提高耐候性。附图说明
[0027] [图1]图1是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1实施方式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
[0028] [图2]图2是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2实施方式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
[0029] [图3]图3是示意性地表示使用了图1表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的一个实例的截面图。
[0030] [图4]图4是示意性地表示使用了图2表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的一个实例的截面图。
[0031] 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0032] 以下,对于本发明的详细内容进行说明。
[0033] (夹层玻璃用中间膜)
[0034]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以下,有时简称为“中间膜”)包含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
[0035] 本发明的中间膜中,由于具备所述构成,因此能够提高耐候性。
[0036] 为了得到具有设计性、遮光性或隐私保护性等的夹层玻璃,使用了染料和颜料等着色剂。然而,在使用了作为着色剂而包含染料或颜料的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中,有时耐候性较低。因此,使用了包含染料或颜料的中间膜的夹层玻璃被太阳光等长时间暴晒时,存在着色部位的色调发生变化的情况。此外,为了抑制树脂的劣化,有时向中间膜中混合光稳定剂。然而,在使用了包含染料或颜料和光稳定剂的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中,耐候性易于降低,着色部位的色调更易于发生变化。此外,在使用了包含作为蓝色色素的染料或颜料和光稳定剂的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中,耐候性更易于降低,着色部位的色调更易于发生变化。需要说明的是,作为着色剂而仅使用颜料时,与仅使用了染料的情况相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夹层玻璃的耐候性,但是存在雾度较高的倾向。因此,作为着色剂而仅使用颜料是不优选的。
[0037] 本发明人发现了,在包含染料的中间膜中,能够提高耐候性的构成。即,本发明人发现了,作为着色剂,将具有特定的结构的至少2种化合物进行组合的同时,通过使用染料作为该具有特定的结构的至少2种化合物,能够大幅提高耐候性。本发明的中间膜中,由于组合使用了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因此能够提高耐候性,即使夹层玻璃长时间被太阳光暴晒,也能够大幅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此外,即使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包含光稳定剂的情况下,也能够有效地抑制着色部位的变色。
[0038] 此外,在本发明的中间膜的情况下,能够将夹层玻璃的雾度抑制为较低。此外,在本发明的中间膜的情况下,能够有效地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起泡。
[0039] 所述中间膜具有1层的结构或2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可具有1层的结构,也可具有2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可具有2层的结构,可具有3层的结构,可具有3层以上的结构,可具有4层以上的结构,可具有5层以上的结构,可具有6层以上的结构。所述中间膜可以是仅具备第一层的具有1层的结构的中间膜(单层的中间膜),可以是具备第一层和其他层的具有2层以上的结构的中间膜(多层的中间膜)。中间膜可在中间膜的一部分中具有这些结构,也可以在中间膜的整体具有这些结构。中间膜的结构可以部分性地不同。
[0040] 所述中间膜可具有:俯视图中进行了着色的着色部位、和俯视图中未进行着色的非着色部位。所述中间膜可以在宽度方向的一端侧具有俯视图中进行了着色的着色部位,在宽度方向的与所述一端相反的另一端侧具有俯视图中未进行着色的非着色部位。此外,所述着色部位中,在中间膜的厚度方向上,可存在进行了着色的部分和未进行着色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俯视图中进行了着色的部位是包含进行了着色的部分和未进行着色的部分的着色部位(例如,图1、2的虚线的右侧部分)。
[0041]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中间膜可具有仅具有俯视图中进行了着色的着色部位。所述中间膜可以不具有俯视图中未进行着色的非着色部位。
[0042] 所述中间膜优选在宽度方向的一端侧处具备多个层。所述中间膜优选在所述着色部位处具备多个层。在这种情况下,所述中间膜在所述着色部位中可具备:包含着色剂的着色层、和着色层以外的层。
[0043] 图1是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1实施方式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
[0044] 图1表示的中间膜1用于得到夹层玻璃。中间膜1是夹层玻璃用中间膜。
[0045] 中间膜1具备第一层11、第二层12以及第三层13。第二层12设置于第一层11的第一表面(一侧表面)侧。第二层12叠层于第一层11的第一表面。第一层11与第二层12相接触。第三层13设置于第一层11的与第一表面相对的第二表面侧。第三层13叠层于第一层11的第二表面。第一层11与第三层13相接触。第一层11设置并夹入于第二层12与第三层13之间。
[0046]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层11与第二层12之间以及第一层11与第三层13之间可以分别设置有其它层。优选第一层11与第二层12之间以及第一层11与第三层13之间分别直接叠层。
[0047] 中间膜1具有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图1的左右方向是宽度方向。
[0048] 中间膜1具备包含着色剂的着色层14。所述着色剂包含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因此,着色层14包含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着色层14埋入第二层12内。中间膜1的一端侧中,着色层14埋入第二层12内。中间膜1的宽度方向的一端侧中,着色层14埋入第二层12内。
[0049] 中间膜可以仅具备一个着色层,也可以具备多个着色层。着色层可以埋入第一层内,也可以设置于第一层和第二层之间,也可以设置于第二层的与第一层侧相反的一侧,也可以埋入第三层内,也可以设置于第一层和第三层之间,也可以设置于第三层的与第一层侧相反的一侧。
[0050] 中间膜1在具备着色层14的部分中具有俯视图中进行了着色的着色部位X。中间膜1在不具备着色层14的部分中具备俯视图中未进行着色的非着色部位Y。图1的虚线的右侧部分的整体称为着色部位X。图1的虚线的左侧部分的整体称为非着色部位Y。
[0051] 中间膜1在着色部位X具有以第二层12、着色层14、第二层12、第一层11以及第三层13的顺序设置的多层结构。中间膜1在着色部位X具有5层结构。
[0052] 中间膜1在非着色部位Y具有以第二层12、第一层11以及第三层13的顺序设置的多层结构。中间膜1在非着色部位Y具有3层结构。
[0053] 优选第二层12的与第一层11侧相反的一侧的外侧表面为叠层有夹层玻璃部件的表面。优选第三层13的与第一层11侧相反的一侧的外侧表面为叠层有夹层玻璃部件的表面。
[0054] 图2是示意性地表示本发明的第2实施方式所涉及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截面图。
[0055] 图2所示的中间膜1A具备第一层11A。
[0056] 中间膜1A具有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图2的左右方向是宽度方向。
[0057] 中间膜1A具备包含着色剂的着色层14A。着色层14A埋入第一层11A内。所述着色剂包含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因此,着色层14A包含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中间膜1A的一端侧中,着色层14A埋入第一层11A内。中间膜1A的宽度方向的一端侧中,着色层14A埋入第一层11A内。
[0058] 中间膜1A在具备着色层14A的部分中具有俯视图中进行了着色的着色部位X。中间膜1A在不具备着色层14A的部分中具备俯视图中未进行着色的非着色部位Y。
[0059] 中间膜1A在着色部位X具有以第一层11A、着色层14A以及第一层11A的顺序设置的多层结构。中间膜1A在着色部位X具有3层结构。
[0060] 中间膜1A在非着色部位Y具有仅第一层11A的单层结构。中间膜1A在非着色部位Y具有一层的结构。
[0061] 以下,对于可用于本发明的中间膜中的各材料详细地进行说明。
[0062] (着色剂)
[0063] 所述中间膜作为着色剂而包含染料,作为该染料而包含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的中间膜,作为着色剂,可包含与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这两者不同的染料,可包含颜料。
[0064] 着色剂属于染料和颜料中的哪一种,可根据基于颜色索引的分类来进行判定。
[0065] 本说明书中,对于颜色索引中未记载的着色剂等,“颜料”和“染料”可通过下述方式进行定义。准备聚乙烯醇缩丁树脂(聚乙烯醇的聚合度1700,羟基含有率30摩尔%,乙酰化度1摩尔%,缩丁醛化度69摩尔%)。将该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100重量份、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40重量份、相对于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3GO以及着色剂的合计量100重量%为0.015重量%的含量的着色剂进行混炼,挤出得到厚度760μm的树脂膜(单层)。使用该树脂膜和基于JIS R3106:1998测定得到的可见光线透射率为90%的2片透明玻璃(厚度
2.5mm)来制备夹层玻璃时,将得到的夹层玻璃的雾度值成为0.35%以上的着色剂设为颜料。将雾度值变得不足0.35%的着色剂设为染料。
[0066] 此外,本说明书中,色素的色调是指通过颜色索引而分类得到的色调。
[0067] <蒽醌染料>
[0068] 所述中间膜包含蒽醌染料。所述着色层包含蒽醌染料。所述蒽醌染料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069] 本说明书中,所述蒽醌染料是具有下述式(X)表示的结构的染料。
[0070] [化学式1]
[0071]
[0072] 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蒽醌染料优选为下述式(X1)表示的化合物。
[0073] [化学式2]
[0074]
[0075] 所述式(X1)中,R1‑1、R1‑2、R2‑1和R2‑2分别独立,表示氢原子、烷基、芳基、杂芳基、基、羟基、烷基、卤素原子、磺酰基或硫醇基。
[0076] 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式(X1)中,优选R1‑1和R1‑2分别表示氢原子,R2‑1和R2‑2分别表示氢原子或氨基。
[0077] 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式(X1)表示的所述蒽醌染料更优选为下述式(X2)表示的化合物。
[0078] [化学式3]
[0079]
[0080] 所述式(X2)中,R3和R4分别独立,表示烷基或芳基。
[0081] 从更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式(X2)中,优选R3和R4表示芳基。
[0082] 从更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更优选所述式(X2)表示的所述蒽醌染料为下述式(X3)表示的化合物。
[0083] [化学式4]
[0084]
[0085] 所述式(X3)中,R5和R6分别独立,表示氢原子、烷基或磺酰基。
[0086] 从特别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优选所述式(X3)表示的所述蒽醌染料为下述式的化合物(X4)表示的化合物。
[0087] [化学式5]
[0088]
[0089] 所述式(X4)中,R7、R8、R9、R10、R11和R12分别独立,表示烷基,R13和R14分别独立,表示氢原子或磺酰基。
[0090] 从特别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式(X4)中,R7、R8、R9、R10、R11和R12更优选表示烷基,进一步优选表示甲基、乙基或丙基。所述式(X4)中,R13和R14优选表示氢原子或磺酰基。该磺酰基优选为磺酰胺基。因此,所述式(X4)中,R13和R14优选表示氢原子或磺酰胺基。
[0091] 作为所述式(X4)表示的所述蒽醌染料,可举出Solvent Blue45(CAS37229‑23‑5)、Solvent Blue97(CAS61969‑44‑6,32724‑62‑2)和Solvent Blue104(CAS116‑75‑6)等。
[0092] 作为所述蒽醌染料,可举出蓝色色素、黄色色素、红色色素和紫色色素等。即,作为所述蒽醌染料的色调,可举出蓝色、黄色、红色和紫色等。
[0093] 作为作为所述蓝色色素的蒽醌染料,可举出Solvent Blue45(CAS37229‑23‑5)、Solvent Blue97(CAS61969‑44‑6)、Solvent Blue104(CAS116‑75‑6)和Dis perse Blue214(CAS104491‑84‑1)等。
[0094] 作为作为所述黄色色素的蒽醌染料,可举出Solvent Yellow163(CAS13676‑91‑0)等。
[0095] 作为作为所述红色色素的蒽醌染料,可举出Disperse Red92(CAS12236‑11‑2)、Solvent Red111(CAS82‑38‑2)、Solvent Red207(CAS15958‑69‑6)、Dispe rse Red22(CAS2944‑28‑7)和Disperse Red191(CAS103657‑51‑8)等。
[0096] 作为作为所述紫色色素的蒽醌染料,可举出Solvent Violet13(CAS81‑48‑1)、Disperse Violet28(CAS81‑24‑5)和Disperse Violet31(CAS6408‑72‑6)等。
[0097] 从将所述着色层和所述着色部位良好地染色为蓝色类的色调的观点和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蒽醌染料优选包含蓝色色素,更优选为蓝色色素。所述着色层、所述着色部位或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所述作为蓝色色素的蒽醌染料。
[0098] 所述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蒽醌染料的含量优选为0.38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53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670重量%以上,优选为2.700重量%以下,更优选为2.500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1.600重量%以下。所述蒽醌染料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099] 所述着色层100重量%中,作为蓝色色素的蒽醌染料的含量优选为0.30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45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500重量%以上,优选为2.500重量%以下,更优选为2.000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1.500重量%以下。作为蓝色色素的蒽醌染料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将所述着色层和所述着色部位良好地染色为蓝色类的色调,并且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100] 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所述蒽醌染料的含量优选为0.05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7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90重量%以上,优选为0.350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300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200重量%以下。所述蒽醌染料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101] 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作为蓝色色素的蒽醌染料和作为黄色色素的蒽醌染料的合计的含量优选为0.05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7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90重量%以上。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作为蓝色色素的蒽醌染料和作为黄色色素的蒽醌染料的合计的含量优选为0.350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300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200重量%以下。所述合计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102] 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作为蓝色色素的蒽醌染料的含量优选为0.04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6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70重量%以上,优选为0.300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270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200重量%以下。作为蓝色色素的蒽醌染料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将所述着色层和所述着色部位良好地染色为蓝色类的色调,并且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103] 所述着色层、所述着色部位或所述中间膜中,所述蒽醌染料的含量相对于所述芘酮染料的含量的重量比(蒽醌染料的含量/芘酮染料的含量)优选为2以上,更优选为3以上,进一步优选为5以上。所述着色层、所述着色部位或所述中间膜中,所述蒽醌染料的含量相对于所述芘酮染料的含量的重量比(蒽醌染料的含量/芘酮染料的含量)优选为60以下,更优选为40以下,进一步优选为15以下。所述重量比(蒽醌染料的含量/芘酮染料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104] <芘酮染料>
[0105] 所述中间膜包含芘酮染料。所述着色层包含芘酮染料。所述芘酮染料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06] 本说明书中,所述芘酮染料是具有下述式(Y)表示的结构的染料。
[0107] [化学式6]
[0108]
[0109] 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芘酮染料优选为下述式(Y1)表示的化合物。
[0110] [化学式7]
[0111]
[0112] 所述式(Y1)中,R1和R2分别独立,表示氢原子、烷基、芳基、杂芳基、氨基、羟基、烷氧基、卤素原子、磺酰基、硫醇基,或表示5元环或6元环的缩环结构。所述式(Y1)中,R3和R4分别独立,表示氢原子、烷基、芳基、杂芳基、氨基、羟基、烷氧基、卤素原子、磺酰基或硫醇基。
[0113] 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式(Y1)中,R1和R2优选表示5元环或6元环的缩环结构,R3和R4优选表示氢原子。
[0114] 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式(Y1)表示的所述芘酮染料更优选为下述式(Y2)表示的化合物。
[0115] [化学式8]
[0116]
[0117] 所述式(Y2)中,R5表示下述式(Y21)或下述式(Y22)表示的基团。
[0118] [化学式9]
[0119]
[0120] 所述式(Y21)中,R6和R7分别独立,表示氢原子、烷基、芳基、杂芳基、氨基、羟基、烷氧基、卤素原子、磺酰基或硫醇基。
[0121] 从更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式(Y21)中,R6优选表示氢原子。
[0122] [化学式10]
[0123]
[0124] 所述式(Y22)中,R8表示氢原子、烷基、芳基、杂芳基、氨基、羟基、烷氧基、卤素原子、磺酰基或硫醇基。
[0125] 从更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式(Y22)中,R8优选表示氢原子或卤素原子,更优选表示卤素原子。
[0126] 作为所述式(Y1)表示的所述芘酮染料,可举出Solvent Red135(CAS20749‑68‑2,71902‑17‑5)、Solvent Red179(CAS6829‑22‑7)和Solvent Orange60(CAS61969‑47‑9,
6925‑69‑5)等。
[0127] 作为所述芘酮染料,可举出红色色素和橙色色素等。即,作为所述芘酮染料的色调,可举出红色和橙色等。
[0128] 作为作为所述红色色素的芘酮染料,可举出Solvent Red135(CAS20749‑68‑2,71902‑17‑5)和Solvent Red179(CAS6829‑22‑7)等。
[0129] 作为作为所述橙色色素的芘酮染料,可举出Solvent Orange60(CAS61969‑47‑9,6925‑69‑5)等。
[0130] 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芘酮染料优选包含红色色素,优选为红色色素。所述着色层、所述着色部位或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作为红色色素的芘酮染料。
[0131] 所述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芘酮染料的含量优选为0.02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3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70重量%以上,优选为0.380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350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300重量%以下。所述芘酮染料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132] 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所述芘酮染料的含量优选为0.003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04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10重量%以上,优选为0.050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040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035重量%以下。所述芘酮染料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133] <与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这两者不同的着色剂>
[0134] 所述中间膜可包含与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这两者不同的着色剂(以下,有时记载为着色剂A)。所述着色层可包含着色剂A。所述着色剂A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35] 作为所述着色剂A,可举出与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这两者不同的染料、以及颜料等。
[0136] 作为所述着色剂A,可举出喹啉染料、喹酞酮染料、三苯甲烷染料、次甲基染料和偶氮染料等染料;偶氮颜料、异吲哚酮颜料、酞菁颜料、喹吖啶酮颜料、二苯并菲颜料、苝颜料、吲哚颜料和二噁嗪颜料等有机颜料;炭黑、氧化铁、氧化锌和氧化等无机颜料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有机颜料可以是具有金属原子的有机颜料,或不具有金属原子的有机颜料。
[0137] 作为所述着色剂A,可举出黄色色素、橙色色素、红色色素、紫色色素、蓝色色素、绿色色素、茶色色素、黑色色素、白色色素和金属色色素等。即,作为所述着色剂A的色调,可举出黄色、橙色、红色、紫色、蓝色、绿色、茶色、黑色、白色和金属色等。
[0138] 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着色剂A优选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所述着色层优选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在这种情况下,所述着色剂A、所述中间膜或所述着色层可包含偶氮颜料和喹啉染料这两者。
[0139] 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着色剂A优选包含黄色色素。所述中间膜,作为所述着色剂A,优选包含黄色色素。所述着色层,作为所述着色剂A,优选包含黄色色素。所述黄色色素优选为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
[0140] 所述着色剂A的种类和混合量可根据目标色调而适宜进行变更。
[0141] 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黄色色素的情况下,所述着色层100重量%中,黄色色素的含量超过0重量%。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黄色色素的情况下,所述着色层100重量%中,黄色色素的含量可以为0.030重量%以上,可以为0.045重量%以上,可以为0.075重量%以上,可以为0.610重量%以下,可以为0.400重量%以下,可以为0.310重量%以下。
[0142] 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黄色色素的情况下,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黄色色素的含量超过0重量%。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黄色色素的情况下,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黄色色素的含量可以为0.004重量%以上,可以为0.006重量%以上,可以为0.010重量%以上,可以为0.080重量%以下,可以为0.050重量%以下,可以为0.040重量%以下。
[0143] 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的情况下,所述着色层100重量%中,偶氮颜料和喹啉染料的各含量超过0重量%。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的情况下,所述着色层100重量%中,偶氮颜料和喹啉染料的各含量可以为0.030重量%以上,可以为0.045重量%以上,可以为0.075重量%以上。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的情况下,所述着色层100重量%中,偶氮颜料和喹啉染料的各含量可以为0.400重量%以下,可以为0.350重量%以下,可以为0.300重量%以下。
[0144] 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的情况下,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偶氮颜料和喹啉染料的各含量超过0重量%。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的情况下,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偶氮颜料和喹啉染料的各含量可以为0.004重量%以上,可以为0.006重量%以上,可以为0.010重量%以上。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的情况下,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偶氮颜料和喹啉染料的各含量可以为0.050重量%以下,可以为0.040重量%以下,可以为0.038重量%以下。
[0145] 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偶氮颜料或喹啉染料的情况下,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偶氮颜料和喹啉染料的各含量超过0重量%。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颜料的情况下,所述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颜料的含量优选为0.008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15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65重量%以上,优选为0.460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400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300重量%以下。所述颜料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此外,所述颜料的含量为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降低夹层玻璃的雾度。
[0146] 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颜料的情况下,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所述颜料的含量超过0重量%。在所述着色剂A包含颜料的情况下,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所述颜料的含量优选为0.0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02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10重量%以上,优选为0.060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050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030重量%以下。所述颜料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此外,所述颜料的含量为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降低夹层玻璃的雾度。
[0147] 在所述着色层包含所述着色剂A的情况下,所述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着色剂A的含量超过0重量%。所述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着色剂A的含量优选为0.03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45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75重量%以上,优选为0.610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400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310重量%以下。所述着色剂A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148] 在所述着色部位包含所述着色剂A的情况下,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所述着色剂A的含量超过0重量%。所述着色部位100重量%中,所述着色剂A的含量优选为0.004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06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10重量%以上,优选为0.080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050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040重量%以下。所述着色剂A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149] (光稳定剂)
[0150]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光稳定剂。所述第一层优选包含光稳定剂。所述第二层优选包含光稳定剂。所述第三层优选包含光稳定剂。所述着色层优选包含光稳定剂。通过使用所述光稳定剂,能够有效地抑制树脂的劣化,例如,能够有效地抑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的起泡。此外,通过使用所述光稳定剂,使得可见光线透射率更不易降低。所述光稳定剂可以仅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51] 需要说明的是,在使用了包含染料和光稳定剂的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中,耐候性更容易降低,着色部位的色调更容易发生变化。与之相对,在本发明的中间膜中,由于使用了特定的染料,因此即使在除了蒽醌染料和芘酮染料之外着色层还包含光稳定剂的情况下,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耐候性,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152] 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光稳定剂优选为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碳原子的光稳定剂,更优选为受阻胺光稳定剂。
[0153] 作为所述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碳原子、烷氧基的氧原子或氢原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等。从进一步抑制变色的观点出发,优选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碳原子或烷氧基的氧原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所述受阻胺光稳定剂优选为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碳原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也优选为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烷氧基的氧原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
[0154] 所述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碳原子的光稳定剂中,键合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的碳原子优选为键合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的烷基或亚烷基的碳原子。
[0155] 作为所述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碳原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BASF公司制“Tinuvin765”和“Tinuvin622SF”和ADEKA公司制“ADK STAB LA‑52”等。
[0156] 作为所述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烷氧基的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BASF公司制“TinuvinXT‑850FF”和“TinuvinXT‑855FF”和ADEKA公司制“ADK STAB LA‑81”等。
[0157] 作为所述在哌啶结构的氮原子上键合有氢原子的受阻胺光稳定剂,可举出BASF公司制“Tinuvin770DF”和CLARIANT公司制“Hostavin N24”等。
[0158] 从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的观点出发,所述光稳定剂的分子量优选为2000以下,更优选为1000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0以下。所述光稳定剂的分子量可以为100以上。
[0159] 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光稳定剂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优选为0.0025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25重量%以上,优选为0.5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3重量%以下。所述光稳定剂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进一步有效地发挥本发明的效果。
[0160] (热塑性树脂)
[0161] 中间膜优选包含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0))。中间膜优选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作为热塑性树脂(0)。所述第一层优选包含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1))。所述第一层优选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作为热塑性树脂(1)。所述第二层优选包含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2))。所述第二层优选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作为热塑性树脂(2)。所述第三层优选包含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3))。所述第三层优选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作为热塑性树脂(3)。所述着色层优选包含热塑性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热塑性树脂(4))。所述着色层优选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以下有时记载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作为热塑性树脂(4)。所述热塑性树脂(1)、所述热塑性树脂(2)、所述热塑性树脂(3)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4)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就进一步提高隔音性而言,优选所述热塑性树脂(1)优选与所述热塑性树脂(2)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3)不同。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可相同也可不同。就进一步提高隔音性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优选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不同。所述热塑性树脂(0)、所述热塑性树脂(1)、所述热塑性树脂(2)、所述热塑性树脂(3)以及所述热塑性树脂(4)分别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分别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62] 作为所述热塑性树脂,可举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树脂、乙烯‑丙烯酸共聚物树脂、聚氨酯树脂、(甲基)丙烯酸类树脂、聚烯树脂、离聚物树脂以及聚乙烯醇树脂等。也可使用除这些以外的热塑性树脂。
[0163]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例如通过利用醛将聚乙烯醇(PVA)缩醛化而进行制造。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为聚乙烯醇的缩醛化物。所述聚乙烯醇例如通过将聚乙酸乙烯酯皂化而得到。所述聚乙烯醇的皂化度一般在70摩尔%~99.9摩尔%的范围内。
[0164] 所述聚乙烯醇(PVA)的平均聚合度优选为200以上,更优选为500以上,进一步优选为1500以上,更进一步优选为1600以上,特别优选为2600以上,最优选为2700以上,并且优选为5000以下,更优选为4000以下,进一步优选为3500以下。若所述平均聚合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夹层玻璃的耐贯穿性进一步提高。若所述平均聚合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中间膜的成形变得容易。
[0165] 所述聚乙烯醇的平均聚合度通过依据JIS K6726“聚乙烯醇试验方法”的方法而求出。
[0166]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所含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并无特别限定。制造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时所使用的醛并无特别限定。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优选为3~5,更优选为3或4。若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为3以上,则中间膜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充分降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的缩醛基的碳原子数可以为4或5。
[0167] 所述醛并无特别限定。一般而言,适宜使用碳原子数为1~10的醛。作为所述碳原子数为1~10的醛,可举出:丙醛、正丁醛、异丁醛、正戊醛、2‑乙基丁醛、正己醛、正辛醛、正壬醛、正癸醛、甲醛、乙醛及苯甲醛等。所述醛优选为丙醛、正丁醛、异丁醛、正己醛或正戊醛,更优选为丙醛、正丁醛或异丁醛,进一步优选为正丁醛。所述醛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68]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羟基含有率(羟基量)优选为15摩尔%以上,更优选为18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4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35摩尔%以下。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粘接进一步变高。此外,当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柔软性变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
[0169]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羟基量)优选为17摩尔%以上,更优选为20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2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28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7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5摩尔%以下,特别优选为24摩尔%以下。当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机械强度进一步变高。特别是,当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为20摩尔%以上时,反应效率较高且生产性优异,此外,若为28摩尔%以下,则夹层玻璃的隔音性进一步变高。此外,当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柔软性变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
[0170]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未埋入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并且所述着色层不是中间膜的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相同。
[0171]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羟基量)优选为25摩尔%以上,更优选为28摩尔%以上,更优选为30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31.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32摩尔%以上,特别优选为33摩尔%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羟基量)优选为38摩尔%以下,更优选为37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36.5摩尔%以下,特别优选为36摩尔%以下。当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粘接力进一步提高。此外,当所述羟基含有率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柔软性变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
[0172]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是中间膜的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的优选范围相同。
[0173] 就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优选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含有率。就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优选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将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设为绝对值A,将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设为绝对值B。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绝对值A与绝对值B分别优选为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9摩尔%以上,特别优选为10摩尔%以上,最优选为12摩尔%以上。绝对值A与绝对值B分别优选为20摩尔%以下。
[0174] 存在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的情况、以及所述着色层未埋入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并且所述着色层不是中间膜的表面层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优选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含有率。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优选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将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设为绝对值C,将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设为绝对值D。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绝对值C与绝对值D分别优选为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9摩尔%以上,特别优选为10摩尔%以上,最优选为12摩尔%以上。绝对值C与绝对值D分别优选为20摩尔%以下。
[0175] 存在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的情况、以及所述着色层为表面层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优选低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就更进一步提高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优选为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5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9摩尔%以上,特别优选为10摩尔%以上,最优选为12摩尔%以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羟基含有率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羟基含有率之差的绝对值优选为20摩尔%以下。
[0176]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羟基含有率为,将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除以主链的总亚乙基量所求出的摩尔分数以百分率表示的值。所述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例如可依据JIS 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进行测定。
[0177]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乙酰化度(乙酰基量)优选为0.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0.3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5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3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0摩尔%以下。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耐湿性变高。
[0178]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乙酰基量)优选为0.0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0.1摩尔%以上,进一步优选为7摩尔%以上,更进一步优选为9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3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4摩尔%以下,特别优选为20摩尔%以下。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耐湿性变高。特别是,若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为0.1摩尔%以上且25摩尔%以下,则耐贯穿性优异。
[0179]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未埋入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并且所述着色层不是中间膜的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
[0180]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各乙酰化度(乙酰基量)优选为0.01摩尔%以上,更优选为0.5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10摩尔%以下,更优选为2摩尔%以下。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当所述乙酰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耐湿性变高。
[0181]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是中间膜的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乙酰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
[0182] 所述乙酰化度为,将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除以主链的总亚乙基量所求出的摩尔分数以百分率表示的值。所述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例如可依据JIS 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进行测定。
[0183]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0)的缩醛化度(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度)优选为60摩尔%以上,更优选为63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85摩尔%以下,更优选为75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摩尔%以下。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为了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要的反应时间变短。
[0184]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缩醛化度(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度)优选为47摩尔%以上,更优选为60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85摩尔%以下,更优选为80摩尔%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5摩尔%以下。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则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若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则为了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要的反应时间变短。
[0185]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未埋入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并且所述着色层不是中间膜的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1)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
[0186] 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各缩醛化度(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为缩丁醛化度)优选为55摩尔%以上,更优选为60摩尔%以上,并且优选为75摩尔%以下,更优选为71摩尔%以下。当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与增塑剂的相容性变高。当所述缩醛化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为了制造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所需要的反应时间变短。
[0187]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是中间膜的表面层时的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4)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与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以及所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3)的缩醛化度的优选范围相同。
[0188] 所述缩醛化度通过如下方式求出。首先,求出将由主链的总亚乙基量减去键合有羟基的亚乙基量及键合有乙酰基的亚乙基量而得到的值。将得到的值除以主链的总亚乙基量而求出摩尔分数。缩醛化度是该摩尔分数以百分率表示的值。
[0189]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羟基含有率(羟基量)、缩醛化度(缩丁醛化度)及乙酰化度优选根据下述结果来计算:通过依据JIS 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的方法所测得的结果。然而,也可使用依据ASTM D1396‑92的测定。在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为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情况下,所述羟基含有率(羟基量)、所述缩醛化度(缩丁醛化度)及所述乙酰化度可根据下述结果来计算:通过依据JIS 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的方法所测得的结果。
[0190] 所述中间膜中包含的热塑性树脂100重量%中,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含量优选为1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3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5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80重量%以上,最优选为90重量%以上。所述中间膜中包含的热塑性树脂100重量%中,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含量优选为100重量%以下。所述中间膜的热塑性树脂的主要成分(50重量%以上)优选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
[0191] 所述第一层中包含的热塑性树脂100重量%中,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含量优选为1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3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5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80重量%以上,最优选为90重量%以上。所述第一层中包含的热塑性树脂100重量%中,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含量优选为100重量%以下。所述第一层的热塑性树脂的主要成分(50重量%以上)优选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
[0192] 所述第二层中包含的热塑性树脂100重量%中,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含量优选为1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3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5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80重量%以上,最优选为90重量%以上。所述第二层中包含的热塑性树脂100重量%中,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含量优选为100重量%以下。所述第二层的热塑性树脂的主要成分(50重量%以上)优选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
[0193] 所述第三层中包含的热塑性树脂100重量%中,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含量优选为1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3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5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80重量%以上,最优选为90重量%以上。所述第三层中包含的热塑性树脂100重量%中,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含量优选为100重量%以下。所述第三层的热塑性树脂的主要成分(50重量%以上)优选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
[0194] 所述着色层中包含的热塑性树脂100重量%中,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含量优选为10重量%以上,更优选为3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50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80重量%以上,最优选为90重量%以上。所述着色层中包含的热塑性树脂100重量%中,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含量优选为100重量%以下。所述着色层的热塑性树脂的主要成分(50重量%以上)优选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
[0195] (增塑剂)
[0196] 就进一步提高中间膜的粘接力的观点而言,本发明的中间膜优选包含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0))。所述第一层优选包含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1))。所述第二层优选包含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2))。所述第三层优选包含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3))。所述着色层优选包含增塑剂(以下有时记载为增塑剂(4))。在中间膜中所含的热塑性树脂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情况下,中间膜(各层)特别优选包含增塑剂。包含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层优选包含增塑剂。
[0197] 所述增塑剂并无特别限定。作为所述增塑剂,可使用现有公知的增塑剂。所述增塑剂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198] 作为所述增塑剂,可举出:一元有机酸酯及多元有机酸酯等有机酯增塑剂、以及有机磷酸增塑剂及有机亚磷酸增塑剂等有机磷酸增塑剂等。所述增塑剂优选为有机酯增塑剂。所述增塑剂优选为液态增塑剂。
[0199] 作为所述一元有机酸酯,可举出通过二醇与一元有机酸的反应所得到的二醇酯等。作为所述二醇,可举出三乙二醇、四乙二醇及三丙二醇等。作为所述一元有机酸,可举出丁酸、异丁酸、己酸、2‑乙基丁酸、庚酸、正辛酸、2‑乙基己酸、正壬酸、癸酸以及苯甲酸等。
[0200] 作为所述多元有机酸酯,可举出多元有机酸与具有碳原子数为4~8的直链或支链结构的醇形成的酯化合物等。作为所述多元有机酸,可举出己二酸、癸二酸及壬二酸等。
[0201] 作为所述有机酯增塑剂,可举出:三乙二醇二‑2‑乙基丙酸酯、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三乙二醇二辛酸酯、三乙二醇二正辛酸酯、三乙二醇二正庚酸酯、四乙二醇二正庚酸酯、癸二酸二丁酯、壬二酸二辛酯、二丁基卡必醇己二酸酯、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1,3‑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1,4‑丁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二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三乙二醇二‑2‑乙基戊酸酯、四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乙二醇二辛酸酯、二乙二醇二苯甲酸酯、二丙二醇二苯甲酸酯、己二酸二己酯、己二酸二辛酯、己二酸己基环己酯、己二酸庚酯与己二酸壬酯的混合物、己二酸二异壬酯、己二酸二异癸酯、己二酸庚基壬酯、癸二酸二丁酯、油改性癸二酸醇酸、及磷酸酯与己二酸酯的混合物等。也可使用除这些以外的有机酯增塑剂。也可使用除所述己二酸酯之外的其他的己二酸酯。
[0202] 作为所述有机磷酸增塑剂,可举出磷酸三丁氧基乙酯、磷酸异癸基苯酯及磷酸三异丙酯等。
[0203] 所述增塑剂优选为由下式(1)表示的二酯增塑剂。
[0204] [化学式11]
[0205]
[0206] 所述式(1)中,R1和R2分别表示碳原子数为2~10的有机基团,R3表示亚乙基、异亚丙基或正亚丙基,p表示3~10的整数。所述式(1)中的R1和R2分别优选为碳原子数为5~10的有机基团,更优选为碳原子数为6~10的有机基团。
[0207] 所述增塑剂优选包含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3GH)或三乙二醇二‑2‑乙基丙酸酯。所述增塑剂更优选包含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或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3GH),进一步优选包含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
[0208] 在所述中间膜中,将所述增塑剂(0)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0)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0)。所述含量(0)优选为5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2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30重量份以上,并且优选为10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6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5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0)为所述下限以上时,夹层玻璃的耐贯穿性进一步变高。当所述含量(0)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的透明性进一步变高。
[0209] 在所述第一层中,将所述增塑剂(1)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1)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1)。所述含量(1)优选为5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5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60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1)优选为10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9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85重量份以下,特别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1)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柔软性变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当所述含量(1)为所述上限以下时,夹层玻璃的耐贯穿性进一步提高。
[0210]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所述增塑剂(4)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4)100重量份的含量(以下,有时记载为含量(4))的优选范围与含量(1)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未埋入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并且所述着色层不是中间膜的表面层时,所述着色层中,所述增塑剂(4)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4)100重量份的含量(以下,有时记载为含量(4))的优选范围与含量(1)的优选范围相同。
[0211] 在所述第二层中,将所述增塑剂(2)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2)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2)。在所述第三层中,将所述增塑剂(3)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3)100重量份的含量设为含量(3)。所述含量(2)以及所述含量(3)分别优选为5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特别优选为24重量份以上,最优选25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2)以及所述含量(3)分别优选为45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40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35重量份以下,特别优选为32重量份以下,最优选为30重量份以下。当所述含量(2)以及所述含量(3)为所述下限以上时,中间膜的柔软性变高,中间膜的处理变得容易。当所述含量(2)及所述含量(3)为所述上限以下时,夹层玻璃的耐贯穿性进一步提高。
[0212]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所述增塑剂(4)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4)100重量份的含量(以下,有时记载为含量(4))的优选范围与含量(2)以及所述含量(3)的优选范围相同。所述着色层是中间膜的表面层时,所述增塑剂(4)相对于所述热塑性树脂(4)100重量份的含量(以下,有时记载为含量(4))的优选范围与含量(2)以及所述含量(3)的优选范围相同。
[0213] 为了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所述含量(1)优选多于所述含量(2),所述含量(1)优选多于所述含量(3)。
[0214]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时、以及所述着色层不是中间膜的表面层时,为了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优选所述含量(4)多于所述含量(2),更优选所述含量(4)多于所述含量(3)。
[0215]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以及所述着色层是中间膜的表面层时,为了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优选所述含量(1)多于所述含量(4)。
[0216] 就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含量(2)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含量(3)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2)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含量(3)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75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份以下。
[0217] 存在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一层内的情况、以及所述着色层未埋入所述第二层以及所述第三层并且所述着色层不是中间膜的表面层的情况。在该情况下,就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含量(2)与所述含量(4)之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含量(3)与所述含量(4)之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2)与所述含量(4)之差的绝对值、以及所述含量(3)与所述含量(4)之差的绝对值分别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75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份以下。
[0218] 所述着色层埋入所述第二层或所述第三层内时、以及所述着色层是中间膜的表面层时,就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音性的观点而言,所述含量(4)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优选为10重量份以上,更优选为15重量份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重量份以上。所述含量(4)与所述含量(1)之差的绝对值优选为80重量份以下,更优选为75重量份以下,进一步优选为70重量份以下。
[0219] (隔热性物质)
[0220]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隔热性物质。所述第一层优选包含隔热性物质。所述第二层优选包含隔热性物质。所述第三层优选包含隔热性物质。所述着色层优选包含隔热性物质。所述隔热性物质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221] 所述隔热性物质优选包含酞菁化合物、酞菁化合物以及蒽酞菁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成分X,或包含隔热粒子。在该情况下,优选包含所述成分X与所述隔热粒子这两者。需要说明的是,隔热性物质有时属于所述着色剂。
[0222] 成分X:
[0223]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或蒽酞菁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成分X。所述第一层优选包含所述成分X。所述第二层优选包含所述成分X。所述第三层优选包含所述成分X。所述着色层优选包含所述成分X。所述成分X为隔热性化合物。所述成分X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224] 所述成分X并无特别限定。作为成分X,可使用现有公知的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及蒽酞菁化合物。
[0225] 作为所述成分X,可举出:酞菁、酞菁的衍生物、萘酞菁、萘酞菁的衍生物、蒽酞菁及蒽酞菁的衍生物等。所述酞菁化合物及所述酞菁的衍生物分别优选具有酞菁骨架。所述萘酞菁化合物及所述萘酞菁的衍生物分别优选具有萘酞菁骨架。所述蒽酞菁化合物及所述蒽酞菁的衍生物分别优选具有蒽酞菁骨架。
[0226] 就进一步提高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所述成分X优选为选自酞菁、酞菁的衍生物、萘酞菁或萘酞菁的衍生物中的一种,更优选为选自酞菁和酞菁的衍生物中的一种。
[0227] 就有效地提高隔热性,并且在长时间内持续以更高平维持可见光线透射率的观点而言,所述成分X优选包含原子或原子。所述成分X优选包含钒原子,也优选包含铜原子。所述成分X更优选为含有钒原子或铜原子的酞菁和含有钒原子或铜原子的酞菁的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种。就更进一步提高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所述成分X优选具有在钒原子上键合有氧原子的结构单元。
[0228] 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成分X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成分X的含量优选为0.0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005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01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0.02重量%以上。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成分X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成分X的含量优选为0.2重量%以下,更优选为0.1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0.05重量%以下,特别优选为0.04重量%以下。当所述成分X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且所述上限以下时,隔热性充分变高,并且可见光线透射率充分变高。例如可使可见光线透射率为70%以上。
[0229] 隔热粒子:
[0230]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隔热粒子。所述第一层优选包含所述隔热粒子。所述第二层优选包含所述隔热粒子。所述第三层优选包含所述隔热粒子。所述着色层优选包含所述隔热粒子。所述隔热粒子为隔热性物质。通过使用隔热粒子,可有效地阻断红外线(热线)。所述隔热粒子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231] 就进一步提高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所述隔热粒子更优选为金属氧化物粒子。所述隔热粒子优选为由金属氧化物所形成的粒子(金属氧化物粒子)。
[0232] 波长比可见光长的、波长780nm以上的红外线的能量比紫外线小。然而,红外线热作用较大,当红外线被物质吸收时,以热的形式释放。因此,红外线一般被称为热线。通过使用所述隔热粒子,可有效地阻断红外线(热线)。需要说明的是,所谓隔热粒子指能够吸收红外线的粒子。
[0233] 作为所述隔热粒子的具体例,可举出:掺杂氧化粒子、铟掺杂氧化锡粒子、锑掺杂氧化锡粒子(ATO粒子)、镓掺杂氧化锌粒子(GZO粒子)、铟掺杂氧化锌粒子(IZO粒子)、铝掺杂氧化锌粒子(AZO粒子)、铌掺杂氧化钛粒子、钠掺杂氧化钨粒子、铯掺杂氧化钨粒子、铊掺杂氧化钨粒子、铷掺杂氧化钨粒子、锡掺杂氧化铟粒子(ITO粒子)、锡掺杂氧化锌粒子、掺杂氧化锌粒子等金属氧化物粒子、或六化镧(LaB6)粒子等。也可使用除这些以外的隔热粒子。就热线的屏蔽功能较高而言,优选为金属氧化物粒子,更优选为ATO粒子、GZO粒子、IZO粒子、ITO粒子或氧化钨粒子,特别优选为ITO粒子或氧化钨粒子。特别是,就热线的屏蔽功能较高,并且容易获取而言,优选为锡掺杂氧化铟粒子(ITO粒子),也优选为氧化钨粒子。
[0234] 就进一步提高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氧化钨粒子优选为金属掺杂氧化钨粒子。所述“氧化钨粒子”中,包含金属掺杂氧化钨粒子。作为所述金属掺杂氧化钨粒子,具体而言,可举出:钠掺杂氧化钨粒子、铯掺杂氧化钨粒子、铊掺杂氧化钨粒子以及铷掺杂氧化钨粒子等。
[0235] 就进一步提高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特别优选为铯掺杂氧化钨粒子。就更进一步提高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隔热性的观点而言,该铯掺杂氧化钨粒子优选为式:Cs0.33WO3所表示的氧化钨粒子。
[0236] 所述隔热粒子的平均粒径优选为0.01μm以上,更优选为0.02μm以上,并且优选为0.1μm以下,更优选为0.05μm以下。平均粒径为所述下限以上时,热线的屏蔽性充分变高。平均粒径为所述上限以下时,隔热粒子的分散性变高。
[0237] 所述“平均粒径”表示体积平均粒径。平均粒径可使用粒度分布测定装置(日机装公司制造的“UPA‑EX150”)等进行测定。
[0238] 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隔热粒子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隔热粒子的含量(特别是氧化钨粒子的含量)优选为0.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1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1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1.5重量%以上。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隔热粒子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隔热粒子的含量(特别是氧化钨粒子的含量)优选为6重量%以下,更优选为5.5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4重量%以下,特别优选为3.5重量%以下,最优选为3重量%以下。当所述隔热粒子的含量为所述下限以上且所述上限以下时,隔热性充分变高,并且可见光线透射率充分变高。
[0239] (金属盐)
[0240]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金属盐和碱土金属盐中的至少一种金属盐(以下有时记载为金属盐M)。所述第一层优选包含所述金属盐M。所述第二层优选包含所述金属盐M。所述第三层优选包含所述金属盐M。所述着色层优选包含所述金属盐M。需要说明的是,碱土金属是指Be、Mg、Ca、Sr、Ba和Ra这6种金属。通过使用所述金属盐M,控制中间膜与玻璃板等夹层玻璃部件之间的粘接性或中间膜中的各层间的粘接性变得容易。所述金属盐M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241] 所述金属盐M优选包含选自Li、Na、K、Rb、Cs、Mg、Ca、Sr或Ba中的至少一种金属。中间膜中所含的金属盐优选包含K和Mg中的至少一种金属。
[0242] 此外,作为所述金属盐M,可使用碳原子数为2~16的有机酸的碱金属盐和碳原子数为2~16的有机酸的碱土金属盐。所述金属盐M可包含碳原子数为2~16的羧酸镁盐或碳原子数为2~16的羧酸盐。
[0243] 作为所述碳原子数为2~16的羧酸镁盐及所述碳原子数为2~16的羧酸钾盐,可举出:乙酸镁、乙酸钾、丙酸镁、丙酸钾、2‑乙基丁酸镁、2‑乙基丁酸钾、2‑乙基己酸镁及2‑乙基己酸钾等。
[0244] 包含所述金属盐M的中间膜、或包含所述金属盐M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中的Mg及K的含量的合计优选为5ppm以上,更优选为10ppm以上,进一步优选为20ppm以上,并且优选为300ppm以下,更优选为250ppm以下,进一步优选为200ppm以下。当Mg及K的含量的合计为所述下限以上且所述上限以下时,可进一步良好地控制中间膜与夹层玻璃部件(玻璃板等)之间的粘接性或中间膜中的各层间的粘接性。
[0245] (紫外线屏蔽剂)
[0246]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一层优选包含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二层优选包含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第三层优选包含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着色层优选包含紫外线屏蔽剂。通过使用紫外线屏蔽剂,即使长时间使用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可见光线透射率也不易变得更低。所述紫外线屏蔽剂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247] 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中包含紫外线吸收剂。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为紫外线吸收剂。
[0248] 作为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含有金属原子的紫外线屏蔽剂、含有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苯并三唑化合物)、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二苯甲酮化合物)、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三嗪化合物)、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丙二酸酯化合物)、具有草酰苯胺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草酰苯胺化合物)及具有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苯甲酸酯化合物)等。
[0249] 作为所述含有金属原子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铂粒子、以二氧化硅包覆铂粒子表面而成的粒子、钯粒子以及以二氧化硅包覆钯粒子表面而成的粒子等。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不是隔热粒子。
[0250] 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为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或具有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所述紫外线屏蔽剂更优选为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或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进一步优选为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
[0251] 作为所述含有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氧化锌、氧化钛及氧化铈等。此外,关于所述含有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其表面也可经过包覆。作为所述含有金属氧化物的紫外线屏蔽剂的表面的包覆材料,可举出绝缘性金属氧化物、水解性有机硅化合物及聚硅氧烷化合物等。
[0252] 作为所述绝缘性金属氧化物,可举出:二氧化硅、氧化铝及氧化锆等。所述绝缘性金属氧化物例如具有5.0eV以上的带隙能。
[0253] 作为所述具有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2‑(2’‑羟基‑5’‑甲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P”)、2‑(2’‑羟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320”)、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326”)、及2‑(2’‑羟基‑3’,5’‑二‑戊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328”)等。就屏蔽紫外线的性能优异而言,所述紫外线屏蔽剂优选为具有含卤素原子的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更优选为具有含氯原子的苯并三唑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
[0254] 作为所述具有二苯甲酮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辛苯酮(BASF公司制造的“Chimassorb81”)等。
[0255] 作为所述具有三嗪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ADEKA公司制造的“LA‑F70”及2‑(4,6‑二苯基‑1,3,5‑三嗪‑2‑基)‑5‑[(己基)氧基]‑苯酚(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l577FF”)等。
[0256] 作为所述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2‑(对甲氧基亚苄基)丙二酸二甲酯、2,2‑(1,4‑亚苯基二亚甲基)双丙二酸四乙酯、2‑(对甲氧基亚苄基)‑双(1,2,2,6,6‑五甲基‑4‑哌啶基)丙二酸酯等。
[0257] 作为所述具有丙二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的市售品,可举出:Hostavi n B‑CAP、Hostavin PR‑25、Hostavin PR‑31(均为Clariant公司制造)。
[0258] 作为所述具有草酰苯胺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可举出:N‑(2‑乙基苯基)‑N’‑(2‑乙氧基‑5‑叔丁基苯基)草酸二酰胺、N‑(2‑乙基苯基)‑N’‑(2‑乙氧基苯基)草酸二酰胺、2‑乙基‑2’‑乙氧基‑草酰苯胺(Clariant公司制造的“SanduvorVSU”)等具有取代在氮原子上的芳基等的草酸二酰胺类。
[0259] 作为所述具有苯甲酸酯结构的紫外线屏蔽剂,例如可举出:2,4‑二叔丁基苯基‑3,5‑二叔丁基‑4‑羟基苯甲酸酯(BASF公司制造的“Tinuvin l20”)等。
[0260] 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及苯并三唑化合物的含量优选为0.1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2重量%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3重量%以上,特别优选为0.5重量%以上。在该情况下,可以进一步抑制随时间推移的可见光线透射率的降低。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及苯并三唑化合物的含量优选为2.5重量%以下,更优选为2重量%以下,进一步优选为1重量%以下,特别优选为0.8重量%以下。特别是,在包含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层100重量%中,通过使所述紫外线屏蔽剂的含量为0.2重量%以上,可显著地抑制中间膜及夹层玻璃的随时间推移的可见光线透射率的降低。
[0261] (抗氧化剂)
[0262] 所述中间膜优选包含抗氧化剂。所述第一层优选包含抗氧化剂。所述第二层优选包含抗氧化剂。所述第三层优选包含抗氧化剂。所述着色层优选包含抗氧化剂。所述抗氧化剂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263] 作为所述抗氧化剂,可举出酚类抗氧化剂、硫类抗氧化剂及磷类抗氧化剂等。所述酚类抗氧化剂为具有酚骨架的抗氧化剂。所述硫类抗氧化剂为含有硫原子的抗氧化剂。所述磷类抗氧化剂为含有磷原子的抗氧化剂。
[0264] 所述抗氧化剂优选为酚类抗氧化剂或磷类抗氧化剂。
[0265] 作为所述酚类抗氧化剂,可举出: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丁基羟基苯甲醚(BHA)、2,6‑二叔丁基‑4‑乙基苯酚、β‑(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硬脂酯、2,2’‑亚甲基双‑(4‑甲基‑6‑丁基苯酚)、2,2’‑亚甲基双‑(4‑乙基‑6‑叔丁基苯酚)、4,4’‑亚丁基‑双‑(3‑甲基‑6‑叔丁基苯酚)、1,1,3‑三‑(2‑甲基‑羟基‑5‑叔丁基苯基)丁烷、四[亚甲基‑3‑(3’,5’‑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酯]甲烷、1,3,3‑三‑(2‑甲基‑4‑羟基‑5‑叔丁基苯酚)丁烷、1,3,5‑三甲基‑2,4,6‑三(3,5‑二叔丁基‑4‑羟基苄基)苯、双(3,3’‑叔丁基苯酚)丁酸乙二醇酯以及双(3‑叔丁基‑4‑羟基‑5‑甲基苯丙酸)亚乙基双(氧亚乙基)酯等。适宜使用这些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0266] 作为所述磷类抗氧化剂,可举出:亚磷酸十三烷基酯、亚磷酸三(十三烷基)酯、亚磷酸三苯基酯、亚磷酸三壬基苯基酯、双(十三烷基)季戊四醇二亚磷酸酯、双(癸基)季戊四醇二亚磷酸酯、亚磷酸三(2,4‑二叔丁基苯基)酯、亚磷酸双(2,4‑二叔丁基‑6‑甲基苯基)乙基酯、及2,2’‑亚甲基双(4,6‑二叔丁基‑1‑苯基氧基)(2‑乙基己基氧基)磷等。适宜使用这些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0267] 作为所述抗氧化剂的市售品,例如可举出:BASF公司制造的“IRGANO X 245”、BASF公司制造的“IRGAFOS 168”、BASF公司制造的“IRGAF OS 38”、住友化学工业公司制造的“Sumilizer BHT”、堺化学工业公司制造的“H‑BHT”、以及BASF公司制造的“IRGANOX 1010”等。
[0268] 为了在长时间内持续维持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的较高的可见光线透射率,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抗氧化剂的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或着色层)100重量%中,所述抗氧化剂的含量优选为0.03重量%以上,更优选为0.1重量%以上。此外,由于抗氧化剂的添加效果会饱和,因此在所述中间膜100重量%中或包含所述抗氧化剂的层100重量%中,所述抗氧化剂的含量优选为2重量%以下。
[0269] (其他成分)
[0270] 所述中间膜、所述第一层、所述第二层、所述第三层以及所述着色层也可分别视需要而含有偶联剂、分散剂、表面活性剂、阻燃剂、抗静电剂、除金属盐以外的粘接力调整剂、耐湿剂、萤光增白剂及红外线吸收剂等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可仅使用一种,也可组合使用两种以上。
[0271] (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其他详细内容)
[0272] 所述中间膜的一端和另一端之间的距离优选为0.5m以上,更优选为0.8m以上,特别优选为1m以上,并且优选为3m以下,更优选为2m以下,特别优选为1.5m以下。当中间膜具有长度方向和宽度方向时,一端与另一端之间的距离是中间膜的长度方向上的距离。当中间膜具有正方形的平面形状时,一端与另一端之间的距离是彼此相对的一端与另一端之间的距离。
[0273] 所述中间膜的厚度没有特别限定。从实际使用的观点以及充分提高夹层玻璃的耐贯穿性和弯曲刚性的观点出发,所述中间膜的厚度优选为0.1mm以上,更优选为0.25mm以上,优选为3mm以下,更优选为1.5mm以下。所述中间膜的厚度为所述下限以上时,夹层玻璃的耐贯穿性和弯曲刚性进一步提高。所述中间膜的厚度为所述上限以下时,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透明性进一步得到改善。
[0274] 将中间膜的厚度设为T。在多层中间膜的情况下,为使夹层玻璃的端部更不易产生空隙,并且更进一步抑制夹层玻璃的透明性的降低的观点而言,所述第一层的厚度(优选为非着色部位的厚度)优选为0.0625T以上,更优选为0.1T以上,并且优选为0.375T以下,更优选为0.25T以下。
[0275] 所述第二层和所述第三层的各厚度(优选为非着色部位处的厚度)优选为0.3125T以上,更优选为0.375以上,进一步优选为0.625T以上,特别优选为0.75T以上,优选为0.9375T以下,更优选为0.9T以下。所述第二层和所述第三层的各厚度(优选为非着色部位处的厚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夹层玻璃的端部中更不易发生空隙,并且能够进一步抑制夹层玻璃的透明性的降低。此外,所述第二层和所述第三层的各厚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和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抑制增塑剂的渗出。
[0276] 就使夹层玻璃的端部更不易产生空隙的观点而言,中间膜具备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时,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的合计厚度(优选为非着色部位的厚度)优选为0.625T以上,更优选为0.75T以上,并且优选为0.9375T以下,更优选为0.9T以下。并且,所述第二层及所述第三层的合计厚度为所述下限以上及所述上限以下时,能够抑制增塑剂的渗出。
[0277] 所述中间膜可以是厚度均匀的中间膜,也可以是厚度变化的中间膜。所述中间膜的截面形状可以是矩形,也可以是楔形。
[0278] 中间膜可以被卷绕而制成中间膜的卷体。卷体可具备卷芯和卷绕在该卷芯的外周的中间膜。
[0279] 作为所述中间膜的制造方法,并无特别限定。作为所述中间膜的制造方法,当为单层的中间膜时,可举出利用挤出机挤出树脂组合物的方法。作为所述中间膜的制造方法,当为多层的中间膜时,例如可举出利用用于形成各层的各树脂组合物分别形成各层之后,将得到的各层进行叠层的方法。此外,作为所述中间膜的制造方法,可举出用挤出机共挤出用于形成各层的各树脂组合物而叠层各层的方法等。由于适于连续生产,因此优选挤出成型的制造方法。
[0280] 从中间膜的制造效率优异的度考虑,优选在所述第二层与所述第三层中包含相同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从中间膜的制造效率优异的角度考虑,更优选所述第二层与所述第三层中包含相同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及相同的增塑剂。从中间膜的制造效率优异的角度考虑,进一步优选所述第二层与所述第三层由相同树脂组合物形成。
[0281] 所述中间膜优选在两侧表面中的至少一个表面具有凹凸形状。所述中间膜更优选在两侧表面具有凹凸形状。作为形成所述凹凸形状的方法,并无特别限定,可举出唇压花法、压花辊法、压延辊法及异型材挤出法等。从能够定量形成恒定的凹凸图形即多个凹凸形状的压花的角度考虑,优选压花辊法。
[0282] (夹层玻璃)
[0283]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具备:第1夹层玻璃部件、第2夹层玻璃部件、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本发明的夹层玻璃中,所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配置在所述第1夹层玻璃部件和所述第2夹层玻璃部件之间。
[0284] 图3是示意性地表示使用了图1表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的一个实例的截面图。
[0285] 图3表示的夹层玻璃21具备:第1夹层玻璃部件31、第2夹层玻璃部件32、中间膜1。中间膜1配置并夹入在第1夹层玻璃部件31和第2夹层玻璃部件32之间。在中间膜1的第1表面(一侧的表面)上叠层有第1夹层玻璃部件31。在中间膜1的与第1表面相反的第2表面(另一侧的表面)上叠层有第2夹层玻璃部件32。在中间膜1中的第二层12的外侧的表面上叠层有第1夹层玻璃部件31。在中间膜1中的第三层13的外侧的表面上叠层有第2夹层玻璃部件
32。
[0286] 图4是示意性地表示使用了图2所示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的一个实例的截面图。
[0287] 图4所示的夹层玻璃21A具备:第一夹层玻璃部件31A、第二夹层玻璃部件32A和中间膜1A。中间膜1A设置并夹入于第一夹层玻璃部件31A和第二夹层玻璃部件32A之间。第一夹层玻璃部件31叠层于中间膜1A的第一表面(一侧的表面)上。第二夹层玻璃部件32A叠层于中间膜1A的与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另一侧的表面)上。
[0288] 这样,本发明的夹层玻璃具备:第1夹层玻璃部件、第2夹层玻璃部件、中间膜,该中间膜为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本发明的夹层玻璃中,在所述第1夹层玻璃部件和所述第2夹层玻璃部件之间配置有所述中间膜。
[0289] 所述第1夹层玻璃部件优选为第1玻璃板。所述第2夹层玻璃部件优选为第2玻璃板。
[0290] 作为所述第1、第2夹层玻璃部件,可举出玻璃板及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膜等。所述夹层玻璃中不仅包含在2片玻璃板之间夹入有中间膜的夹层玻璃,也包含在玻璃板与PET膜等之间夹入有中间膜的夹层玻璃。所述夹层玻璃为具备玻璃板的叠层体,优选使用至少一片玻璃板。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以及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分别为玻璃板或PET膜,并且所述夹层玻璃优选具备玻璃板作为所述第1夹层玻璃部件和所述第2夹层玻璃部件中的至少一者。特别优选所述第1、第2夹层玻璃部件这两者为玻璃板。
[0291] 作为所述玻璃板,可举出无机玻璃及有机玻璃。作为所述无机玻璃,可举出浮法平板玻璃、热线吸收平板玻璃、热线反射平板玻璃、抛光平板玻璃、压花平板玻璃、夹丝平板玻璃、以及绿玻璃等。所述有机玻璃为替代无机玻璃而使用的合成树脂玻璃。作为所述有机玻璃,可举出聚碳酸酯板及聚(甲基)丙烯酸类树脂板等。作为所述聚(甲基)丙烯酸类树脂板,可举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等。
[0292] 所述第1夹层玻璃部件和所述第2夹层玻璃部件的各厚度优选为1mm以上,优选为5mm以下,更优选为3mm以下。此外,在所述夹层玻璃部件为玻璃板的情况下,该玻璃板的厚度优选为0.5mm以上,更优选为0.7mm以上,优选为5mm以下,更优选为3mm以下。在所述夹层玻璃部件为PET膜的情况下,该PET膜的厚度优选为0.03mm以上,优选为0.5mm以下。
[0293] 所述夹层玻璃的制造方法并无特别限定。首先,在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与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之间夹入中间膜,得到叠层体。然后,例如,将得到的叠层体通过按压辊或者放入至橡胶袋中进行减压抽吸,由此可将残留于所述第一夹层玻璃部件、所述第二夹层玻璃部件和中间膜之间的空气排出。其后,在约70℃~110℃下进行预粘接而得到预压合了的叠层体。然后,将经过预压合的叠层体放入至高压釜中或者进行压制,在约120℃~150°、1MPa~1.5MPa的压力下进行压合。由此,可得到夹层玻璃。
[0294] 所述中间膜以及所述夹层玻璃可用于汽车、铁路车辆、飞机、船舶及建筑物等。所述中间膜以及所述夹层玻璃可用于其他用途。所述中间膜以及所述夹层玻璃优选为车辆用或建筑用的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更优选为车辆用的中间膜以及夹层玻璃。所述中间膜以及所述夹层玻璃可用于汽车的挡玻璃、侧玻璃、后玻璃或天窗玻璃、背光用玻璃等。所述中间膜以及所述夹层玻璃适用于汽车。所述中间膜适用于得到汽车的夹层玻璃。
[0295] 以下举出实施例以及比较例对本发明进行更详细的说明。并不限定于本发明中使用的实施例。
[0296] 在所用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将碳原子数为4的正丁醛用于缩醛化。对于聚乙烯醇缩醛树脂,通过根据JIS K 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试验方法”的方法而测定缩醛化度(缩丁醛化度)、乙酰化度和羟基含有率。需要说明的是,通过ASTM D1396‑92测定时,显示出与基于JIS K6728“聚乙烯醇缩丁醛测试方法”的方法同样的数值。
[0297] 准备以下的材料。
[0298] (着色剂)
[0299] 蒽醌染料(颜色索引:S.B.38)
[0300] 蒽醌染料(颜色索引:S.B.45)
[0301] 蒽醌染料(颜色索引:S.B.97)
[0302] 蒽醌染料(颜色索引:S.B.104)
[0303] 蒽醌染料(颜色索引:D.V.28)
[0304] 蒽醌染料(颜色索引:S.R.111)
[0305] 蒽醌染料(颜色索引:S.Y.163)
[0306] 芘酮染料(颜色索引:S.R.135)
[0307] 芘酮染料(颜色索引:S.R.179)
[0308] 酞菁染料(颜色索引:S.B.70)
[0309] 喹啉染料(颜色索引:S.Y.33)
[0310] 喹啉染料(颜色索引:D.Y.54)
[0311] 其它的染料(颜色索引:S.R.118)
[0312] 其它的染料(颜色索引:S.R.160)
[0313] 偶氮染料(颜色索引:S.Y.16)
[0314] 偶氮染料(颜色索引:S.Y.21)
[0315] 偶氮染料(颜色索引:S.O.62)
[0316] 异吲哚酮颜料(颜色索引:P.Y.110)
[0317] 偶氮颜料(颜色索引:P.Y.93)
[0318] 偶氮颜料(颜色索引:P.Y.150)
[0319]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其它的染料”是指与蒽醌染料、芘酮染料和喹啉染料这3种染料不同的染料。
[0320] (光稳定剂)
[0321] Tinuvin765(BASF公司制,受阻胺光稳定剂,N‑C(碳原子)型)
[0322] (热塑性树脂)
[0323] 聚乙烯醇缩醛树脂(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平均聚合度1700,羟基含有率30摩尔%,乙酰化度1摩尔%,缩醛化度(缩丁醛化度)69摩尔%)
[0324] (增塑剂)
[0325] 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
[0326] (金属盐M)
[0327] Mg混合物(2‑乙基丁酸镁与乙酸镁的50:50(重量比)混合物)
[0328] (紫外线屏蔽剂)
[0329] Tinuvin326(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BASF公司制“Tinuvin326”)
[0330] (抗氧化剂)
[0331] BHT(2,6‑二‑叔丁基‑对甲酚)
[0332] IRGANOX 1010(BASF公司制“IRGANOX 1010”)
[0333] (实施例1)
[0334] 用于形成中间膜的组合物的制备:
[0335] 混合以下的成分,通过混合辊充分混炼,得到用于形成中间膜的组合物。
[0336] 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100重量份
[0337] 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40重量份
[0338] 在得到的中间膜中成为70ppm的量的金属盐M(Mg混合物)
[0339] 在得到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抗氧化剂(BHT)
[0340] 在得到的中间膜中成为0.2重量%的量的紫外线屏蔽剂(Tinuvin326)
[0341] 在得到的中间膜中成为0.072重量%的量的蒽醌染料(颜色索引:S.B.104)[0342] 在得到的中间膜中成为0.027重量%的量的芘酮染料(颜色索引:S.R.179)[0343] 在得到的中间膜中成为0.007重量%的量的喹啉染料(颜色索引:S.Y.33)
[0344] 中间膜的制备:
[0345] 将用于形成中间膜的组合物使用挤出机进行挤出,而制备仅具备第一层的单层的中间膜(厚度800μm)。得到的中间膜仅具有俯视图中进行了着色的着色部位。
[0346] (实施例2~48和比较例1~11)
[0347] 将混合成分的种类和含量以表1~12表示的方式进行变更,除此之外,以与实施例1同样的方式制备单层的中间膜(厚度800μm)。需要说明的是,以与实施例1相同的种类和混合量使用金属盐M。需要说明的是,比较例4、5、10、11中的“中间膜中的着色剂的含量”的色素3和色素4的含量表示色素3和色素4的合计量。
[0348] (评价)
[0349] (1)耐候性
[0350] 将得到的中间膜切成纵6.5cm×横5cm。接下来,将中间膜夹入2片透明玻璃(纵6.5cm×横5cm×厚度2.5mm),通过真空塑封机在90℃下保持30分钟,进行真空压制,得到夹层玻璃。
[0351] 使用SUGA TEST INSTRUMENTS公司制“SX75”进行下述内容。
[0352] 将得到的夹层玻璃的一侧的主面设为光源(氙灯)侧,将夹层玻璃设置在距光源260mm~270mm处。需要说明的是,以使得夹层玻璃的一侧的端部露出的方式,将夹层玻璃固定在样品固定夹具。对于固定了的夹层玻璃的所述一侧的主面,在黑色面板温度63℃,槽内
2
部温度50℃和湿度50%RH的条件下照射500小时辐射照度60W/m (辐射照度测定波长300nm~400nm)的氙光。由此,得到光照射后的夹层玻璃。
[0353] 对于光照射前的夹层玻璃和光照射后的夹层玻璃,使用分光光度计(HIT ACHI HIGH‑TECH公司制“U‑4100”),基于JIS K8781‑4:2013,以色差ΔE而求得照射前后的色调变化。需要说明的是,在夹层玻璃的中央部处进行测定。根据色差ΔE,通过以下的基准判定耐候性。
[0354] [耐候性的判定基准]
[0355] ○○:ΔE为3以下
[0356] ○:ΔE超过3并且为10以下
[0357] ×:ΔE超过10
[0358] 详细内容和结果如下述的表1~12表示。需要说明的是,表中省略了金属盐M的记载。
[0359] [表1]
[0360]
[0361]
[0362] [表3]
[0363]
[0364]
[0365] [表5]
[0366]
[0367]
[0368] [表7]
[0369]
[0370]
[0371] [表9]
[0372]
[0373]
[0374] [表11]
[0375]
[0376] 表中,使用的热塑性树脂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使用的增塑剂为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
[0377] 此外,在实施例22中使用的组合物中,将着色剂的含量以下述方式进行了变更的组合物用作着色层的材料,制备相当于图1的中间膜和相当于图3的夹层玻璃。需要说明的是,着色部位100重量%中的着色剂的含量与实施例22表示的中间膜中的着色剂的含量相同。
[0378] 在着色层中成为1.074重量%的量的蒽醌染料(颜色索引:S.B.45)
[0379] 在着色层中成为0.080重量%的量的芘酮染料(颜色索引:S.R.179)
[0380] 在着色层中成为0.240重量%的量的喹啉染料(颜色索引:P.Y.93)
[0381] 得到的夹层玻璃中,确认了耐候性和夹层玻璃的端部处的起泡抑制较为优异。
[0382] 符号说明
[0383] 1、1A…中间膜
[0384] 11、11A…第一层
[0385] 12…第二层
[0386] 13…第三层
[0387] 14、14A…着色层
[0388] 21、21A…夹层玻璃
[0389] 31、31A…第1夹层玻璃部件
[0390] 32、32A…第2夹层玻璃部件
[0391] X…着色部位
[0392] Y…非着色部位